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件表面清理用抛丸机摆床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5808阅读:4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件表面清理用抛丸机摆床的驱动装置。



背景技术:

铸造是现代机械制造工业的基础之一,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铸造机械大国之一,近年来,我国铸造机械行业保持高增长态势。而铸造行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工件的表面处理通常采用抛丸处理,工件被放置于设在抛丸室内摆床中,通过摆床的左右摇摆而使工件处于翻滚状态,通过抛丸机喷出的丸粒高速冲击工件表面,达到工件表面清理的要求。但现有的抛丸机所用摆床在工件翻滚的彻底性方面存在不足,给清理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之不足,提供一种工件翻滚彻底、提高清理效果的工件表面清理用抛丸机摆床驱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工件表面清理用抛丸机摆床驱动装置,所述的摆床位于抛丸机的抛丸室内,所述的抛丸室顶部安装有减速电机,减速电机输出轴端安装有链轮,链轮传动连接有链条,链条下端分别与摆床两侧底部连接而带动摆床左右摇摆,位于摆床左侧的抛丸室内壁上设有控制摆床慢速的第一传感器,摆床右侧的抛丸室内壁上设有控制摆床慢速后停止的第二传感器。

进一步地,所述的减速电机带有旋转编码器和变频器,减速电机通过电机支座安装在抛丸室顶部,电机支座一端通过转轴与抛丸室顶部铰接,电机支座另一端设有可调节链条松紧的调节螺栓。

所述的第一传感器和第二传感器均通过支架固定在摆床两侧的抛丸室内壁上,且第一传感器和第二传感器可沿摆床摆动的圆周方向调整位置。

为防止摆床摆幅过大而发生意外,所述的摆床顶部的抛丸室内壁上安装有限止摆床摇摆角度过大的停止器和限位开关。

为提高作业安全性,所述的减速电机输出端设有将链轮和链条顶部包覆在内的防护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控制方便可靠,驱动形式简单,安全系数高,通过第一传感器和第二传感器的控制作用,可使工件在摆床内得到充分的翻滚,达到最佳抛丸处理效果,有利于改善工件内在性能,延长工件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摆床 2.抛丸室 3.减速电机 4.链轮 5.链条 6.第一传感器 7.第二传感器 8.电机支座 9.转轴 10.调节螺栓 11.支架 12.停止器 13.限位开关 14.防护罩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的一种工件表面清理用抛丸机摆床驱动装置,所述的摆床1位于抛丸机的抛丸室2内,所述的抛丸室2顶部安装有电机支座8,电机支座8上设有减速电机3,所述的减速电机3带有旋转编码器和变频器,减速电机3输出轴端安装有链轮4,链轮4传动连接有链条5,链条5下端分别与摆床1两侧底部连接而带动摆床1左右摇摆。

所述电机支座8一端通过转轴9与抛丸室2顶部铰接,电机支座8另一端连接有调节螺栓10,通过调节螺栓10作用,电机支座8绕转轴9转动,使得减速电机3一侧上台或下移,从而起到调节链条5松紧度的作用。

位于摆床1左侧的抛丸室2内壁上设有控制摆床1慢速的第一传感器6,摆床1右侧的抛丸室2内壁上设有控制摆床1慢速后停止的第二传感器7,所述的第一传感器6和第二传感器7均通过支架11固定在摆床1两侧的抛丸室2内壁上,且第一传感器6和第二传感器7可沿摆床1摆动的圆周方向调整位置。

为为防止摆床1摆幅过大而发生意外,所述的摆床1顶部的抛丸室2内壁上安装有限止摆床1摇摆角度过大的停止器12和限位开关13。

所述的减速电机3输出端设有将链轮4和链条5顶部包覆在内的安全防护罩14,以提高作业安全性。

抛丸处理时,工件进入摆床1后,减速电机3通过链轮4和链条5来带动摆床1左右摇摆,工件随摆床1的左右摇摆而在摆床1内翻滚,抛丸机高速喷出的丸粒对工件表面进行抛丸清理,当第一传感器6检测到信号后,减速电机3通过变频器作用使摆床1切换为慢速摆动,当第二传感器7检测到信号后,处于慢速摆动的摆床1停止摆动,在此瞬间,工件得到充分的翻滚,从而使工件达到最佳的抛丸处理效果。

通过调整摆床1两侧的第一传感器6和第二传感器7位置,可以调节摆床1左右摆动的最大位置,并通过减速电机3所带的编码器和变频器作用,实现摆床1任意速度、任意角度的摇摆,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任意时间。

本实用新型控制方便可靠,驱动形式简单,安全系数高,通过第一传感器6和第二传感器7的控制作用,可使工件在摆床1内得到充分的翻滚,达到最佳抛丸处理效果,有利于改善工件内在性能,延长工件使用寿命。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