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72456发布日期:2021-02-18 22:37阅读:90来源:国知局
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轮胎模具技术领域,具体为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模具是轮胎硫化过程中所使用的重要工具,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橡胶、配合剂以及硫化过程中所使用的脱模剂的综合沈积污染,反复使用会造成一些花纹污染死区。
[0003]
长时间使用需要对模具腐蚀部位进行处理,目前现有的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不便于调节,会影响腐蚀部位的修复效果,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降低了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的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具备便于调节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不便于调节的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背面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推板,所述推板的顶部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推柱,所述推柱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立柱,所述立柱的底部位于壳体顶部的左侧,所述立柱的内腔设置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所述电机的正面与立柱内腔正面的右侧固定连接,所述电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齿轮,所述齿轮的表面啮合有齿条板,所述齿条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的正面贯穿至立柱正面的顶部。
[0006]
优选的,所述移动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驱动轴,且驱动轴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打磨轮。
[0007]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安装座,且安装座的顶部设置有模具主体,所述壳体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底座,且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0008]
优选的,所述立柱内腔的前侧和后侧均开设有滑槽一,所述滑槽一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滑块一,且滑块一的内侧与齿条板的正面和背面固定连接。
[0009]
优选的,所述壳体正面的两侧均通过铰链设置有箱门,所述箱门正面的内侧设置有把手,且把手的表面设置有防滑套。
[0010]
优选的,所述立柱内腔的左侧开设有滑槽二,所述滑槽二内腔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滑块二,且滑块二的右侧与齿条板的左侧固定连接。
[0011]
优选的,所述齿条板左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支杆,所述支杆的左侧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与滑槽二配合使用的滑轮。
[001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3]
1、本实用新型通过壳体、电动推杆、推板、推柱、立柱、驱动装置、电动机、打磨轮、模具主体、滑槽一、箱门、滑槽二和支杆的设置,达到了便于调节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轮胎
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不便于调节的问题,不会影响腐蚀部位的修复效果,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提高了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的实用性。
[0014]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滑块一和滑槽一相互配合,对齿条板和立柱起到减小摩擦的作用,解决了齿条板和立柱在使用时由于摩擦力过大,出现损坏的现象,通过设置防滑垫,增加了底座与地面之间的摩擦,避免底座出现打滑的现象,增加了壳体的稳定性,通过设置安装座,对模具主体起到了固定稳定的作用,防止模具主体在工作使用时出现脱落的问题,增加了模具主体工作时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0015]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6]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柱结构剖视图;
[0017]
图3为本实用新型立柱和驱动装置结构俯视图。
[0018]
图中:1、壳体;2、电动推杆;3、推板;4、推柱;5、立柱;6、驱动装置;601、电机;602、齿轮;603、齿条板;604、移动板;7、电动机;8、打磨轮;9、模具主体;10、滑槽一;11、箱门;12、滑槽二;13、支杆。
具体实施方式
[0019]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0020]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0021]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2]
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0023]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4]
请参阅图1-3,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包括壳体1,壳体1背面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2,电动推杆2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推板3,推板3的顶部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有推柱4,推柱4的正面固定连接有立柱5,立柱5的底部位于壳体1顶部的左侧,立柱5的内腔设
置有驱动装置6,驱动装置6包括电机601,电机601的正面与立柱5内腔正面的右侧固定连接,电机601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齿轮602,齿轮602的表面啮合有齿条板603,齿条板60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移动板604,移动板604的正面贯穿至立柱5正面的顶部;
[0025]
移动板604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电动机7,电动机7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驱动轴,且驱动轴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打磨轮8,通过设置滑块一和滑槽一10相互配合,对齿条板603和立柱5起到减小摩擦的作用,解决了齿条板603和立柱5在使用时由于摩擦力过大,出现损坏的现象;
[0026]
壳体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安装座,且安装座的顶部设置有模具主体9,壳体1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底座,且底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滑垫,通过设置防滑垫,增加了底座与地面之间的摩擦,避免底座出现打滑的现象,增加了壳体1的稳定性;
[0027]
立柱5内腔的前侧和后侧均开设有滑槽一10,滑槽一10的内腔滑动连接有滑块一,且滑块一的内侧与齿条板603的正面和背面固定连接,通过设置安装座,对模具主体9起到了固定稳定的作用,防止模具主体9在工作使用时出现脱落的问题,增加了模具主体9工作时的稳定性;
[0028]
壳体1正面的两侧均通过铰链设置有箱门11,箱门11正面的内侧设置有把手,且把手的表面设置有防滑套;
[0029]
立柱5内腔的左侧开设有滑槽二12,滑槽二12内腔的顶部滑动连接有滑块二,且滑块二的右侧与齿条板603的左侧固定连接;
[0030]
齿条板603左侧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支杆13,支杆13的左侧通过活动轴活动连接有与滑槽二12配合使用的滑轮,通过壳体1、电动推杆2、推板3、推柱4、立柱5、驱动装置6、电动机7、打磨轮8、模具主体9、滑槽一10、箱门11、滑槽二12和支杆13的设置,达到了便于调节的优点,解决了现有的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不便于调节的问题,不会影响腐蚀部位的修复效果,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提高了轮胎模具腐蚀部位修复装置的实用性。
[0031]
使用时,使用者通过外置控制器打开电动推杆2,电动推杆2通过推板3和推柱4带动立柱5移动,使立柱5移动至模具主体9的后侧,便于对模具主体9腐蚀的部位进行修复,同时使用者通过外置控制器打开电机601和电动机7,电机601带动齿轮602转动,齿轮602与齿条板603啮合,齿条板603通过滑块一和滑槽一10与支杆13和滑轮的辅助带动移动板604移动,移动板604带动电动机7和打磨轮8向下移动,同时电动机7通过驱动轴带动打磨轮8对模具主体9上腐蚀部位进行修复,操作简单方便。
[0032]
本申请文件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而且根据说明书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控制方式是通过控制器来自动控制,控制器的控制电路通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简单编程即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本实用新型主要用来保护机械装置,所以本实用新型不再详细解释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且说明书中提到的外设控制器可为本文提到的电器元件起到控制作用,而且该外设控制器为常规的已知设备。
[0033]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
的要素。
[0034]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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