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胶带,包括:
基底层,以及
位于所述基底层的一侧的第一胶粘层,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粘层包括具有第一粘合特性的第一粘接区域和具有第二粘合特性的第二粘接区域,所述第一粘合特性不同于所述第二粘合特性,以及
所述第一粘接区域为热熔胶区域,所述第二粘接区域为压敏胶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沿着所述基底层设置为如下构造中的一种或多种:
a)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为直线型条状区域,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沿着所述基底层在所述胶带的宽度方向或者长度方向上交替地设置;
b)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为曲线型条状区域,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沿着所述基底层在所述胶带的宽度方向或者长度方向上交替地设置;和
c)所述第二粘接区域为散布在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内的点状区域,所述点状区域的下表面与所述基底层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粘接区域与相邻的所述第一粘接区域之间具有间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粘接区域的上表面与所述第一粘接区域的上表面齐平,或者
所述第二粘接区域的上表面高于所述第一粘接区域的上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层为聚酯薄膜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压敏胶区域包括如下各项中的一项或多项:丙烯酸酯压敏胶区域、橡胶型压敏胶区域和有机硅压敏胶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带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基底层的另一侧的第二胶粘层,所述第二胶粘层具有第三粘合特性,所述第三粘合特性与所述第一粘合特性和所述第二粘合特性中的至少一者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胶粘层包括如下各项中的一项或多项:丙烯酸酯压敏胶层、橡胶型压敏胶层和有机硅压敏胶层。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粘层的厚度等于或小于50微米。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粘接区域的面积占所述第一胶粘层的总面积的30%-70%,或者
所述第一粘接区域的宽度是所述第二粘接区域的宽度的0.7至1.3倍。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粘接区域和所述第二粘接区域各自的宽度介于1毫米至20毫米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胶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粘层构造成用于粘结到塑料或金属表面,和/或
所述第二胶粘层构造成用于粘结到如下表面中的一者或多者:有机硅材料表面、含氟材料表面和尼龙材料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