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式如式(i)所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紫杉烷类化合物具有如式(ii)所示结构: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为用有极性有机溶剂溶解紫杉烷类化合物后加入水,加热或不加热条件下搅拌或不搅拌后经后处理制得所述的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性有机溶剂为甲醇、乙醇、丙醇、丁醇、四氢呋喃、丙酮、乙腈、二甲基亚砜或n,n-二甲基甲酰胺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极性有机溶剂与水的体积比为0.1~2:1;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反应温度为20~100℃,反应时间为5-120小时;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为经过柱层析分离或经过制备色谱分离;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杂质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处理为经过柱层析分离时,洗脱剂为乙酸乙酯和正己烷的混合物、二氯甲烷和甲醇的混合物或乙酸乙酯与石油醚的混合物;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在控制紫杉烷类化合物或含有紫杉烷类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质量中的用途。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如式(i)所示的紫杉烷类化合物的杂质化合物在紫杉烷类化合物中的含量低于0.5%或在含有紫杉烷类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中的含量低于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