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弯曲条纹为特征的轮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8873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以弯曲条纹为特征的轮胎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包括农用轮胎在内的很多轮胎都包括胎面部分。胎面部分可包括被胎面内表面隔开的凸起胎面元件,诸如条纹。条纹可满足多种用途,包括为轮胎提供牵引力并且在行驶表面上支撑轮胎。

安装在轮辋上的轮胎具有纵横比。纵横比是指轮胎的截面高度与轮胎的截面宽度的百分比。在一些应用中,可能需要在不过度增加轮胎的截面宽度的情况下,通过增加轮胎的截面高度来增加轮胎的纵横比。因此,可能需要减少轮胎的胎面弧宽(即,沿着由胎面形成的弧的轮胎胎面部分的宽度)。然而,减少轮胎胎面弧宽必然会使轮胎的接地面积变小。

此外,在一些应用中,可能需要尽量减少轮胎中的条纹量,同时在轮胎运行期间避免胎面内表面径向向外延伸并且接触行驶表面。胎面内表面与行驶表面之间的此类接触可被称为条纹冲击。条纹冲击可能造成胎面内表面过度磨损并且耐久性降低,从而导致可能需要提前更换轮胎。

本领域需要一种能够在不必添加额外条纹的情况下增加轮胎的接地面积并且防止或减轻条纹冲击的轮胎条纹。



技术实现要素: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包括弯曲条纹的灌溉轮胎,该灌溉轮胎包括:沿着轮胎中心线分成第一侧和第二侧的轮胎胎面,该轮胎胎面包括:大体在所述轮胎胎面的所述第一侧上取向并且在第一方向上弯曲的多个弯曲条部;以及大体在该轮胎胎面的所述第二侧上取向并且在第二方向上弯曲的多个弯曲条纹;其中所述弯曲条纹中的每一者包括在所述轮胎胎面的胎肩部分附近取向的横向条纹边缘和在所述轮胎胎面的中心线附近取向的条纹前端突出部(nose);其中所述弯曲条纹中的每一者包括所述轮胎中心线处或附近的第一圆周宽度和所述胎肩部分处或附近的第二圆周宽度;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圆周宽度小于所述第二圆周宽度。

在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包括弯曲条纹的轮胎,该轮胎包括:沿着轮胎中心线分成第一侧和第二侧的轮胎胎面,该轮胎胎面包括:大体在该轮胎胎面的所述第一侧上取向并且在第一方向上弯曲的多个弯曲条纹;以及大体在该轮胎胎面的所述第二侧上取向并且在第二方向上弯曲的多个弯曲条纹;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其中所述弯曲条纹中的每一者包括在凸边上取向的外半径;其中所述弯曲条纹中的每一者包括在凹边上取向的至少一个内半径;并且其中所述外半径大于所述内半径。

附图说明

附图包含在本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其示出了各种示例性构造,并且仅用于示出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在附图中,类似的元件具有类似的参考标号。

图1示出了以弯曲条纹104A和104B为特征的轮胎胎面102的透视图。

图2示出了以弯曲条纹104A和104B为特征的轮胎胎面102的俯视图。

图3示出了以弯曲条纹104A和104B为特征的轮胎胎面102的剖视图。

图4示出了弯曲条纹104B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了具有轮胎胎面102的轮胎100的一部分的透视图。轮胎胎面102可包括至少一个弯曲条纹104A和至少一个弯曲条纹104B。弯曲条纹104A、104B可具有横向条纹边缘106和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弯曲条纹104A、104B可包括凹边110。弯曲条纹104A、104B可包括凸边112。弯曲条纹104A、104B可被胎面内表面114隔开。弯曲条纹104A、104B可包括道路接触表面116。弯曲条纹104A、104B还可包括条纹表面118。

弯曲条纹104A、104B可被构造成为轮胎100提供牵引力。轮胎100可用于农业应用中。轮胎100可为灌溉轮胎。以弯曲条纹104A、104B为特征的轮胎胎面102可以是非定向的。以弯曲条纹104A、104B为特征的轮胎胎面102可以是定向的。以轮胎胎面102为特征的轮胎100可为子午线轮胎。或者,轮胎100可为斜交轮胎。

轮胎胎面102可大体沿其中心线分开,其中多个弯曲条纹104A可大体在轮胎胎面102的第一侧上取向。多个弯曲条纹104B可大体在轮胎胎面102的第二侧上取向。弯曲条纹104A可大体在第一方向上弯曲。弯曲条纹104B可大体在第二方向上弯曲。所述第一方向可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沿着以在轴向方向上延伸的一条轴线和在圆周方向上延伸的另一轴线取向的平面,所述第一方向可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成约180度。在一个实施例中,多个弯曲条纹104A中的至少两个可大体在不止一个方向上弯曲。在一个实施例中,多个弯曲条纹104B中的至少两个可大体在不止一个方向上弯曲。弯曲条纹104A、104B可彼此重叠并且延伸穿过中心线。在这种情况下,术语“大体在第一侧或第二侧上取向”意指大多数的弯曲条纹104A、104B都在中心线的一侧或另一侧上取向。

弯曲条纹104A、104B可在多个方向中的任一方向上弯曲,使得凹边110面向下列至少一个方向:大体圆周方向、大体轴向方向,以及大体圆周方向与大体轴向方向之间的方向。

横向条纹边缘106可在轮胎胎面102的胎肩区域中取向。横向条纹边缘106可在远离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的轴向外部方向上取向。

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可在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附近取向。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可延伸越过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使得弯曲条纹104A、104B各自从胎肩区域延伸并且越过中心线。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可延伸到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可终止于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而不延伸越过或延伸到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

凹边110可在弯曲条纹104A、104B的第一侧上取向,而凸边112可在弯曲条纹104A、104B的第二侧上取向。这样,弯曲条纹104A、104B可形成具有类似于“U”的曲线的条纹。凹边110可包括至少一个半径。凹边110可包括多个半径。凸边112可包括至少一个半径。凸边112可包括多个半径。

胎面内表面114可在弯曲条纹104A、104B之间取向。换言之,弯曲条纹104A、104B可被胎面内表面114隔开。胎面内表面114可被构造成不接触行驶表面。胎面内表面114可被构造成接触柔软行驶表面,诸如泥或软土,同时被构造成不接触坚硬行驶表面,诸如沥青。

道路接触表面116可被构造成接触行驶表面。道路接触表面116可被构造成在坚硬行驶表面上支撑轮胎。道路接触表面116可为弯曲条纹104A、104B的径向外部。

条纹表面118可环绕弯曲条纹104A、104B。条纹表面118可在道路接触表面116与胎面内表面114之间延伸。条纹表面118可基本上径向取向。条纹表面118可成一定角度,使得当弯曲条纹104A、104B从胎面内表面114的水平径向向外延伸时,弯曲条纹104A、104B的宽度和长度中的至少一者减少。

轮胎100可具有约120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介于约50至约150之间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介于约70至约90之间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介于约100至约120之间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各种纵横比中的任一纵横比,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纵横比范围。

图2示出了具有轮胎胎面102的轮胎100的俯视图。如图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可延伸越过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因此,弯曲条纹104A、104B可彼此重叠。弯曲条纹104A、104B可彼此重叠一定距离,所述距离介于轮胎胎面102的整体胎面弧宽的约1%至约10%之间。

在一个实施例中,弯曲条纹104A、104B中的每一者的整体宽度(周向测量)可大于现有技术轮胎。弯曲条纹104A、104B可设置有一定宽度、数量和密度,所述宽度、数量和密度被构造成可在很大程度上预防或减少条纹冲击情况。也就是说,可将弯曲条纹104A、104B设置为防止弯曲条纹104A、104B之间的区域过大,如果该区域过大,则胎面内表面114可径向向外延伸并且接触行驶表面。弯曲条纹104A、104B的弯曲特性可有助于增加弯曲条纹104A、104B的整体宽度。弯曲条纹104A、104B的整体宽度被定义为在圆周方向上从单个弯曲条纹104A、104B的一个圆周末端到该弯曲条纹1"04A、104B的另一圆周末端所测量到的弯曲条纹104A、104B的宽度。弯曲条纹104A、104B的弯曲特性可有助于防止弯曲条纹104A、104B之间的区域过大,从而有助于防止或减少条纹冲击情况。

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10%至约50%之间的条纹密度。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20%至约40%之间的条纹密度。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25%至约35%之间的条纹密度。轮胎胎面102可包括约30%的条纹密度。条纹密度被定义为所有弯曲条纹104A、104B的体积之和除以轮胎胎面102的条纹和空隙的总体积,然后乘以100。轮胎胎面102可具有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各种条纹密度中的任一条纹密度。轮胎胎面102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条纹密度范围。

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1%至约10%之间的条纹间距。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2%至约8%之间的条纹间距。轮胎胎面102可包括介于约3.5%至约6.5%之间的条纹间距。轮胎胎面102可包括约5%的条纹间距。条纹间距被定义为1除以轮胎胎面102的单侧上的条纹数量(例如,弯曲条纹104A的数量),然后乘以100。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轮胎胎面102包括19个弯曲条纹104A和19个弯曲条纹104B。

如果呈现在行驶表面上的条纹边缘数量增加,则弯曲条纹104A、104B的弯曲特性可有助于改善轮胎100的牵引力。

图3示出了具有轮胎胎面102的轮胎100的剖视图。如图3中更清楚地示出,弯曲条纹104A、104B可包括成角度和/或倾斜的条纹表面118。成角度和/或倾斜的条纹表面118可为弯曲条纹104A、104B提供更佳的支撑性和稳定性。成角度和/或倾斜的条纹表面118可为弯曲条纹104A、104B提供相对于胎面内表面114增加的刚度。成角度和/或倾斜的条纹表面118可减轻弯曲条纹104A、104B基部处的裂纹形成和/或蔓延。

弯曲条纹104A、104B中的每一者都可包括高度H(径向测量)。高度H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高度H可介于约10mm与约65mm之间。高度H可介于约20mm与约55mm之间。高度H可介于约30mm与约45mm之间。高度H可为约36mm。弯曲条纹104A、104B可具有各种高度H中的任一高度,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高度H。弯曲条纹104A、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高度H范围。

轮胎胎面102可具有胎面弧宽TA。胎面弧宽TA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胎面弧宽TA可根据轮胎100的所需纵横比而不同。胎面弧宽TA可根据轮胎100的所需截面宽度而不同。

胎面弧宽TA可介于约75mm至约380mm之间。胎面弧宽TA可介于约150mm至约330mm之间。胎面弧宽TA可介于约150mm至约250mm之间。胎面弧宽TA可为约200mm。轮胎胎面102可具有各种胎面弧宽TA中的任一胎面弧宽,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胎面弧宽TA。轮胎胎面102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胎面弧宽TA范围。

如上所述,弯曲条纹104A、104B中的每一者可在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附近彼此重叠。重叠的量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弯曲条纹104A、104B中的每一者的重叠距离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1%至约20%之间。重叠距离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4%至约15%之间。重叠距离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5%至约10%之间。重叠距离可为胎面弧宽TA的约7%。轮胎胎面102可具有各种重叠距离中的任一重叠距离,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重叠距离。轮胎胎面102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重叠距离范围。

图4示出了弯曲条纹104B的俯视图。弯曲条纹104B可包括至少一个外半径OR和至少一个内半径,所述内半径包括例如IR1和IR2。弯曲条纹104B可包括长度L(轴向测量)。弯曲条纹104B可包括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处或附近的第一圆周宽度W1(周向测量),以及轮胎胎面102的胎肩区域处或附近的第二圆周宽度W2(周向测量)。

外半径OR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外半径OR可根据轮胎100的尺寸、条纹密度、负载需要、目标充气压力等中的至少一者而不同。外半径OR可介于长度L的约30%至约105%之间。外半径OR可介于长度L的约34.4%至约102.3%之间。外半径OR可介于长度L的约40%至约80%之间。外半径OR可介于长度L的约50%至约70%之间。外半径OR可为长度L的约61%。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外半径OR中的任一外半径,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外半径OR。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外半径OR范围。

内半径IR1和IR2可相等。或者,内半径IR1可小于内半径IR2。或者,内半径IR1可大于内半径IR2。

内半径IR1和IR2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内半径IR1和IR2可根据轮胎100的尺寸、条纹密度、负载需要、目标充气压力等中的至少一者而不同。内半径IR1可更靠近条纹前端突出部108取向。内半径IR2可更靠近横向条纹边缘106取向。

内半径IR1可介于长度L的约10%至约70%之间。内半径IR1可介于长度L的约20%至约60%之间。内半径IR1可介于长度L的约30%至约50%之间。内半径IR1可为长度L的约42%。内半径IR1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50%至约90%之间。内半径IR1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60%至约80%之间。内半径IR1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65%至约75%之间。内半径IR1可为外半径OR的约69%。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内半径IR1中的任一内半径,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内半径IR1。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内半径IR1范围。

内半径IR2可介于长度L的约30%至约90%之间。内半径IR2可介于长度L的约40%至约80%之间。内半径IR2可介于长度L的约50%至约70%之间。内半径IR2可为长度L的约57%。内半径IR2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80%至约98%之间。内半径IR2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85%至约96%之间。内半径IR2可介于外半径OR的约90%至约95%之间。内半径IR2可为外半径OR的约93%。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内半径IR2中的任一内半径,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内半径IR2。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内半径IR2范围。

在一个实施例中,内半径IR1基本上等于内半径IR2,在这种情况下,内半径IR1和IR2可被简称为内半径。

长度L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长度L可根据轮胎100的尺寸、条纹密度、负载需要、目标充气压力等中的至少一者而不同。长度L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30%至约90%之间。长度L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40%至约80%之间。长度L可介于胎面弧宽TA的约50%至约70%之间。长度L可为胎面弧宽TA的约57%。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长度L中的任一长度,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长度L。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长度L范围。

弯曲条纹104B可包括轮胎胎面102的中心线处或附近的宽度W1(周向测量),以及轮胎胎面102的胎肩区域处或附近的宽度W2(周向测量)。在一个实施例中,宽度W1等于宽度W2。或者,宽度W1可小于宽度W2。或者,宽度W1可大于宽度W2。

宽度W2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宽度W2可根据轮胎100的尺寸、条纹密度、负载需要、目标充气压力等中的至少一者而不同。宽度W2可介于长度L的约20%至约50%之间。宽度W2可介于长度L的约25%至约45%之间。宽度W2可介于长度L的约30%至约40%之间。宽度W2可为长度L的约35%。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宽度W2中的任一宽度,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宽度W2。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宽度W2范围。

宽度W1可根据轮胎100的预期应用而不同。宽度W1可根据轮胎100的尺寸、条纹密度、负载需要、目标充气压力等中的至少一者而不同。宽度W1可介于长度L的约15%至约45%之间。宽度W1可介于长度L的约20%至约40%之间。宽度W1可介于长度L的约25%至约35%之间。宽度W1可为长度L的约30%。宽度W1可为长度L的约31%。宽度W1可介于宽度W2的约76%至约96%之间。宽度W1可介于宽度W2的约81%至约91%之间。宽度W1可为宽度W2的约86%。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各种宽度W1中的任一宽度,包括本文提供的任一范围内的宽度W1。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利用本文提供的任一上限和下限所形成的宽度W1范围。

弯曲条纹104B可具有大于宽度W1的宽度W2,以便在轮胎胎面102靠近横向条纹边缘106的胎肩部分中提供更大的条纹面积。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在使用期间经历路拱。如果在轮胎胎面102的胎肩部分中增大条纹面积,则可在高路拱应用中改善轮胎100的性能。在使用期间经历的路拱范围可在任一方向(正方向或负方向)上介于约0度至10度之间。在一个实施例中,在使用期间经历的路拱范围可介于约0度至6度之间。也就是说,轮胎100可经受1度、2度、3度、4度、5度和/或6度的路拱值。

尽管本文针对弯曲条纹104B提供了各种尺寸和值,但可设想弯曲条纹104A可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尺寸和值。在一个实施例中,给定轮胎胎面102中的弯曲条纹104A可包括与弯曲条纹104B相同的尺寸和值。或者,给定轮胎胎面102中的弯曲条纹104A可包括与弯曲条纹104B不同的尺寸和值。

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轮胎100是用于灌溉系统上的灌溉轮胎。轮胎100是非定向的,并且可被构造成在任一转动方向上行进。轮胎100可具有约1,270mm的外直径。轮胎100可具有约1,282mm的外直径。轮胎100可具有约1,295mm的外直径。轮胎100可具有约285mm的截面宽度。轮胎100可具有约282mm的截面宽度。轮胎100可具有约213mm的截面宽度。轮胎100可具有约120的纵横比。轮胎100可具有约138kPa的充气压力。轮胎100可被构造成支撑约22.6kN的负载。轮胎100可被构造成应用于11.2到24的轮辋。轮胎100可包括具有约36mm的高度H的弯曲条纹104A、104B。弯曲条纹104A、104B可被构造成消除条纹冲击。轮胎100可被构造成在最高达约6度的路拱下运行。轮胎100可具有径向结构。

在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轮胎100被构造成应用于所测量的宽度为约203mm、直径为约610mm的轮辋。在另一示例性实施例中,轮胎100被构造成应用于所测量的宽度为约254mm、直径为约609mm的轮辋。

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包括”或“具有”而言,其旨在以类似于术语“包含”在权利要求中用作过渡词时所理解的方式来具有包容性。此外,就采用术语“或”(例如,A或B)而言,其旨在表示“A或B或两者”。当申请人旨在指示“仅A或B但不是两者”时,则将采用术语“仅A或B但不是两者”。因此,本文中术语“或”的使用具有包容性,不具有排他性。参见Bryan A.Garner,A Dict ionary of Modern Legal Usage 624(2d.Ed.1995)(Bryan A.Garner,《现代法律用语词典》第624页(第二版,1995年))。此外,就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在…中”或“到…中”而言,其旨在另外表示“在…上”或“到…上”。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基本上”而言,其旨在考虑制造中可达到或可靠的精确度。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选择性地”而言,其旨在指代部件的一种状况,在该状况下装置的使用者可以根据装置使用中的必要或需要而激活或停用该部件的特征或功能。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可操作地连接”而言,其旨在表示所识别的部件是以执行指定功能的方式进行连接的。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用,单数形式“一个”,“一种”和“该”包括复数。最后,术语“约”与数字结合使用时,其旨在包括该数字±10%。换句话说,“约10”可意味着9至11。

如上所述,虽然本申请已通过其实施例的描述进行了说明,并且虽然已相当详细地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申请人并非意图将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约束为这样的细节或以任何方式限制为这样的细节。其他优点和修改对于从本申请中获益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更广泛的方面中,本申请不限于特定细节、所示出的示例性的实例,或任何涉及的装置。可以在不偏离总体发明构思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偏离此类细节、实例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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