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高分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
背景技术:
涂料施工一般要求钢铁基材需干燥,否则涂层与基材结合会有问题,容易造成涂层起泡脱落,达不到防腐效果。但在恶劣环境和潮涨潮落的情况下,解决难予做到被保护的基材完全干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是涂料在带潮的基材表面施工,产品综合性能唯有明显的下降的问题。本发明技术方案是,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包含下述重量百分比的各成分:
b组份包含下述重量的百分比的各成分:
优选的,所述t-55树脂为氟化聚硅酸乙酯,是本公司研究开发的特种高渗透高附着力树脂,对防腐基材有强渗透性,其由30mol环氧e-55树脂与1moltdi在搅拌下,于50-70℃的范围保温反应2-5小时,至nco值反应完全为反应终点,得t-55树脂。
优选的,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
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所述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
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优选的,所述环氧树脂为江门三木公司出品的e-51环氧树脂。
优选的,所述有机膨润土为浙江丰虹公司出品。
优选的,所述didp为领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优选的,所述yd-313为台湾和益公司的壬基酚。
优选的,所述d-230为广州晨辉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优选的,所述bayb085为美国瑞宝公司出品的防刮痕腐蚀剂。
优选的,使用时a组份:b组份=3:1,a组份与b组份均匀混合后,静置半小时后使用。
本发明的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可带潮对钢铁基材进行施工,不影响涂料对钢铁的保护和防腐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好的说明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各成分制得:
b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各成分制得: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所述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实施例2:
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各成分制得:
b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各成分制得: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实施例3:
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各成分制得:
b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各成分制得: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实施例4:
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各成分制得:
b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各成分制得: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实施例5:
一种带潮环氧防腐涂料,包括分别包装的a组份和b组份,其中
a组份由下列重量的百分比制得
b组份由下列重量百分比各成分制得:
所述a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8)投入釜内,用高速搅拌混合均匀,缓缓加入(9)-(13),搅拌(约10-20分钟)用砂磨机研磨至细度≤20μ,然后加(14)-(16)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为a组份。
b组份制备包括以下步骤:把(1)-(7)投入带搅拌的釜内,搅拌均匀(约10-15分钟),用120目纱网过滤,包装为b组份。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优先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情况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也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