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固定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研磨机是用涂上或嵌入磨料的研具对工件表面进行研磨的磨床,主要用于研磨工件中的高精度平面、内外圆柱面、圆锥面、球面、螺纹面和其他型面,研磨机的主要类型有圆盘式研磨机、转轴式研磨机和各种专用研磨机,而研磨机在对晶体进行研磨时需要对其进行固定,避免晃动,而目前的研磨机的固定装置很多都不便于调节,固定效果不好,安装复杂。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包括夹板A、夹板B、固定座和固定杆,所述夹板A左侧安装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左侧安装有固定座,所述夹板A上端左侧安装有固定螺栓A,所述固定螺栓A右侧安装有夹板B,固定螺栓A右端安装有螺帽,所述固定座右侧上下两端分别安装有固定螺栓B和固定螺栓C,所述固定螺栓B和固定螺栓C右侧末端分别安装有螺母A和螺母B,所述夹板A和夹板B内部均安装有防滑垫。
进一步的,所述固定杆右侧设有螺孔A,且螺孔A的具体数量为多组,且固定螺栓B和固定螺栓C均贯穿于螺孔A。
进一步的,所述夹板A和夹板B上端分别开设有螺孔B和螺孔C。
进一步的,所述螺栓A上设有螺纹,所述螺栓A贯穿于螺孔B和螺孔C。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通过夹板A和夹板B晶体夹持从而实现对晶体的研磨工作,加强晶体研磨时的固定性,避免研磨时晶体的晃动。
2.本实用新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通过螺栓A贯穿于螺孔B和螺孔C调整夹板A和夹板B的间距,可便于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大小的晶体结构进行研磨前的固定工作。
3.本实用新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通过固定座右侧上下两端分别安装有固定螺栓B和固定螺栓C可贯穿与固定杆右侧设有的螺孔A进行固定杆在固定座上的角度调节,便于不同角度下对晶体不同面的研磨工作,较为实用,适合广泛推广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的固定杆和固定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的夹板A和夹板B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的螺栓A和螺帽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夹板A;2、夹板B;3、螺帽;4、螺纹;5、螺栓A;6、螺母A;7、螺栓B;8、固定座;9、螺栓C;10、螺母;11、固定杆;12、防滑垫;13、螺孔A;14、螺孔B;15、螺孔C。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用于研磨机的晶体固定装置,包括夹板A1、夹板B2、固定座8和固定杆11,所述夹板A1左侧安装有固定杆11,所述固定杆11左侧安装有固定座8,所述夹板A1上端左侧安装有固定螺栓A5,所述固定螺栓A5右侧安装有夹板B2,固定螺栓A5右端安装有螺帽3,所述固定座8右侧上下两端分别安装有固定螺栓B7和固定螺栓C9,所述固定螺栓B7和固定螺栓C9右侧末端分别安装有螺母A6和螺母B10,所述夹板A1和夹板B2内部均安装有防滑垫12。
其中,所述固定杆11右侧设有螺孔A13,且螺孔A13的具体数量为多组,且固定螺栓B7和固定螺栓C9均贯穿于螺孔A13。
其中,所述夹板A1和夹板B2上端分别开设有螺孔B14和螺孔C15。
其中,所述螺栓A5上设有螺纹4,所述螺栓A5贯穿于螺孔B14和螺孔C15。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固定座8焊接于研磨机的研磨位置上,通过螺栓A5贯穿于夹板A1和夹板B2上分别设有的螺孔B14和螺孔C15将夹板A1和夹板B2进行固定,通过旋转螺栓A5右端安装的螺帽3可改变夹板A1和夹板B2的间距,将需要研磨的晶体放置在夹板A1和夹板B2之间,转动螺帽3,使夹板A1与夹板B2将晶体夹紧固定,再通过固定座8上下两端分别安装的螺栓B7和螺栓C9贯穿于固定杆11左侧设有螺孔A13对固定杆11进行固定,通过旋转固定杆11通过螺栓B7和螺栓C9贯穿于固定杆11左侧设有的多组螺孔A13的不同位置来调节固定杆11的角度,由于夹板A1与固定杆11右侧连接固定,所以在调节固定杆11时夹板A1也会随之进行调节,从而实现对晶体各个不同的面进行研磨工作,通过研磨机对夹板A1和夹板B2内固定的晶体进行研磨时,通过夹板A1和夹板B2内侧均安装有的防滑垫12进行防滑处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