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功率分配方法、装置及电动车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5137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包括:

至少两组串联电池组,每个所述串联电池组包括多个单体电池和至少一个可控开关,所述多个单体电池与所述至少一个可控开关串联连接;

所述串联电池组间并联连接;

所述功率分配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

若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只有一个,则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若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为两个以上,则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以及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根据所述最大总放电电流确定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总输出功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中的每个所述串联电池组中包括两个可控开关,其中一个可控开关的输入端与所述串联电池组的总正极相连,另一个可控开关的输出端与所 述串联电池组的总负极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包括:将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作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以及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包括:

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

若放电均衡,则将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所有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之和作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以及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还包括:

若放电不均衡,则从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所有串联电池组中选取出最大放电电流的值最小的串联电池组,将所述最大放电电流的值最小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与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所有串联电池组的个数的乘积作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功率分配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 括如下步骤:

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每个串联电池组的实际放电电流是否超出该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和判断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实际总放电电流是否超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若判断有串联电池组的实际放电电流超出该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或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实际总放电电流超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时,降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进而降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总输出功率。

7.一种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功率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包括:

至少两组串联电池组,每个所述串联电池组包括多个单体电池和至少一个可控开关,所述多个单体电池与所述至少一个可控开关串联连接;

所述串联电池组间并联连接;

所述功率分配装置包括:

个数判断单元(1),用于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

第一电流确定单元(2),与所述个数判断单元(1)连接,用于在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只有一个时,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第二电流确定单元(3),与所述个数判断单元(1)连接,用于在当前 处于工作状态的串联电池组的个数为两个以上时,根据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以及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确定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总输出功率确定单元(4),与所述第一电流确定单元(2)和所述第二电流确定单元(3)连接,用于根据所述最大总放电电流确定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总输出功率。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功率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流确定单元(3)包括:

均衡判断子单元(31),与所述个数判断单元(1)连接,用于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各个串联电池组之间的放电是否均衡;

均衡状态电流确定子单元(32),与均衡判断子单元(31)连接,用于在均衡判断子单元(31)判断放电均衡时,将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每个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之和作为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不均衡状态电流确定子单元(33),与均衡判断子单元(31)连接,用于在均衡判断子单元(31)判断放电不均衡时,从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所有串联电池组中选取出最大放电电流的值最小的串联电池组,将最大放电电流的值最小的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与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所有串联电池组的个数的乘积作为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功率分配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超限判断单元(5),与所述总输出功率确定单元(4)连接,用于判断当前处于工作状态的每个串联电池组的实际放电电流是否超出该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和判断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实际总放电电流是否超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

保护单元(6),用于在所述超限判断单元(5)判断有串联电池组的实际放电电流超出该串联电池组的最大放电电流或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实际总放电电流超出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时,降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最大总放电电流,进而降低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的总输出功率。

10.一种电动车,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动车动力电池,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包括:

至少两组串联电池组,每个所述串联电池组包括多个单体电池和至少一个可控开关,所述多个单体电池与所述至少一个可控开关串联连接;

所述串联电池组间并联连接;

所述电动车还包括如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功率分配装置,所述功率分配装置用于对所述电动车动力电池进行功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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