连铸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6094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连铸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钢铁冶金行业连铸技术领域,特别是提供了一种连铸 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
背景技术
在连铸生产过程中为了确定不同连铸工艺条件下连铸坯液芯末端的 位置,以便为以减轻连铸坯中心偏析为目的的轻压下技术的有效实施以及 连铸机二冷制度的优化提供可靠的依据,通常都会在不同连铸工艺条件下 进行连铸坯射钉试验。然而,射钉试验前射钉枪枪位(即射钉枪下口距连 铸坯表面的距离)的准确标定,对于射钉试验的效果有很大的影响,如果 枪口离连铸坯表面的距离过小,则连铸坯的高温会引起枪管的变形甚至会
引发激发火药的自爆,造成射钉枪的损坏;而如果这个距离过大,则容易 导致射入连铸坯中的钢钉歪斜,甚至不能完全射入铸坯,导致试验的失败。 一般而言,连铸坯射钉枪下口距连铸坯表面的距离希望控制在20—40mm 之间。目前连铸坯射钉枪枪位的标定通常是在连铸机引锭杆下行到射钉枪 所在部位时再进行标定,而且只能对射钉枪枪位作目测标定,误差比较大, 而且由于当时连铸机已经开浇,所以标定时时间紧,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连铸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可以对 连铸坯射钉枪枪位进行快速、准确标定。
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由两根钢棒呈90度夹角焊接成丄形。将长度分别 为2100mm—2200mm和650—700mm、直径为8—10mm的钢棒焊接成丄 形,即将较长钢棒(长棒)的一端焊接在另一根短钢棒(短棒)长度方向 的中心部位,焊好后两钢棒夹角呈90度。钢棒表面光滑、涂为黑色。在 长钢棒上距短钢棒距离分别为20mm、 30mm和40mm的地方标有环形定 位标识线,其颜色涂为白色。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方法是,先将射钉枪固定好,再将短棒贴紧连铸机 的两个内弧辊下表面,长棒方向与射钉枪枪体方向保持一致,然后根据射钉枪下口与长棒上定位标识线的相对位置调整射钉枪的高度,使枪口达到 所要求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可以在连铸机开浇前安全、快速、准确地标 定连铸坯射钉枪枪位,即射钉枪枪口与连铸坯表面的距离,从而保证射钉 试验的成功率、确保试验人员的安全、降低试验成本。

图l为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的结构图。其中,长钢棒l、短钢棒2、长钢 棒上的定位标识线3。
图2为本实用新型装置使用方法示意图。其中,长钢棒l、短钢棒2、 长钢棒上的定位标识线3,射钉枪4、射钉枪固定装置5、连铸机内弧辊6、 7。
具体实施方式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方法示意图。其中,长钢棒l、短钢棒2、长钢 棒上的定位标识线3,射钉枪4、射钉枪固定装置5、连铸机内弧辊6、 7。
在对连铸坯射钉枪进行定位时,先利用固定装置将射钉枪固定好,再 将短棒贴紧连铸机的两个内弧辊下表面,长棒方向与射钉枪枪体方向保持 一致,然后根据射钉枪下口与长棒上定位标识线的相对位置调整射钉枪的 高度,使枪口达到所要求的位置。利用本发明,可在3 — 5分钟内准确地 将射钉枪的位置标定好。 实施例1:
某钢厂在浇铸250mmX2000mm的连铸坯时进行了射钉试验,利用本发 明对浇铸方向三个不同位置上射钉枪枪位进行了标定,三支枪的标定时间 分别为2.8min、 3. 2min和3. lmin,枪口距连铸坯表面的标定距离均为 20mm。 实施例2:
在某钢厂浇铸320mmX2000mm的连铸坯时进行了射钉试验,利用本发 明对浇铸方向两个不同位置上射钉枪枪位进行了标定,两支枪的标定时间 分别为3. 5min和4. 2min,枪口距连铸坯表面的标定距离均为30mm。
权利要求1、一种连铸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由两根钢棒呈90度夹角焊接成⊥形;将较长钢棒的一端焊接在另一根短钢棒长度方向的中心部位。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长钢棒为2100mm— 2200mm,短钢棒为650 —700mm,直径均为8 —10mm。
3、 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长钢棒上距短钢 棒距离分别为20mm、 30mm和40mm的地方标有环形定位标识线。
专利摘要一种连铸坯射钉枪枪位标定装置,属于钢铁冶金行业连铸技术领域。装置由两根钢棒呈90度夹角焊接成⊥形。将长度分别为2100mm-2200mm和650-700mm、直径为8-10mm的钢棒焊接成⊥形,即将较长钢棒的一端焊接在另一根短钢棒长度方向的中心部位,焊好后两钢棒夹角呈90度。钢棒表面光滑、涂为黑色。在长钢棒上距短钢棒距离分别为20mm、30mm和40mm的地方标有环形定位标识线,其颜色涂为白色。优点在于,可以在连铸机开浇前安全、快速、准确地标定连铸坯射钉枪枪位,即射钉枪枪口与连铸坯表面的距离,可在3-5分钟内准确地将射钉枪的位置标定好,从而保证射钉试验的成功率、确保试验人员的安全、降低试验成本。
文档编号B22D11/12GK201346612SQ20092010482
公开日2009年11月18日 申请日期2009年1月6日 优先权日2009年1月6日
发明者洋 刘, 刘金刚, 吕延春, 姜中行, 孙齐松, 宁林新, 朱志远, 李战军, 李景光, 峰 沈, 坤 王, 王彦锋, 王文军, 王立峰, 宁 郝 申请人:首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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