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以多辆车辆为监视对象的车辆的防盗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这种防盗系统,例如有专利文献1所记载的系统。该专利文献1的技术对拖欠按揭款或租金的对象车辆的引擎启动进行禁止,从而使车辆无法使用以督促支付,并防止车辆被按揭或租赁对象所盗窃。
像这样,专利文献1的技术设想了由按揭或租赁对象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但也能运用于防止由第三人所实施的车辆盗窃。例如,将负责防盗功能的防盗模块与搭载于车辆的引擎控制用的ECU相连接,在车辆处于停车状态时,防盗模块与防盗管理中心进行协作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防盗模块利用3G、4G通信部将所内置的传感器类等所生成的各种检测信息通过移动电话线路定期发送至外部的防盗管理中心,由防盗管理中心基于这些检测信息来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例如在虽然车辆处于停车状态但由倾斜传感器检测出倾斜角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由振动传感器检测出行驶振动的情况下,或者在由GPS接收部所确定的本车位置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判定为发生了车辆盗窃。
若发生这样的情况,则从防盗管理中心向车辆的用户发送盗窃确认邮件,在用户未意识到车辆的搬运等运行状态的情况下,视为盗窃,采取向警察进行通知的对策,并向防盗管理中心回复需要应对的邮件。基于对该需要应对的邮件进行响应而从防盗管理中心发送的指令,例如使车辆的喇叭、前照灯工作,以向周围通知异常。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4-146120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上述车辆的防盗系统中,防盗管理中心对对象车辆的盗窃进行监视,为了在发生盗窃时抑制盗窃而执行向周围进行通知等适当的对策。然而,不具有除此以外的与防盗有关的功能,例如未必能发挥以下功能:即,基于车辆的周边状况来判定盗窃的危险度、并在危险度较高时引起车辆的用户的注意等预防盗窃的功能。由此,一直以来都希望使这样的防盗系统能对预防车辆盗窃起到作用。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点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辆的防盗系统,该车辆的防盗系统能根据基于车辆的周边状况而得的盗窃的危险度来引起用户的注意,由此来预防车辆盗窃。
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防盗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盗窃地区确定单元,该盗窃地区确定单元以多辆车辆为盗窃的监视对象分别对各车辆有无发生车辆盗窃进行判定,基于该判定结果来确定车辆盗窃的频度较高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危险度等级赋予单元,该危险度等级赋予单元基于以所述盗窃地区确定单元所确定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为中心的各用户的车辆的停车场所的位置,对停车场所越是接近所述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的用户赋予越高的危险度;以及通知信息发送单元,该通知信息发送单元基于由所述危险度等级赋予单元对所述各用户所赋予的危险度,将与该危险度相对应的引起注意的通知信息通过通信线路发送至各用户。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基于成为监视对象的车辆有无发生盗窃来确定车辆盗窃的频度较高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对停车场所越是接近该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的用户赋予越高的危险度,将与危险度相对应的引起注意的通知信息发送至各用户。因此,接收到通知信息的用户能实施用于与其内容相对应来防止盗窃的对策。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所述盗窃地区确定单元基于从所述各车辆侧通过通信线路而发送的与车辆运行状态有关的检测信息,来分别对各车辆有无发生车辆盗窃进行判定。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基于从各车辆侧所发送的与车辆运行状态有关的检测信息、例如车辆的倾斜变化、振动检测、本车位置的变化等,来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
作为其它方式,优选为还包括盗窃抑制单元,该盗窃抑制单元基于所述盗窃地区确定单元所确定的有无发生车辆盗窃的判定结果,对发生盗窃的车辆发出执行盗窃抑制的指令。
根据采用上述结构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被判定为发生盗窃的车辆执行例如使喇叭、前照灯工作等盗窃抑制,因此,能防止车辆盗窃于未然。
实用新型效果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车辆的防盗系统,能根据基于车辆的周边状况而得的盗窃的危险度来引起用户的注意,由此来预防车辆盗窃。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摩托车的防盗系统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表示大量盗窃发生地区、各用户的分布及所分别赋予的危险度的说明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将本实用新型具体化为两轮摩托车的防盗系统而得的实施方式1进行说明。
图1是表示本实施方式的摩托车的防盗系统的整体结构图。
摩托车1(在以下的说明中有时也称为车辆)上搭载有防盗装置2,本实用新型的防盗系统由该防盗装置2和防盗管理中心17构成。而且,防盗装置2与防盗管理中心17进行协作,从而构成为与车辆1的用户一起对车辆盗窃等采取措施。
防盗装置2基本上由ECU3和防盗模块4(防盗控制单元)构成,ECU3如作为行驶用动力源的引擎的控制那样,与摩托车1的显示功能有关,因此,标准装备于车辆1。
对此,防盗模块4是专门用于防盗的装置,因此是自选使用,只有想要防盗功能的用户在购买摩托车1时会选项选择防盗模块4。另外,虽然不需要防盗功能的用户购买没有防盗模块4的摩托车1,但在使用过程中想要获得防盗功能的情况下,也能单独购买防盗模块4来追加安装于自己的摩托车1。
因此,ECU3构成为在没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起到本来的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利用后述的通常模式来实现),在有防盗模块4的规格下除了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以外,还与防盗模块4相协调来起到防盗功能(利用后述的防盗模式来实现)。
另外,作为用于防止以盗窃车辆1为目的的ECU3、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的对策,预先将固有的ID分别赋予ECU3和防盗模块4。然后,在将ECU3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将彼此的ID相关联,之后,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对彼此的ID进行核对,在此基础上,ECU3以ID相一致为条件来执行引擎启动。此外,所谓进行电连接的初始时,在购买时选项选择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在车辆1的组装工序中将ECU3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在使用过程中追加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是指由用户将ECU4与防盗模块4相连接并接通电源的时刻。
以下,基于图1对ECU3和防盗模块4的具体结构进行说明。
ECU3由ID认证部6、模式切换部7、可否启动判定部8构成。
ID认证部6具有以下功能:预先赋予如上所述的ECU3侧的固有的ID,并将其自身的ID与防盗模块4侧的ID进行核对。模式切换部7选择性地执行仅执行上述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的通常模式、以及除了行驶功能外还通过与防盗模块4侧的协调来执行防盗功能的防盗模式中的任意一种模式。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防盗模式下进行引擎启动时起到基于ID的核对结果来对引擎启动的允许或禁止进行判定的功能,仅在作出允许判定的情况下,使搭载于车辆1的引擎起动装置9工作,以启动引擎。
在车辆1未安装防盗模块4的情况下(ECU3未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的状态),ECU3的模式切换部7切换至通常模式侧,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允许侧,并维持该切换状态。因此,ECU3基于通常模式而仅执行摩托车1的行驶功能,并且,在引擎启动时,不进行与防盗模块4侧的ID核对,而是无条件地使引擎起动装置9工作。由此,摩托车1虽然不具备防盗功能,但能如通常那样利用引擎启动来行驶。
另一方面,防盗模块4由包括ID认证部10、倾斜传感器11及振动传感器12的盗窃判定部13、GPS接收部14、以及3G、4G通信部15构成。ID认证部10具有以下功能:预先赋予防盗模块4侧的固有的ID,并将其自身的ID与ECU3侧的ID进行核对。盗窃判定部13通过与防盗管理中心17进行协作来对车辆1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在发生盗窃时,执行用于避免车辆1被带走的盗窃抑制处理。
GPS接收部14利用未图示的GPS天线来接收来自GPS卫星的位置信息数据,基于该位置信息数据来计算/获取本车的位置(纬度、经度、标高等)并将其输出至盗窃判定部13和3G、4G通信部15。
3G、4G通信部15具有在与防盗管理中心17之间通过3G、4G等移动电话线路(通信线路)收发信息的功能。详细情况将在后文中进行描述,利用3G、4G通信部15随时执行将由GPS接收部14所获取到的本车位置信息、倾斜传感器11或振动传感器12的检测信息等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17的发送处理、以及接收来自防盗管理中心17的对有无车辆盗窃进行判定的判定结果等的接收处理。
防盗管理中心17是为了防止预先登记的多辆车辆1发生盗窃而设置于规定区域的基站,通过移动电话线路来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并将车辆发生盗窃的情况通知给用户等。
防盗管理中心17的ID登记部18中登记有各车辆1的ECU3及防盗模块4的ID,并登记有该车辆1的用户的ID(在图中示出了单一车辆的ID)。另外,为了对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在防盗管理中心17中具备盗窃判定部19(盗窃抑制单元),该盗窃判定部19起到与各车辆1的防盗模块4中所具备的盗窃判定部13相同的功能,如后所述,优先对防盗模块4侧的盗窃判定部13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如上所述,在防盗管理中心17的ID登记部18中登记有ECU3、防盗模块4、用户的各ID,因此,首先对其登记步骤进行描述。
若通过车辆1的组装工序或由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追加装备而将ECU3与防盗模块4进行电连接,则ECU3侧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6、10将ID互相交换,并将对方侧的ID与自身的ID相关联来分别进行登记。在ID登记完成后,推荐用户向防盗管理中心17进行ID登记,与此相对应,用户使用移动电话将能确定所购买的车辆1的车辆信息(例如车架号)以及包含自己的邮件地址的个人信息(例如住址等)通知给防盗管理中心17。在防盗管理中心17的ID登记部18中,将用户的ID与车辆信息及邮件地址一起进行登记。此时的用户的ID可以由防盗管理中心17来单方面决定,也可以设定为用户喜欢的ID。
若以上用户的ID登记完成,则在防盗管理中心17中在根据车辆信息来确定了车辆1的基础上对该车辆1发送ID的通知请求。ID通知请求被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的3G、4G通信部15所接收,并被输入ECU3及防盗模块4的各ID认证部6、10。各ID认证部6、10将自身的ID经由3G、4G通信部15回复至防盗管理中心17,将这些ID在与已登记的用户的ID相关联的状态下登记至ID登记部18。
由此,防盗管理中心17的盗窃判定部19能对搭载于车辆1的ECU3及防盗模块4各自的ID与拥有该车辆1的用户的ID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识别,之后,在相应的车辆1发生盗窃等的情况下,能向该车辆1的用户发送邮件通知。
如上所述,若在防盗管理中心17处的ID登记完成,则从防盗管理中心17向相应车辆1发送防盗模式切换指令。将经由3G、4G通信部15而接收到的防盗模式切换指令输入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并输入ECU3的模式切换部7。
然后,盗窃判定部13基于该防盗模式切换指令来开始工作,并且,模式切换部7从通常模式切换成防盗模式,可否启动判定部8基于ID的核对结果来进行切换。由此,车辆1起到基于防盗模式的防盗功能,具体而言,利用盗窃判定部13来开始盗窃抑制处理,并且,若在引擎启动时基于ID的核对结果,被可否启动判定部8视为ECU3或防盗模块4的非法更换等,则禁止引擎启动。
首先,对基于ID核对的引擎启动的禁止处理进行说明。
在防盗模式中,ECU3侧的ID认证部6在引擎每次启动时将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10输入的ID与对方侧的登记ID进行核对,在ID相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或者在未从防盗模块4侧输入ID的情况下(以下,包含所有这些情况,表述为ID不一致的情况),将ID不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
同样,在ID关联后,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10在引擎每次启动时也将从ECU3侧的ID认证部6输入的ID与对方侧的登记ID进行核对,在ID相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在ID不一致的情况下,将ID不一致信息输出至可否启动判定部8。
这里,如上所述,为了在ECU3侧及防盗模块4侧的ID认证部6、10中都对ID一致进行判定,必须分别为正规装置,并且必须正常安装于车辆1而通过电气布线(后述的K-Line25)互相连接。在ECU3和防盗模块4中的任何一个被非法更换的情况下,即使从对方侧输入ID也不是正规的ID,因此,ID不一致,在拆除任何装置3、4或电气布线被切断等情况下,不会从对方侧输入ID,因此,ID核对本身无法进行(以下,包含所有将这些情况,表述为非法更换等)。
ECU3的可否启动判定部8以分别从ECU3及防盗模块4双方的ID认证部6、10输入ID一致信息为条件,切换至允许侧。在除此以外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双方为ID不一致信息的情况下),可否启动判定部8切换至禁止侧,由此来禁止引擎启动。在这种情况下,可视为ECU3和防盗模块4的任何一个发生了非法更换等。由此,通过禁止引擎启动,能防止由犯罪分子搬运并带走摩托车1的车辆盗窃于未然。
接着,对在车辆1处于停车状态时防盗模式中所执行的盗窃抑制处理进行描述。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不仅执行车辆1侧的控制,还由防盗管理中心17增加执行判定处理,因此,以下对其详细情况进行说明。
首先,在能够在车辆1侧与防盗管理中心17之间进行通信的情况下,利用防盗管理中心17侧的盗窃判定部19优先对防盗模块4侧的盗窃判定部13执行盗窃抑制处理。
如上所述,将盗窃抑制处理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定期从车辆1侧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17侧。具体而言,在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中,将倾斜传感器11及振动传感器12的检测信息输入至3G、4G通信部15,并将由GPS接收部14所获取的本车位置信息输入至3G、4G通信部15,将这些信息与ECU3和防盗模块4的ID一起经由3G、4G通信部15发送至防盗管理中心17侧。
在防盗管理中心17的盗窃判定部19中,基于所接收到的ID对相应车辆1进行确定,在此基础上基于传感器检测信息和本车位置信息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首先,对相应车辆1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例如,在使引擎停止而将处于停车状态的摩托车1装载在卡车等上来带走的情况下,在装进卡车时摩托车1的倾斜发生变化(车辆运行状态),在利用卡车来进行搬运的过程中行驶振动(车辆运行状态)会波及摩托车1。另外,即使引擎正处于停止状态,用卡车进行搬运也会导致本车位置发生变化(车辆运行状态)。因此,在由倾斜传感器11检测到倾斜角的变化的情况下,或者在由振动传感器12检测到行驶振动的情况下,或者在基于本车位置信息本车位置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视为非法搬运摩托车1。在不存在暗示发生盗窃的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盗窃判定部19进行待机直至接收到下一个来自车辆1侧的信息。
另外,当存在发生盗窃的任意预兆时,利用盗窃判定部19来作出表示有可能发生盗窃的临时判定。此时,利用盗窃判定部19从ID登记部18读取与从车辆1侧所接收到的ID相对应的用户的ID,将盗窃确认邮件(盗窃确认通知)发送至该用户的邮件地址。接收到盗窃确认邮件的用户对是否意识到相应车辆1的搬运等运行状态(是否是自己所进行的动作)进行判断,在意识到的情况下,回复无需应对的邮件。另外,在未意识到的情况下,回复需要应对的邮件,并采取向警察进行通报等措施。
在盗窃判定部19中,在接收到无需应对的邮件时,取消发生盗窃的临时判定,然后进行待机直至下一次从车辆1侧接收到信息。在接收需要应对的邮件时,将临时判定切换成具有确定盗窃意思的正式判定,将异常通知指令发送至车辆1侧。将异常通知指令经由防盗模块4的3G、4G通信部15输入至盗窃判定部13,由盗窃判定部13来使摩托车1的喇叭20a及前照灯20b工作。由此,向周围通知异常,因此,能削减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来抑制盗窃。
此外,在车辆1侧与防盗管理中心17之间的通信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1侧的防盗模块4的盗窃判定部13代替防盗管理中心17侧的盗窃判定部19来执行盗窃抑制处理。因此,若基于倾斜变化、振动检测或本车位置信息而判定为发生盗窃,则由盗窃判定部13来适当地使用喇叭20a、前照灯20b来向周围进行异常通知。
另外,当在用户的眼前带走车辆1的情况下,基于从用户侧向防盗管理中心17所发出的车辆盗窃的通知,从盗窃判定部19向车辆1侧发送异常通知指令。由此,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与上述同样地由车辆1侧来执行处理,以力图对车辆盗窃进行抑制。
然而,以上所说明的防盗系统的功能实际上是对车辆发生盗窃的情况的对策,但如“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中所述的那样,一直以来都希望在车辆发生盗窃之前的阶段对盗窃进行预防。鉴于这样的希望,本实用新型发明人着眼于以下的一点。
防盗管理中心17以多辆车辆1为监视对象,对各个车辆1所发生的盗窃执行盗窃抑制处理,从而采取对策。因此,盗窃监视中心17中整合有多个与车辆盗窃有关的信息。具体而言,具有对各地区以什么程度的频度发生盗窃进行判断的信息。车辆盗窃有时并非偶发性的事件,而是如盗窃团伙那样在狭小的地区盗窃大量车辆1并在各地区间流窜来反复盗窃车辆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以下现象:即,在远离盗窃团伙的地区发生车辆盗窃的危险度较低,随着盗窃团伙的接近发生车辆盗窃的危险度提高。
而若利用上述防盗管理中心17所保有的丰富的车辆盗窃的信息,则能对像这样的车辆盗窃的危险度进行推测,能将与危险度相对应的通知信息提供给各地区的车辆1的用户以引起注意,从而预防车辆盗窃。换言之,这就意味着将整合于防盗管理中心17的车辆盗窃信息在各用户间进行共有化,以有效用于预防车辆盗窃。以下,在以上观点下对利用防盗管理中心17的盗窃判定部19来执行的盗窃预防处理进行说明。
盗窃判定部19基于与成为监视对象的所有车辆1有关的有无发生盗窃的情况,对在预先设定的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区域内发生了规定件数以上的车辆盗窃的地区进行搜索,在存在相对应的地区的情况下,将其视为因盗窃团伙等而存在大量车辆盗窃的地区(以下称为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盗窃地区确定单元)。大量盗窃发生地区意味着车辆的盗窃频度较高的地区。例如,在24小时内在半径1km的区域内发生了30件以上的车辆盗窃的情况下,将该地区视为大量盗窃发生地区。
另一方面,盗窃判定部19读取与用户ID一起登记于ID登记部18的各用户的住址,将该住址视为各用户的车辆1的停车场所。然后,例如如图2所示,以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为中心,对以半径10km内的地区为停车场所的用户赋予与车辆盗窃有关的危险度3,对以半径50km内的地区(上述半径10km内的地区除外)为停车场所的用户赋予危险度2,对以半径100km内的地区(上述半径50km内的地区除外)为停车场所的用户赋予危险度1,对除此以外的圈外的用户赋予危险度0(危险度等级赋予单元)。
在像这样赋予危险度后,向各用户发送与危险度相对应的引起注意的消息(通知信息)。例如对危险度1的用户发送“虽然距离较远,但正因盗窃团伙等而发生车辆盗窃”的消息,对危险度2的用户发送“在较近的地区正因盗窃团伙等而发生车辆盗窃,因此,请注意车辆保管”的消息,对危险度3的用户发送“您所在的地区正因盗窃团伙等而发生车辆盗窃,因此,请小心保管车辆”的消息(通知信息发送单元),对危险度0的用户不发送消息。此外,向用户进行发送的方式可以是邮件,也可以是合成声音。
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会随着盗窃团伙等的流窜而移动,以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为中心,各用户所对应的危险度也会发生切换。若从用户侧来看,则随着盗窃团伙等的接近而逐渐被赋予更高的危险度,随着盗窃团伙等的远离而逐渐被赋予更低的危险度。因此,盗窃判定部每隔规定时间执行以上处理,从而依次对各用户的危险度进行更新,基于新的危险度来发送适当的消息。
另外,有时也存在确定了多个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的情况,也存在例如在以两个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为中心的判定中都被赋予危险度2的用户。在这种情况下,与基于单一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的危险度2相比,发生车辆盗窃的可能性提高,因此,也可以升级为危险度3。
另外,确定大量盗窃发生地区时的盗窃件数越多,意味着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中发生了大规模的车辆盗窃,能预想为之后在周围也会大规模地发生车辆盗窃,因此,要求对车辆盗窃采取更严格的对策。因此,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中的盗窃件数越多,也可以越是扩大(延长半径)图2所示的各危险度的地区。由此,能向各用户发送更高危险度的消息,以促使采取更严格的对策。
如以上所说明的那样,根据本实施方式的摩托车1的防盗系统,通过执行盗窃抑制处理,利用整合于防盗管理中心17的多个与车辆盗窃有关的信息来确定车辆盗窃的频度较高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基于以该大量盗窃发生地区为中心的各用户的车辆1的停车场所的位置,来对各用户赋予与车辆盗窃有关的危险度0~3,并向各用户发送与危险度相对应的唤起注意的消息。
因此,接收到消息的用户能实施用于与其内容相对应来防止盗窃的对策。例如,危险度1的用户对处于停车状态的车辆1进行确认,危险度2的用户增设车辆1的钥匙,危险度3的用户从野外停车变更为屋内停车,或者,有可能的话将停车场所暂时变更至其它地区。用户适当地实施这样的与盗窃团伙等之间的距离相对应的对策,从而能防止车辆盗窃于未然。
以上完成了对实施方式的说明,但本发明的方式并不局限于该实施方式。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具体化为了两轮摩托车1的防盗系统,但并不局限于此。例如,也可以具体化为以三轮摩托车、船舶为对象的防盗系统、或者以搭载发电机所使用的通用引擎的高尔夫球车、除雪机等为对象的防盗系统。
另外,在上述实施方式中,以防止车辆盗窃为目的执行基于ID核对的引擎启动的禁止处理及盗窃抑制处理,但这些处理并非是必须的,例如也可以分别对对象车辆有无发生盗窃进行判定,基于其判定结果来确定大量盗窃发生地区,对各用户赋予危险度,执行与危险度相对应的消息的发送。
另外,上述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大量盗窃发生地区的确定条件、各危险度的区域的设定条件并不局限于此,可以任意进行变更。
标号说明
1 摩托车(车辆)
19盗窃判定部(盗窃抑制单元、危险度等级赋予单元、通知信息发送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