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20904发布日期:2019-05-07 22:11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加热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



背景技术:

在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对外层空心材料进行加热。由于外层空心材料具有一定的高度。其在进行加热时,极为不便,需要较大的加热设备,在进行加热前需要对加热设备与外层空心材料的位置进行微调。

新型复合管坯的生产工艺中,需要外层空心材料垂直加热,以便于后续工艺进行,然而现有技术中棒料(外层空心材料)通常采用水平方式进行加热,此种加热方式不能满足后续生产需求。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该预热升降台可以实现外层空心材料垂直加热,以及相对位置的微调。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包括立柱、升降机构、升降滑箱和预热装置,所述升降滑箱设置在立柱上,所述升降机构与升降滑箱联接,通过升降机构带动升降滑箱沿立柱移动,所述预热装置通过摆动臂与升降滑箱联接,所述摆动臂的两端分别与预热装置和升降滑箱铰接;还包括限位拉杆,所述限位拉杆的两端分别与升降滑箱和预热装置铰接,所述限位拉杆为可伸缩结构。

所述限位拉杆包括内杆和外杆,所述内杆与外杆滑动联接,所述外杆上设有限位螺丝。

所述升降机构采用滚珠丝杠升降机。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预热装置设在外层空心材料外,通过升降机构可带动升降滑箱和预热装置沿立柱移动,从而实现预热装置相对于外层空心材料的轴向运动,实现垂直加热,保证后期工序的正常进行。限位拉杆的两端分别与升降滑箱和预热装置铰接,限位拉杆为可伸缩结构,通过改变限位拉杆的长度,从而调节预热装置与外层空心材料的相对位置。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限位拉杆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为立柱,2为升降机构,21为丝杠,22为螺母,23为减速电机,3为升降滑箱,4为预热装置,5为摆动臂,6为限位拉杆,61为内杆,62为外杆,63为限位螺丝,7为外层空心材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至4所示,一种双金属冶金结合复合无缝管管坯预热升降台,包括立柱1、升降机构2、升降滑箱3和预热装置4,升降滑箱3设置在立柱1上,升降滑箱3与立柱1滑动联接。升降机构2与升降滑箱3联接,通过升降机构2带动升降滑箱3沿立柱1移动。预热装置4通过摆动臂5与升降滑箱3联接,摆动臂5的两端分别与预热装置4和升降滑箱3铰接;还包括限位拉杆6,限位拉杆6的两端分别与升降滑箱3和预热装置4铰接,限位拉杆6为可伸缩结构。通过改变限位拉杆6的长度,从而调节预热装置4与摆动臂5之间的角度,实现预热装置4的微调。

预热装置4主要起到加热作用,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电加热环或者中频加热器,优选采用中频加热器。

使用时,调整限位拉杆6的长度,将加热环或中频加热器的感应线圈对应到外层空心材料7的中心位置。然后放置外层空心材料7,启动预热装置4,通过预热装置4对外层空心材料7进行加热;通过升降机构2带动升降滑箱3和预热装置4沿立柱1移动,从而实现对外层空心材料7的轴向加热。

如图5所示,限位拉杆6可采用常见的伸缩杆结构,其包括内杆61和外杆62,内杆61与外杆62滑动联接,外杆62套设在内杆61外。具体的,内杆61的一端与升降滑箱3铰接,外杆62的一端与预热装置4铰接。

外杆62联接有限位螺丝63,并设有相应的螺纹通孔,限位螺丝63可以穿过该螺纹通孔与内杆61相抵。调节时,旋松限位螺丝63,调节外杆62的伸出长度,调节后,旋紧限位螺丝63进行固定。

升降机构2主要作用是带动升降滑箱3沿立柱1上下运动,因此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蜗轮蜗杆升降机构、直线电机或者其它适宜机构。其优选采用滚珠丝杠升降机,滚珠丝杠升降机的具体结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故在此进行简要说明,其由丝杠21、螺母22和减速电机23组成,丝杠21的两端与立柱1转动联接,螺母22固定在升降滑箱3上并与丝杠21联接,丝杠21与减速电机23的输出轴联接,减速电机23的壳体与立柱1固定联接,减速电机23可以带动丝杠21旋转,从而实现升降滑箱3沿立柱1的移动。

上面仅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各种变化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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