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47077阅读:12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I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文献DE 10 2006 057 748 Al公开了一种这样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用于车辆前照灯。在这种情况下 ,是一种双卤素前照灯,借助于所述双卤素前照灯从唯一的光源产生近光和远光。在操纵车辆的远光时,遮光板借助于磁力移出光源的光路,以便释放光路的更大的范围。反之,在从远光切换至近光时,所述遮光板移入光路中。在远光和近光之间切换时,光色和光强基本上保持不变。对于这类双卤素前照灯,例如使用H7卤素灯或H9卤素灯作为光源。替选地,能够使用氙气灯作为光源。这类车辆前照灯在近光情况下具有比传统的车辆前照灯明显更高的遮光效果,因此卤素灯需要更高的光通量,以便满足例如用于车辆前照灯的光分布所需的法律规定。更高的光通量例如能够通过更有效率的卤素灯实现,但是所述更有效率的卤素灯与较低效率的卤素灯相比在设备技术上耗费更大地构造,并且需要更多能量。替选地,也能够使用具有提高效率的传统卤素灯,这不利地导致较短的使用寿命。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照明装置,特别是一种双卤素前照灯,其用于机动车且具有长的使用寿命和低的在设备技术上的耗费。所述目的通过根据权利要求I的特征的照明装置得以实现。根据本发明,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光源。所述照明装置例如是双卤素前照灯或双氙气前照灯。光源具有至少两个照明功能,并且在相应的照明功能情况下分别具有不同的工作电压。在测试中证实,由此具有低的在设备技术上的耗费的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能够明显提高。此外,在较低的工作电压下节约能量。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得到特别有利的扩展方案。优选的是,光源的一个照明功能是在用于机动车的前照灯的情况下的通常的近光,并且另一照明功能是远光。优选的是,设有可移动的遮光板,所述遮光板能够移入由光源产生的光路中或从由光源产生的光路中移出,以用于在近光和远光之间切换。在本发明的另一扩展方案中,在光源的工作电压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提高或降低大于0%至15%之间的情况下,实现照明功能中的至少一个。当在光源的工作电压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降低大约5%至10%的情况下实现照明功能中的至少一个时,可实现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的明显延长。用于至少一个照明功能的工作电压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提高5%至10%由于光辐射的提高可实现改善的光性能。照明装置能够是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FS)。
在本发明的又一扩展方案中,照明装置具有分别带有一个或多个照明功能的多个光源。为了延长使用寿命,设有至少一个光源,其中通过光源的不同的工作电压转换照明功倉泛。照明装置的标准工作电压能够是13. 2伏,然后其中用于近光的工作电压是约
13.6伏,并且用于远光的工作电压是约11. 9伏或约12. 2伏。
在用于近光的工作电压约为12. 2伏且用于远光的工作电压电压约为13. 6伏的情况下,在常规的标准工作电压为13. 2伏时,也获得高的使用寿命延长。用于标准工作电压、近光和远光的工作电压的前述数值对于例如在轿车中的、在额定12伏的车载电源电压下驱动的照明装置是有利的。对于例如在载货汽车中通常使用的、在额定24伏的车载电源电压下驱动的照明装置,标准工作电压能够是28伏。在这种情况下,光源的工作电压对于照明功能中的至少一个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降低或提高在大于0%至小于或等于15%的范围内的值、并且优选在大于5%至小于或等于10%的范围内的值。


下面将借助于实施例详细阐述本发明。唯一的附图示出照明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唯一的附图示出根据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的极其简化的示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双卤素前照灯。这类前照灯从唯一的光源产生近光和远光。在所示出的附图中,在这种情况下是H7卤素白炽灯,所述H7卤素白炽灯在下面称为灯2。H7卤素白炽灯具有仅一个螺旋形灯丝,所述螺旋形灯丝用作用于产生远光的光源,并且也用作用于产生近光的光源。照明装置I具有包围灯2的反射器4和位于光路中的投影透镜6。通过设置在投影透镜6和灯2之间的遮光板8能够在近光照明功能和远光照明功能之间切换。因此,近光照明功能和远光照明功能的区别在于光路的横截面在远光情况下大于在近光情况下。遮光板8用于改变光路的横截面,所述遮光板例如能够借助于电磁体的磁力移入光路中或从光路中移出。在光路的横截面改变时,辐射的光色和光强继续保持不变。在附图中示出的照明装置I中,近光的遮光效果比在分别具有用于近光的和远光的光源的传统的车辆前照灯中更高。通过提高相对于灯2的例如为13. 2伏的标准工作电压,当所述标准工作电压用于近光照明功能时,提高光发射。因此,在近光情况下,尽管提高了遮光效果,照明装置I仍能够实现或大致实现传统的车辆前照灯的照明特性。由此减少的使用寿命能够在适宜地选择用于远光照明功能的工作电压的情况下得到补偿。在测试中表明,当所述照明装置在具有与标准工作电压相比提高的工作电压的一个照明功能和在具有降低的工作电压的另一照明功能的情况下使用时,甚至能够提高照明装置I的使用寿命。下面,为此示出用于照明功能的不同的工作电压的一些有利的配置,其中,灯2的标准工作电压为13. 2伏。在下列表格中记录的配电份额示出照明功能的工作时间的比例。a)
权利要求
1.照明装置,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双卤素前照灯,具有至少一个光源(2),所述光源具有至少两个照明功能,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两个照明功能的情况下,所述光源(2)分别具有不同的工作电压。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源(2)具有刚好两个照明功能,其中一个照明功能是近光,并且另一照明功能是远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设有可移动的遮光板(8),所述遮光板能够移入由所述光源(2)产生的光路中或者从由所述光源(2)产生的光路中移出,以用于切换近光和远光。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在光源的工作电压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提高或降低大约在大于0%至15%之间的情况下,实现所述照明功能中的至少一个。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在光源的工作电压相对于标准工作电压提高或降低大约5%至10%的情况下,实现所述照明功能中的至少一个。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照明装置是自适应前照灯系统(AFS)0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照明装置具有分别带有一个或多个照明功能的多个光源,因此,在至少一个光源的情况下,所述照明功能通过所述光源的不同的工作电压转换。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标准工作电压为大约13.2伏,用于所述近光的工作电压为大约13. 6伏,并且用于所述远光的工作电压为大约11. 9伏或大约12. 2伏。
9.根据权利要求4至7之一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标准工作电压为大约13.2伏,用于所述近光的工作电压为大约12. 2伏,并且用于所述远光的工作电压为大约13. 6伏。
全文摘要
公开了一种照明装置(1),特别是用于机动车的双卤素前照灯,所述照明装置具有光源(2),所述光源具有至少两个照明功能。光源(2)的用于相应的照明功能的工作电压相对彼此不同。
文档编号B60Q1/14GK102741089SQ201180007131
公开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请日期2011年1月17日 优先权日2010年1月27日
发明者克劳斯·维特曼, 哈拉尔德·卡普斯, 奥利弗·赫林, 彼得·黑尔比希 申请人:欧司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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