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树脂玻纤配方及由该配方制成的树脂玻纤型瓦片。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工业的蓬勃发展,废旧电子线路板、废覆铜板边角料及残次品的处理与日俱增。相应地废线路板、覆铜板分选处理在提取金属后残留的树脂玻纤粉这一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也成为一大棘手难题。随意倾倒会造成二次污染,焚烧、填埋会产生高昂费用并且耗用土地资源。如何妥善处置和有效地综合利用树脂玻纤粉已成为解决环保问题面临的重要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能够回收利用工业废料中提取的树脂玻纤粉途径,进而得出了一种配方,并有该配方制得一种树脂玻纤型瓦片。
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树脂玻纤配方及由该配方制成的树脂玻纤型瓦片,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份:
树脂玻纤粉:50~70份
pp半固化片边角料:10~30份
环氧树脂:10~30份
所述树脂玻纤粉粒径为60~100目,含铜率小于3%,含水率小于15%。
配方中的树脂玻纤粉的回收途径是将废电子线路板、覆铜板的边角料或残次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粉碎、加热、筛选,提取金属粉后得到树脂玻纤粉;回收提取过程最优选的结果为所述树脂玻纤粉含铜率小于0.2%,含水量小于3%。在上述配方的基础上,优选方案中所述树脂玻纤粉所占重量份数为60份,所述pp半固化片边角料含量所占重量份数为20份,所述环氧树脂所占重量份数为15~20份。所述环氧树脂也为来自工厂的废弃和过期并经回收的胺类、酯类、醇类、烯类、苯类等各种环氧树脂。
本发明所述的配方中,由于树脂玻纤粉具备防水、防腐、防酸碱以及隔热、阻燃等诸多特性,将其与环氧树脂配合,可直接用于橡胶、塑料行业的填充料以及防渗补漏的填充料等,并且可以配合其他原料制成各种产品,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回收价值。同时,本配方经加工后可以实现与陶瓷相似的性能,还可以被用于制作花盆、树脂玻纤型瓦片等传统工艺中使用陶瓷作为主要材料的产品,而且本配方比重较陶瓷更小,所得产品更为轻质,该配方同时满足了回收利用工业废料和制造日常生活用品两项功能,实现了树脂玻纤粉的综合利用。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树脂玻纤型瓦片,由如下重量份数的组份制成:
树脂玻纤粉:50~70份
pp半固化片边角料:10~30份
环氧树脂:10~30份
所述树脂玻纤粉粒径为60~100目,含铜率小于3%,含水率小于15%。
优选地,所述树脂玻纤粉含铜率小于0.2%,含水量小于3%。所述树脂玻纤粉所占重量份数为60份,所述pp半固化片边角料含量所占重量份数为20份,所述环氧树脂所占重量份数为15~20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所述的树脂玻纤型瓦片制作时只需将pp半固化片边角料、树脂玻纤粉、环氧树脂调配混和后用油压机在800t压力下压制即可。
根据生产主要原料的特性,所制的玻形瓦具有防水、防腐、不锈蚀、防虫蛀、防酸碱、抗老化、重量轻、隔音、隔热、阻燃等特性。树脂玻纤玻形瓦适用于大型厂房、仓库、养殖场棚屋等建筑屋面,替代传统的彩钢瓦(铁皮瓦),经久耐用,经济实惠。在本发明的基础上,树脂玻纤粉还可以制作传统的琉璃瓦、引进的美式瓦、西班牙瓦等上彩的彩瓦,适用于旅游景点、别墅、小区建筑。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发明提供的配方,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份:
树脂玻纤粉:60kg
pp半固化片边角料:20kg
环氧树脂:18kg
所述树脂玻纤粉粒径为80目,含铜率为2%,含水率为8%。
配方中的树脂玻纤粉的回收途径是将废电子线路板、覆铜板的边角料或残次品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粉碎、加热、筛选,提取金属粉后得到树脂玻纤粉。
实施例2
本发明提供的配方,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份:
树脂玻纤粉:60kg
pp半固化片边角料:20kg
环氧树脂:18kg
所述树脂玻纤粉粒径为80目,含铜率为0.1%,含水率为2%,其提取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3
本发明提供的配方,包括如下重量份数的组份:
树脂玻纤粉:75kg
pp半固化片边角料:25kg
环氧树脂:15kg
所述树脂玻纤粉粒径为60目,含铜率为0.1%,含水率为2%,其提取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4
按实施例1中配方制成树脂玻纤型瓦片,制作时只需将pp半固化片边角料、树脂玻纤粉、环氧树脂调配混和后用油压机在800t压力下压制即可。
实施例5
按实施例2中配方制成树脂玻纤型瓦片,制作时只需将pp半固化片边角料、树脂玻纤粉、环氧树脂调配混和后用油压机在800t压力下压制即可。
实施例6
按实施例3中配方制成树脂玻纤型瓦片,制作时只需将pp半固化片边角料、树脂玻纤粉、环氧树脂调配混和后用油压机在800t压力下压制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