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包括:
燃料电池,其配置成供应驱动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电动机所需的电力;
电池,其配置成用作所述燃料电池的辅助动力源;
双向功率变换器,其配置成调整所述电池的输入功率和输出功率;
连接端口,其配置成连接到与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位置无关放置的便携式发电机;
继电器,其配置成连接到所述连接端口以调整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的电力的供应;以及
燃料电池控制器,其配置成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启动被开启时,确定车辆状态是否满足便携式发电模式进入条件,并且基于确认结果来操作所述继电器以执行便携式发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连接端口包括:
一对电源端子,其配置成供应所述便携式发电机的操作电力;
连接信号端子,其配置成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低电压电力,并且传送用于感测所述便携式发电机的连接状态的连接信号;
连接感测端子,其配置成接收所述连接信号的反馈;以及
接地端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继电器设置在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双向功率变换器两者与所述一对电源端子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操作模式进入便携式发电模式时,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限制变速杆的操纵,并且停止用于驱动所述电动机的转矩指令。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在便携式发电模式中,将所述燃料电池的电力和所述电池的电力供应到所述便携式发电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操作模式从便携式发电模式改变成电动车辆(EV)模式时,停止所述便携式发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当在便携式发电模式中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启动被关闭时,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当在便携式发电模式中接收到便携式发电停止指令时,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控制器配置成:当在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中解除所述连接端口的连接时,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10.一种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启动被开启时,由控制器确定车辆状态是否满足便携式发电模式进入条件;
当所述车辆状态满足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进入条件时,由所述控制器改变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操作模式以进入便携式发电模式;
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操作模式进入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时,由所述控制器限制变速杆的操纵以及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电动机的驱动;以及
当所述变速杆的操纵和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电动机的驱动被限制 时,由所述控制器使用燃料电池和电池对与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位置无关放置的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其中在所述确定车辆状态是否满足便携式发电模式进入条件的步骤中,确定所述变速杆的位置,确定连接端口是否被连接,以及确定是否接收到便携式发电指令。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由所述控制器将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操作模式从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改变成电动车辆(EV)模式;以及
当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所述操作模式进入所述EV模式时,由所述控制器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当在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中所述燃料电池车辆的启动被关闭时,由所述控制器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在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中,由所述控制器感测所述便携式发电机的连接的解除;以及
当到所述便携式发电机的连接被解除时,由所述控制器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料电池车辆的便携式发电用安全装置的操作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在所述便携式发电模式中,由所述控制器接收便携式发电停止指令;以及
当接收到所述便携式发电停止指令时,由所述控制器停止对所述便携式发电机供应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