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01412发布日期:2019-04-23 23:42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工业用原料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常用的海砂淡化装置工艺复杂,成本较高,从进料到最后形成成品需要的时间较长且产量较低,且没有冲洗装置使得最终产品难以达到要求,同时常用的脱水不到位,质量难以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包括喂料斗、送料机、水龙带加热装置、水龙带过滤装置、料管、盛砂箱、振动脱水筛、出料口、弹簧、支腿、箱体、进料口、电机座、振动电机和筛网,所述喂料斗右侧设置有送料机,所述送料机右侧设置有水龙带加热装置,所述水龙带右侧安装有水龙带过滤装置,所述水龙带过滤装置右侧设置有料管,所述料管一端连接有盛砂箱,所述盛砂箱右侧设置有振动脱水筛,所述振动脱水筛底部设置有支腿,所述支腿上设置有弹簧,所述振动脱水筛中设置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左侧设置有电机座,所述电机座上设置有振动电机,所述振动脱水筛内设置有筛网,所述振动脱水筛一侧设置出料口。

进一步的,所述送料机和振动电机均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喂料斗内部设置有时钟电路,能够在设定的时间间隔处打开喂料斗。

进一步的,所述送料机上设置有畚斗,能够将海砂运送至相应的位置。

进一步的,所述水龙带加热装置内设置有温控器,能够达到预设的温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采用更为简单的制造工艺达到理想的产量以及工艺需求。

1.通过设置水龙带加热装置能够除去氯离子;

2.采用更为简便的制造工艺,成本降低;

3.设置的振动脱水筛不仅能筛除杂质,也能蒸发海砂中的水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工作流程示意图;

图2为振动脱水筛结构示意图。

图中:1-喂料斗、2-送料机、3-水龙带加热装置、4-水龙带过滤装置、5-料管、6-盛砂箱、7-振动脱水筛、8-出料口、9-弹簧、10-支腿、11-箱体、12-进料口、13-电机座、14-振动电机、15-筛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包括一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包括喂料斗1、送料机2、水龙带加热装置3、水龙带过滤装置4、料管5、盛砂箱6、振动脱水筛7、出料口8、弹簧9、支腿10、箱体11、进料口12、电机座13、振动电机14和筛网15,所述喂料斗1右侧设置有送料机2,所述送料机2右侧设置有水龙带加热装置3,所述水龙带加热装置3右侧安装有水龙带过滤装置4,所述水龙带过滤装置4右侧设置有料管5,所述料管5一端连接有盛砂箱6,所述盛砂箱6右侧设置有振动脱水筛7,所述振动脱水筛7底部设置有支腿10,所述支腿10上设置有弹簧9,所述振动脱水筛7中设置有进料口12,所述进料口12左侧设置有电机座13,所述电机座13上设置有振动电机14,所述振动脱水筛7内设置有筛网15,所述送料机2和振动电机14均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所述喂料斗1内部设置有时钟电路,能够在设定的时间间隔处打开喂料斗1,所述送料机2上设置有畚斗,能够将海砂运送至相应的位置,所述水龙带加热装置3内设置有温控器,能够达到预设温度。

工作原理:将振动电机14与送料机2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喂料斗1内部设置有时钟电路,能够在设定的时间间隔处打开喂料斗1,送料机2上的畚斗能够将原料运送至水龙带加热装置3内经过加热除去氯离子,然后再进入到水龙带过滤装置4内进行冲洗,接着由送料机2运送至振动脱水筛7,然后就可以成为建筑用的原料了,该种新型海砂淡化用作建筑砂的处理装置,设置水龙带加热装置能够除去氯离子,除杂效果更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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