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条或多条横切面面积为ax的钢筋,所述钢筋具有一个或多个横切面面积为ay的锈蚀区域,所述ay大于或等于0.6ax;及
一种硅酸盐水泥基修补砂浆被直接抹压于一条或多条钢筋的一个或多个锈蚀区域,而无需搭接新钢筋;所述修补砂浆包含体积比至少1%的用于增强的钢纤维,一种或多种聚合物,总聚合物量为重量比1%至3%,及一种含量为重量比0.03%至0.05%的超塑化剂,使得所述修补砂浆可将一个修复区域的强度恢复到大于或等于未锈蚀状态下相同区域混凝土结构的原有强度的100%,
其中,所述硅酸盐水泥基修补砂浆具有大于1000秒的透气阻力,
其中,所述修补砂浆不会加速一条或多条钢筋的锈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钢纤维的体积比为1%至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修补砂浆包含重量比3%至6%的石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聚合物选自一种或多种聚乙烯醇或乙烯-醋酸乙烯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修补砂浆包含重量比45%至60%的骨料。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骨料选自一种或多种沙子和轻质骨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修补砂浆包含聚合物纤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聚合物纤维为聚丙烯纤维,其含量为重量比0.1%至0.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修补砂浆包含矽灰,其含量为重量比0.5%至2%。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经补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所述一条或多条钢筋与所述修补砂浆的粘合强度大于或等于4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