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超级电容;蓄电池;分别与所述轨道牵引车辆的电机驱动电路和所述超级电容连接的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分别与所述电机驱动电路和所述蓄电池连接的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和分别与所述超级电容、所述蓄电池、所述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所述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和所述电机驱动电路连接,用于控制所述超级电容和/或所述蓄电池的充放电状态和所述电机驱动电路的工作状态的控制主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与所述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和所述控制主板连接的充电功率变换器;
当为所述轨道牵引车辆充电时,所述充电功率变换器的充电接口与充电电源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稳流器;
则对应的,所述充电功率变换器通过所述稳流器分别与所述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和所述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保护所述轨道牵引车辆的电机的第一保护电路;
则对应的,所述电机驱动电路通过所述第一保护电路分别与所述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和所述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连接,所述第一保护电路通过所述稳流器与所述充电功率变换器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保护所述超级电容的第二保护电路;
则对应的,所述超级电容通过所述第二保护电路与所述第一双向功率变换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保护所述蓄电池的第三保护电路;
则对应的,所述蓄电池通过所述第三保护电路与所述第二双向功率变换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主板连接的显示仪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控制主板连接的声音报警器。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具体为锂电池。
10.一种轨道牵引车辆,包括轨道牵引车辆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轨道牵引车辆的能源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