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3319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护漆胶板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



背景技术:

我国国家最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对汽车有如下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越来越多,人们在行驶或停放的过程中难免发生碰碰擦擦事件,特别是一些新手,车面油漆常因小碰小擦而损伤,现有的汽车缺乏保护车面油漆的设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包括第一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的一侧设有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二固定块远离第一固定块的一侧设有软胶条,所述第二固定块和软胶条之间通过双面强力彩色贴纸连接,所述第一固定块远离第二固定块的一侧设有半圆型固定块,所述第一固定块远离第二固定块的一侧还设有半圆形防护罩体,且半圆型固定块位于半圆形防护罩体的内部,所述半圆形防护罩体和半圆型固定块之间等距离设有若干弹性装置,所述弹性装置上还涂覆有警示油漆。

优选地,所述第一固定块靠近第二固定块的一侧等距离设有三个限位块,所述第二固定块靠近第一固定块的等距离设有三个限位槽,且限位块与限位槽一一对应。

优选地,所述软胶条远离第二固定块的一侧涂抹有强力胶,所述强力胶外贴附有护胶纸。

优选地,所述第一固定块、半圆型固定块和半圆形防护罩体采用一体成型结构。

优选地,所述软胶条采用长方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警示油漆和双面强力彩色贴纸的设置,起到非常好的警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半圆形防护罩体采用半圆形结构,弹性装置具有良好的弹性作用,软胶条本具有减震、缓冲的作用,均可避免汽车相互之间小碰小擦时对汽车油漆造成的影响,均可起到保护汽车油漆的作用;第一固定块部分通过限位块卡设在第二固定块的限位槽内,可通过一定器具将第一固定块和限位块从限位槽内取出,方便对半圆型固定块、弹性装置和半圆形防护罩体部分进行维护,若碰撞导致弹性装置和半圆形防护罩体部分发生损坏,也可通过将限位块从限位槽内取出,而只进行局部更换,无需进行整体更换;半圆型固定块采用半圆型结构,可加强弹性装置的减震效果;使用该胶板时,只需将软胶条上的护胶纸撕下,将涂有强力胶软胶条的一面贴于汽车易碰撞处即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容易制作,经济实用,易于推广和普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固定块、2第二固定块、3限位块、4限位槽、5双面强力彩色贴纸、6软胶条、7半圆形防护罩体、8半圆型固定块、9弹性装置、10警示油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汽车防碰擦护漆胶板,包括第一固定块1,第一固定块1的一侧设有第二固定块2,第二固定块2远离第一固定块1的一侧设有软胶条6,软胶条6采用长方体结构,具有更好减震效果,第二固定块2和软胶条6之间通过双面强力彩色贴纸5连接,第一固定块1远离第二固定块2的一侧设有半圆型固定块8,第一固定块1远离第二固定块2的一侧还设有半圆形防护罩体7,且半圆型固定块8位于半圆形防护罩体7的内部,半圆形防护罩体7和半圆型固定块8之间等距离设有若干弹性装置9,弹性装置9上还涂覆有警示油漆10,第一固定块1靠近第二固定块2的一侧等距离设有三个限位块3,第二固定块2靠近第一固定块1的等距离设有三个限位槽4,且限位块3与限位槽4一一对应,软胶条6远离第二固定块2的一侧涂抹有强力胶,强力胶外贴附有护胶纸,第一固定块1、半圆型固定块8和半圆形防护罩体7采用一体成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警示油漆10和双面强力彩色贴纸5的设置,起到非常好的警示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半圆形防护罩体7采用半圆形结构,弹性装置9具有良好的弹性作用,软胶条6本具有减震、缓冲的作用,均可避免汽车相互之间小碰小擦时对汽车油漆造成的影响,均可起到保护汽车油漆的作用;第一固定块1部分通过限位块3卡设在第二固定块2的限位槽4内,可通过一定器具将第一固定块1和限位块3从限位槽4内取出,方便对半圆型固定块8、弹性装置9和半圆形防护罩体7部分进行维护,若碰撞导致弹性装置9和半圆形防护罩体7部分发生损坏,也可通过将限位块3从限位槽4内取出,而只进行局部更换,无需进行整体更换;半圆型固定块8采用半圆型结构,可加强弹性装置9的减震效果;使用该胶板时,只需将软胶条6上的护胶纸撕下,将涂有强力胶软胶条6的一面贴于汽车易碰撞处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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