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80210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座椅,具体涉及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



背景技术:

在目前高速道路普及的今天,车辆的速度越来越快,车祸导致的死亡事故的许多原因都是人被座椅和车身卡住不能及时救出导致的,直接致死的情况较少,车辆在受到撞击时,人和座位的距离为变形而更近、使人受到的撞击力更大、受伤程度更高而死亡。座位在车辆撞击时,起到了撞击反击力的作用,这时座位对人员的伤亡起到了帮凶作用。所以车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车祸时能够保护人体,让人体难以和车体卡住,方便救援,目的在于提供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解决上述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包括连接在靠背上方的靠枕,靠背左右两侧设置有扶手,靠背下方连接有坐垫,坐垫侧面与安全带连接,坐垫下方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前端中部设置有弹射筒,弹射筒内从上至下依次安装有弹射板、钢珠、弹簧、固定板和爆炸仓,底座后部安装有铰接。底座安装于坐垫下方后部,底座内的铰接与坐垫后部连接,坐垫能够在铰接上旋转。

所述安全带设置于坐垫侧方,坐垫左侧为安全带卡扣,坐垫右侧为安全带固定头。所述弹簧为压缩弹簧。所述扶手上设置有应急按钮,当按下应急按钮时,弹射筒启动,将坐垫通过铰接,从水平状态变更为垂直状态。所述弹射筒接到信号后,爆炸仓内动作带动固定板运动,固定板上方的弹簧收到压力后拉伸,将上方的钢珠向上顶升,钢珠将弹射板向上顶出,将坐垫一端顶起。

当车辆受到碰撞时,底座下方的爆炸仓接收到信号启动,爆炸仓内可以装少量火药或者汽油,弹射筒和爆炸仓为全金属材质,能够让爆炸形式形成类似活塞缸的效果,将爆炸力向上部传输,带动上部各个结构运动,将坐垫一端抬起。使用者将自身通过安全带固定于坐垫上,当坐垫一端抬起时,使用者向后靠至靠背上,随着铰接的转动而转动,当坐垫从水平放置状态向上转动90度至垂直放置状态时,人的脚部已经大多脱离车身,铰接将坐垫卡死不再转动。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发明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在车祸时,防止人被车体卡住;

2、本发明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启动弹射筒,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底座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靠枕,2-靠背,3-扶手,4-坐垫,5-安全带,6-底座,7-弹射筒,8-铰接,71-弹射板,72-钢珠,73-弹簧,74-固定板,75-爆炸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发明车载防碰撞保护座椅,包括连接在靠背2上方的靠枕1,靠背2左右两侧设置有扶手3,靠背2下方连接有坐垫4,坐垫4侧面与安全带5连接,坐垫4下方安装有底座6,所述底座6前端中部设置有弹射筒7,弹射筒7内从上至下依次安装有弹射板71、钢珠72、弹簧73、固定板74和爆炸仓75,底座6后部安装有铰接8。底座6安装于坐垫4下方后部,底座6内的铰接8与坐垫4后部连接,坐垫4能够在铰接8上旋转。所述安全带5设置于坐垫4侧方,坐垫4左侧为安全带卡扣,坐垫4右侧为安全带固定头。所述弹射筒7接到信号后,爆炸仓75内动作带动固定板74运动,固定板74上方的弹簧73收到压力后拉伸,将上方的钢珠72向上顶升,钢珠72将弹射板71向上顶出,将坐垫4一端顶起。所述弹簧73为压缩弹簧。

实施例二

如实施例1所述的压缩弹簧是承受轴向压力的螺旋弹簧,它所采用的材料截面为圆形,弹簧节距相等,压缩弹簧为圆柱形,为中凹型,压缩弹簧压缩时圈与圈的间隙为0.5mm,伸开时圈之间的间隙为5mm。

实施例三

所述扶手3上设置有应急按钮,当按下应急按钮时,弹射筒7启动,将坐垫4通过铰接8,从水平状态变更为垂直状态。当车辆受到碰撞时,底座6下方的爆炸仓75接收到信号启动,爆炸仓75内可以装少量火药或者汽油,弹射筒7和爆炸仓75为全金属材质,能够让爆炸形式形成类似活塞缸的效果,将爆炸力向上部传输,带动上部各个结构运动,将坐垫4一端抬起。使用者将自身通过安全带3固定于坐垫4上,当坐垫4一端抬起时,使用者向后靠至靠背2上,随着铰接8的转动而转动,当坐垫6从水平放置状态向上转动90度至垂直放置状态时,人的脚部已经大多脱离车身,铰接8将坐垫4卡死不再转动。靠枕1和靠背2用于保护人的脊椎和背部。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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