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超缓凝剂及其使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244376阅读:413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超缓凝剂及其使用方法,属于混凝土的制备领域。



背景技术:

缓凝剂是一种常用的混凝土外加剂,能够延缓水泥的凝结硬化,推迟水化温峰出现的时间,降低水化温峰值,防止大体积混凝土出现温度裂缝;进一步通过调整高效减水剂与水泥的适应性,减少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损失,使新拌混凝土较长时间保持塑性,以利于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振捣,提高施工效率。因此,缓凝剂被大量地用在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炎热气候下施工以及某些特殊的施工工艺。目前,常用的缓凝剂主要分为有机类和无机类。有机类主要包括羟基羧酸及其盐、糖类及碳水化合物、木质素磺酸盐、多元醇及其衍生物等;无机类主要包括磷酸盐、硼砂等,但是使用这些缓凝剂混凝土的凝结时间一般只在十几个小时,并且这些缓凝剂与其他外加剂的相容性不好、难以保证拌和均匀;另外,缓凝剂成本较高,提高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以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减少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损失,与外加剂相容性好、提升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可以大大降低成本的混凝土超缓凝剂及其使用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超缓凝剂,其由缓凝组分、减水剂组分和水复配而成,缓凝组分占总重的2.0-4.0wt%,减水剂组分占总重的30-85wt%,余量为水;所述缓凝组分由糖厂生产葡萄糖酸钠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和氨基三甲叉膦酸、羟基乙叉二膦酸、氨基三甲叉膦酸四钠、羟基乙叉二膦酸钠、羟基乙叉二膦酸钾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而成,且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70wt%;所述减水剂组分为脂肪族减水剂或聚羧酸减水剂。

优选的,所述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50wt%。

优选的,所述废液中的葡萄糖酸钠含量大于等于35wt%,固含量大于等于50wt%。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可延长混凝土凝结时间的超缓凝剂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将糖厂生产葡萄糖酸钠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和氨基三甲叉膦酸、羟基乙叉二膦酸、氨基三甲叉膦酸四钠、羟基乙叉二膦酸钠、羟基乙叉二膦酸钾中的一种或多种混合成缓凝组分,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70wt%;

步骤二:将步骤一的缓凝组分与减水剂、水混合复配形成超缓凝剂,缓凝组分占超缓凝剂总重的2.0-4.0wt%,减水剂占超缓凝剂总重的30-85wt%,余量为水;

步骤三:将步骤二的超缓凝剂加入混凝土中,掺量为1.5-2.0wt%,搅拌混合均匀。

上述方案中,减水剂为聚羧酸减水剂。

上述方案中,优选的,所述步骤二中缓凝组分占超缓凝剂总重的4.0wt%,聚羧酸减水剂组分占超缓凝剂总重的30wt%。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势:

(1)本发明的超缓凝剂大大延长了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推迟了水化温峰的出现,降低了水化温峰值;掺入后水泥净浆流动度经时损失明显减小,在较长时间后坍落度损失比不加缓凝剂时明显减小,且混凝土强度也有增加。当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50wt%,与减水剂复配使用时对水泥净浆流动度经时损失、混凝土坍落度经时损失、凝结时间以及强度的作用效果比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70wt%时的效果更好。特别是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使用时(缓凝组分掺量4.0wt%)凝结时间可达到72个小时。

(2)本发明超缓凝剂与减水剂的相容性良好,溶液均匀,表明与外加剂相容性好、提升了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3)本发明利用糖厂生产葡萄糖酸钠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作原料,大大降低了成本,运输、使用方便,无需人工投料,可实现自动化投放废液,节约了劳动力、降低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首先设计不同配比的缓凝组分,并与减水剂、水混合复配成超缓凝剂样品。减水剂采用徐州铸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脂肪族高效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废液中葡萄糖酸钠含量为35wt%,固含量为50wt%。超缓凝剂样品具体的配比如表1所示:

表1

观察各个配制成的超缓凝剂溶液样品,废液分别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50wt%、70wt%时,分别按0、2.0wt%和4.0wt%的掺量复配脂肪族和聚羧酸减水剂,皆可见样品溶液均匀,不分层,说明缓凝剂与减水剂相容性良好。

将各超缓凝剂样品分别添加进入混凝土中,通过具体的数据表征其对混凝土的影响。

(1)超缓凝剂掺入对水泥净浆流动度及经时损失的影响如表2所示:

表2

加入超缓凝剂后,60分钟和120分钟的水泥净浆流动度经时损失明显减小,且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和50wt%时比70wt%的保持效果要好。

(2)超缓凝剂掺入对混凝土坍落度损失的影响如表3所示:

表3

表中可见,加入超缓凝剂后混凝土120分钟和180分钟的坍落度损失比不加缓凝剂时明显减小,且当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或50wt%、且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使用(缓凝组分占超缓凝剂的4.0wt%)时,即混凝土试验编号为s-12、s-13时,180分钟坍落度损失非常小。

(3)超缓凝剂掺入对混凝土凝结时间的影响如表4所示:

表4

从表4可见,加入超缓凝剂后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比空白样明显延长,当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或50wt%、且与脂肪族减水剂复配掺量在4.0wt%时,即混凝土试验编号为s-5、s-6时,终凝时间可达到53个多小时;当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30wt%或50wt%、且与聚羧酸减水剂复配掺量在4.0wt%时,即混凝土试验编号为s-12、s-13时终凝时间可达到72个小时,而当废液占缓凝组分的比例为70wt%时,终凝时间会短一些,为69小时。

(4)超缓凝剂掺入对混凝土强度(c30)的影响如表5所示:

表5

从表5中可见,加入超缓凝剂后的混凝土样品7天和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比空白样皆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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