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9249发布日期:2018-08-08 09:05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汽车用充电桩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



背景技术:

目前,电动汽车的充电桩上自带充电电缆以及充电枪,其充电电缆的长度为4~5米,由于目前充电桩不具备自动收卷电缆的功能,用户使用后需手动将电缆按照正确的放置方式进行存放,然而用户使用后往往不会按照要求放置电缆,而是随意将电缆扔在地上;这样电缆就容易受到各种意外的应力,如人员踩踏、汽车碾压等,导致电缆外部的绝缘皮破损,造成电缆寿命下降;由于该电缆属于非安全电压,一旦绝缘损坏,产生绝缘异常等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将会造成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充电桩的充电电缆收放无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包括充电桩本体、连接线和充电枪头,所述充电桩本体上设置有显示屏,所述充电桩本体任一侧设置有收线装置,所述收线装置包括收线盒、旋转轴和旋转手柄,所述收线盒为矩形且内部中空,所述旋转轴横向水平设置在收线盒的中部,所述旋转手柄与旋转轴外端相连,所述收线盒正表面设置有枪头座,所述充电枪头设置在枪头座上,所述连接线的一端与充电枪头相连,另一端与充电桩本体相连,所述连接线缠绕在旋转轴上。

优选的,所述旋转轴中空,所述旋转手柄为“L”型,所述收线装置的外侧表面设置有竖向凹槽,所述旋转手柄的一端活动设置旋转轴中,所述旋转手柄的另一端设置在竖向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旋转轴表面设置有沟槽,所述沟槽的宽度等于连接线的横截面直径。

优选的,所述收线装置还包括电动收线模块和切换开关,所述切换开关和电动收线模块相连。

优选的,所述电动收线模块包括收线电机和启动开关,所述收线电机和旋转轴相连,所述启动开关设置在枪头座的内部并与充电枪头相对设置。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设置有电动收线装置和手动收线装置,电动收线装置在用户插入充电枪头的同时,可以启动电机对线缆进行自动收线,另外在电动收线装置不可以用的时候,可以切换手动收线,来保证充电桩的电缆线的有序放置,消除了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中收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

图中,1-充电桩本体,2-连接线,3-充电枪头,4-收线盒,5-旋转轴,6-旋转手柄,7-枪头座,8-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收线装置的充电桩,如图1所示,包括充电桩本体1、连接线2和充电枪头3,充电桩内部设置有供电装置,充电桩本体1上设置有显示屏8,充电桩本体1任一侧设置有收线装置,收线装置包括收线盒4、旋转轴5和旋转手柄6,收线盒4为矩形且内部中空,旋转轴5横向水平设置在收线盒4的中部,旋转手柄6与旋转轴5外端相连,收线盒4正表面设置有枪头座7,充电枪头3设置在枪头座7上,连接线2的一端与充电枪头3相连,另一端与充电桩本体1相连,连接线2缠绕在旋转轴5上。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收线装置设置在充电桩的一侧可以手动将连接线2有序的缠绕在收线装置内部,防止连接线2被践踏而造成安全隐患。本实用新型中的旋转轴5中空,旋转手柄6为“L”型,收线装置的外侧表面设置有竖向凹槽,旋转手柄6的一端活动设置旋转轴5中,旋转手柄6的另一端设置在竖向凹槽内。旋转轴5表面设置有沟槽,沟槽的宽度等于连接线2的横截面直径。旋转手柄6与旋转轴5相连,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旋转手柄6带动旋转轴5进行旋转,且旋转轴5表面设置有沟槽可以固定连接线2,防止连接线2重叠放置和滑动,旋转手柄6使用完成后可以收放在竖向凹槽内,防止占用空间。

优选的,本实用新型中的收线装置还包括电动收线模块和切换开关,切换开关和电动收线模块相连。本实用新型电动收线模块包括收线电机和启动开关,收线电机和旋转轴5相连,启动开关设置在枪头座7的内部并与充电枪头3相对设置。本实用新型中设置有自动收线装置,切换开关可以在手动和自动方式之间进行切换,当切换到自动方式时,用户在将充电枪头3插装至枪头座7的时候,就会触发启动开关,此时收线电机开始动作,将连接线2全部收集完毕后停止转动。进一步的,自动收线装置的收线电机由充电桩供电,且收线电机内部预先根据连接线2的长度设置运转时间和运转速度。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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