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44798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雾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设置于车辆的前保险杠下方的雾灯。
背景技术
通常,在车辆上装配雾灯时,使用如下结构的情况较多,即在前保险杠的保险杠罩上设置开口部,并在该开口部内设置雾灯主体。例如,在专利文献一中公开了如下的适用于保险杠的车灯安装结构。即,设计成车灯罩与保险杠之间不发生间隙,由此提高外观品质,同时能够使保险杠容易成形。并且,在专利文献二中公开了如下的雾灯的安装结构。即,车体包括嵌入于壳体内的雾灯主体和将雾灯主体可转动地支撑于壳体内的转动支撑单元,由此在相对设置于车体侧的壳体拆卸雾灯主体时,使各种作业都变得容易。专利文献一日本特开2007-90989号公报专利文献二 日本特开2005-53450号公报但是,上述的专利文献一和专利文献二的现有技术为雾灯主体仅设置于安装在前保险杠的灯孔盖或壳体内的结构,因此例如在雨天驻车时以及行驶时,从前保险杠的表面流下来的的水等异物将会通过灯孔盖或壳体附着到雾灯主体,受到该附着的水等异物的影响,有可能导致自雾灯主体的照射光发生扩散或者散射。因此,在装配有雾灯的车辆中,需要在不影响车辆外观设计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抑制水等异物附着于雾灯主体中,由此确保雾灯原来的稳定的配光特性。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通过抑制水等异物附着于雾灯主体来确保稳定的配光特性的同时,能够提高车辆的外观设计性能的雾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雾灯,其特征在于具备框架,该框架设置于车辆的前保险杠的下方而用于设置雾灯主体,且该框架具备突出部,该突出部在所述雾灯主体的上部朝所述前保险杠的前方方向突出。并且,所述框架凹陷形成有安装部,以用于设置所述雾灯主体,所述突出部设置于所述安装部的上部。并且,所述突出部朝向所述前保险杠的前方方向的截面形状构成为三角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雾灯,通过结构的简单抑制水等异物附着于雾灯主体,由此能够确保稳定的配光特性,同时能够提高车辆的外观设计性能。

图I为车辆前部的外观图;图2为设置于图I的车辆的雾灯的主视图;[0016]图3为设置于图I的雾灯的侧视图。[0017]符号说明[0018]I :车辆2 :车体[0019]3 :前大灯3a :前大灯主体[0020]3b :转向灯3c :不宽灯[0021]4 iu保险杠5 :雾灯[0022]6 :雾灯主体7 :框架[0023]7A :安装部7a :框架主体[0024]7b :突出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附图涉及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图I为车辆前部的外观图,图2为设置于图I的车辆的雾灯的主视图,图3为设置于图I的车辆的雾灯的侧视图。在图I中,符号I为车辆,构成该车辆I的车体2具备前大灯3和前保险杠4以及雾灯5。前大灯3分别设置于车体2前部的左右侧。这些前大灯3分别具备前大灯主体3a 和具有方向指示器功能的转向灯3b以及具有车辆宽度指示灯的功能的示宽灯3c。转向灯3b设置于前大灯主体3a的外侧。并且,示宽灯3c形成为大致“匚”字形状,以围住前大灯主体3a的一部分和转向灯3b。这些前大灯3的下方设置有前保险杠4,该前保险杠4的下方设有雾灯5。具体来讲,该雾灯5设置于形成在前保险杠4左右两侧的保险杠盖的开口部。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具备雾灯主体6和相当于雾灯罩的框架7而构成。如图2和图3所示,框架7例如由树脂材料等形成,并具备用于设置所述雾灯主体 6的安装部7A和具备该安装部7A的框架主体7a以及突出部7b。框架主体7a形成为围绕设置于安装部7A的雾灯主体6的外周。该安装部7A相比前保险杠4的表面凹陷而形成,且形成在朝框架主体7a的纵深方向凹陷的位置。尤其,在框架主体7a的所述雾灯主体6的上部的位置设有所述突出部7b。该突出部7b朝前保险杠4的前方突出且与所述框架主体7a形成为一体。并且,对于突出部7b的形状而言,朝向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的截面形状例如可构成为三角形。在此,虽然在本实施方式中对所述突出部7b和框架主体7a形成为一体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所述突出部7b和框架主体7a可以由单独的部件分别构成。并且,对于所述突出部7b的形状,虽然形成为朝向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的截面形状例如构成为三角形,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朝向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的截面形状例如可构成为圆弧形状等其他形状。下面,参照图I至图3对具有上述构成的实施方式的雾灯5的作用进行说明。如图I至图3所示,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在框架7的所述雾灯主体6的上部形成有朝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突出的突出部7b。因此,例如在雨天驻车时以及行驶时,即使水等异物从前保险杠4的表面流到雾灯侧5,雾灯5凭借所述突出部7b也不会使所流下来的水等异物引导至雾灯主体6侧,而是将所流下来的水等异物引导至框架柱体7a的外侧。据此,能够抑制水等异物附着到雾灯5内的雾灯主体6。因此,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可通过抑制水等异物附着到雾灯主体6来确保雾灯原来的配光特性。在此,当考虑雾灯的配光特性时,为了不使由该雾灯照射的光妨碍对向车驾驶员的视野,通常雾灯需要遮挡向车辆的前方上侧散射或者扩散而照射的光。因此,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可通过所述突出部7b的内面遮挡向车辆的前方上侧散射或者扩散而照射的光。据此,由雾灯主体6照射的光不会妨碍对向车驾驶员的视野,可确保稳定的雾灯的配光特性。并且,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由于在框架7上形成有突出部7b,因此例如在行驶时等情况下,即使车体2前方的上方具有掉落物也可通过所述突出部7b保护雾灯主体6。尤其,如图I和图2所示,当从车体前方观察本实施方式的雾灯5时,框架主体7 的车宽方向的外侧部分构成为构成为大致“匚”字形状。因此,本实施方式的车体2由于具备并组合有前大灯3的大致呈“匚”字形状的位置灯示宽灯3c和位于该示宽灯3c下方的雾灯5的大致呈“匚”字形状的框架主体7a,从而能够获得外观统一性,且外观美观,能够提高车辆外观设计性能。而且,所述突出部7b构成为朝设置于车体2的前方的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突出,因此具有使得行驶时从车体前方吹来的空气沿着前保险杠4的形状向后方流动的功能,从而能够在降低空气阻力以及提高燃料效率方面做出贡献。如上所述,根据本实施方式能够实现如下的雾灯5,即通过简单的结构抑制水等异物附着于雾灯主体6,由此能够确保稳定的配光特性的同时,能够提高车辆的外观设计性倉泛。在此,在本实施方式中,虽然对雾灯5设置于前保险杠4的开口部的结构进行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即使是具有设置于前保险杠4的下侧的气坝的车辆也可适用本实用新型,这是毋庸置疑的。
权利要求1.一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雾灯具备框架,该框架设置于车辆的前保险杠的下方而用于设置雾灯主体,且该框架具备突出部,该突出部在所述雾灯主体的上部朝所述前保险杠的前方方向突出。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凹陷形成有安装部,以用于设置所述雾灯主体,所述突出部设置于所述安装部的上部。
3.如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朝向所述前保险杠的前方方向的截面形状构成为三角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通过简单的结构抑制水等异物附着于雾灯主体,由此能够确保稳定的配光特性的同时,能够提高车辆的外观设计性能的雾灯。本实用新型的雾灯(5)具备框架(7),该框架(7)设置于车辆(1)的前保险杠(4)的下方而用于设置雾灯主体(6),且该框架(7)具备突出部(7b),该突出部(7b)在所述雾灯主体(6)的上部朝所述前保险杠(4)的前方方向突出。
文档编号B60Q1/20GK202345511SQ20112049450
公开日2012年7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2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29日
发明者迹部圭一 申请人: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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