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65575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具体是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器又称“空气清洁器”、空气清新机、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车内的空气质量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在关闭车窗开启空调时,车内空间封闭,车内空气得不到及时更换,车内的空气质量会越来越差,容易造成驾驶员和乘客头晕目眩,使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威胁,也使得发生行车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底座、吹风腔和吸附层,所述的底座位于壳体的底端,所述的吹风腔和吸附层设置于壳体的内部,壳体的顶端安装有盖壳,壳体的左右两侧设有进风口,进风口的内侧均连接有吸风机,壳体的内部的上下两端均安装有支架,所述的吹风腔安装在支架的中间位置,所述的吸风机的上下两侧安装有固定杆,固定杆均固定在支架上,吹风腔的底端安装有支撑座,支撑座的中间位置安装有电机,电机的上端安装有转轴,转轴的顶端安装有风扇,吹风腔的顶端设有风机罩,所述的吸附层位于吹风腔的上方,吸附层自上而下依次分为颗粒滤层、活性炭滤层和钠盐滤层,底座的四角位置设有固定螺母,底座的底平面上设有若干道吸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颗粒滤层使用HEPA纤维滤网。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钠盐滤层使用过氧化钠颗粒为反应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活性炭滤层设有若干活性炭炭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的吸附层与壳体活动连接,可拆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有多层吸附效果,能够充分的吸收有害气体以及悬浮状微生物,同时能够提高空气含氧量,该机构占用空间小,便于车用安装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壳体、2-底座、3-吹风腔、4-吸附层、5-盖壳、6-进风口、7-吸风机、8-固定杆、9-支架、10-支撑座、11-电机、12-转轴、13-风扇、14-风机罩、15-颗粒滤层、16-活性炭滤层、17-钠盐滤层、18-固定架、19-吸盘、20-固定螺母、21-活性炭炭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车载型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1、底座2、吹风腔3和吸附层4,所述的底座2位于壳体1的底端,所述的吹风腔3和吸附层4设置于壳体1的内部,壳体1的顶端安装有盖壳5,壳体1的左右两侧设有进风口6,进风口6的内侧均连接有吸风机7,壳体1的内部的上下两端均安装有支架9,所述的吹风腔3安装在支架的中间位置,所述的吸风机7的上下两侧安装有固定杆8,固定杆8均固定在支架9上,吹风腔3的底端安装有支撑座10,支撑座10的中间位置安装有电机11,电机的上端安装有转轴12,转轴12的顶端安装有风扇13,吹风腔3的顶端设有风机罩14,所述的吸附层4位于吹风腔3的上方,吸附层4自上而下依次分为颗粒滤层15、活性炭滤层16和钠盐滤层17,底座2的四角位置设有固定螺母20,底座2的底平面上设有若干道吸盘19。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开启空气净化器,吸风机7相对较混浊的空气从两侧吸入壳体1,再通过电机11带动风扇13将空气向前推动,空气先经过钠盐滤层17,将部分二氧化碳吸收反应产生氧气,提高空气中的含氧量,再经过活性炭滤层16对空气的中的有害物作吸附处理,最后经过颗粒滤层15,过滤空气中的悬浮状微颗粒;进而不断净化循环,使得空气质量提升,该装置占用空间小,可以通过固定螺母20安装有在车顶,亦可通过吸盘固定在车窗处,使用便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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