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如通式(1)所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通式(1)中,所述r1、r2分别独立的表示为苯基、萘基、二苯并呋喃基、二苯并噻吩基、咔唑基、二联苯基、三联苯基、苯基取代的萘基,且上述基团还可被氘原子取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如通式(1-1)所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如通式(1-2)至通式(1-6)任一项所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有机化合物的结构如通式(1-7)所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l1、l2、l3、l4分别独立地表示为如下所示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化合物具体结构为如下结构中的任一种:
8.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层功能层含有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空穴传输区域、发光层和电子传输区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穴传输区域包含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优选地,所述空穴传输区域包括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和发光层辅助层,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层辅助层包含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芳香族胺类有机化合物。
10.一种显示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元件包含权利要求8-9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