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33027发布日期:2018-06-19 19:53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玻璃制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现代人的生活是离不开玻璃器皿,尤其是盛装各种液体物料的玻璃瓶子的。玻璃易碎,是一个美中不足的弱点:在搬运过程中,尤其在作业流水线上,一旦破碎,轻者浪费物料,重者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加厚瓶壁是可以提高瓶子的抗碎能力的,但这增加了重量和体积,浪费材料,搬运和贮存的工作量大。在玻璃瓶子的外表面上涂覆一层防碎涂料,是一种好办法,在国内外早有应用的实践。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防碎涂料,在使用的过程中易发生氧化的现象,进而出现防碎膜层易出现开裂、剥落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1)按重量份计,将32-36份甲基丙烯酸、18-22份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醇酯、34-39份丙烯酸异丁酯、11-15份甲基丙烯酸丁酯混合均匀后,向其中加入1-3份引发剂,将混合物加热至75-80℃后,保温处理2-3小时,制得共聚乳液;

(2)按重量份计,将34-40份共聚乳液、11-15份氧化锌、8-10份氰脲酸三聚氰胺酯、3-6份四丁基氟化铵、1-2份消泡剂、2-4份膨润土混合均匀后,制得耐氧化防碎涂料。

具体地,上述步骤(1)中,引发剂为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二异丙苯中的任意一种。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氰脲酸三聚氰胺酯的平均粒径大小为30μm。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消泡剂为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聚氧丙烯甘油醚、聚氧丙烯聚氧乙烯甘油醚、聚二甲基硅氧烷中的任意一种。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膨润土的平均粒径大小为4-6μm。

由以上的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的优异效果是: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廉,制得的耐氧化防碎涂料,粘结性能优异,在玻璃表面的均匀性能优异,在玻璃破碎时,不易出现断裂的现象,尤其是其具有极其优异耐氧化性能,不易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氧化的现象,防碎涂料的使用寿命较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1)按重量份计,将32份甲基丙烯酸、18份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醇酯、34份丙烯酸异丁酯、11份甲基丙烯酸丁酯混合均匀后,向其中加入1份引发剂,将混合物加热至75℃后,保温处理2小时,制得共聚乳液;

(2)按重量份计,将34份共聚乳液、11份氧化锌、8份氰脲酸三聚氰胺酯、3份四丁基氟化铵、1份消泡剂、2份膨润土混合均匀后,制得耐氧化防碎涂料。

具体地,上述步骤(1)中,引发剂为过氧化二叔丁基。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氰脲酸三聚氰胺酯的平均粒径大小为30μm。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消泡剂为聚氧乙烯聚氧丙醇胺醚。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膨润土的平均粒径大小为4μm。

实施例2

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1)按重量份计,将34份甲基丙烯酸、20份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醇酯、36份丙烯酸异丁酯、13份甲基丙烯酸丁酯混合均匀后,向其中加入2份引发剂,将混合物加热至78℃后,保温处理2.5小时,制得共聚乳液;

(2)按重量份计,将36份共聚乳液、13份氧化锌、9份氰脲酸三聚氰胺酯、5份四丁基氟化铵、2份消泡剂、3份膨润土混合均匀后,制得耐氧化防碎涂料。

具体地,上述步骤(1)中,引发剂为过氧化二异丙苯。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氰脲酸三聚氰胺酯的平均粒径大小为30μm。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消泡剂为聚氧丙烯甘油醚。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膨润土的平均粒径大小为5μm。

实施例3

一种耐氧化防碎涂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操作步骤:

(1)按重量份计,将36份甲基丙烯酸、22份甲基丙烯酸十八烷醇酯、39份丙烯酸异丁酯、15份甲基丙烯酸丁酯混合均匀后,向其中加入3份引发剂,将混合物加热至80℃后,保温处理3小时,制得共聚乳液;

(2)按重量份计,将40份共聚乳液、15份氧化锌、10份氰脲酸三聚氰胺酯、6份四丁基氟化铵、2份消泡剂、4份膨润土混合均匀后,制得耐氧化防碎涂料。

具体地,上述步骤(1)中,引发剂为过氧化二异丙苯。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氰脲酸三聚氰胺酯的平均粒径大小为30μm。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消泡剂为聚二甲基硅氧烷。

具体地,上述步骤(2)中,膨润土的平均粒径大小为6μm。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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