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警用标志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59944阅读:5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警用标志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用识别标志灯具,特别是关于警用车识别标志灯具。
现有的警用灯具的结构是由白炽灯加回旋反光镜实现频闪,外罩有红色或红蓝双色透明塑料外壳组成,其使用范围是我国公安、检察、法院、安全、司法等政法部门,显而易见,这种灯具在使用时的警示驱逐作用是明显的。但由于当前社会的发展和强化社会治安的需要,司法机关的巡逻车已经在部分大中城市不间断昼夜执勤,而现有这种数量相当多的配备现有这种带驱逐性质警灯的执勤车辆从事日常巡逻,其合理性和对市民及社会的影响就值得考虑了。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于其他交通参与者识别确认,其警示驱逐作用明显,而且不扰民的警用标志灯。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由灯具壳体(1)、防护罩(5)、环形磁铁(8)、橡胶底座(9)、及控制组件(10)及电源装置所组成。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在于在透明防护罩(5)及灯具壳体(1)内配置有由弹簧(13)、定位导管(14)及定位凸缘(16)组成的安装框(15),在上述安装框(15)内固定有印刷电路板(6)、(7)在其上贴有反光膜(11)、(12),在反光膜上配置有固定在安装框(15)上的发光二极管(3)、(4)所组成的发光字体及发光框边,其控制组件(10)由单片机(17)、晶振(18)、电容(19)、(20)、上拉电阻排(22)、驱动器阵列(21)组成,控制组件(10)的作用是把电源提供的电流按程续规定顺序分配给对应的字体安装框(15),从而使发光二极管(3)、(4)通电,完成发光显示作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警用标志灯,其特点在于主被动显示方式标志醒目,易于识别,识别距离白天约40米,夜间70米至100米,与现有回转闪光式警灯的最大区别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警示灯具不强调驱逐性,不扰市民,而且作用明显。另外具有磁性底座的非永久性安装,退出执勤可随时取下增强警用标志的严肃性。
下面是对附图的简要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正向剖视图(图3中B-B剖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沿图2A-A横向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控制原理电路图。
下面结合上述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提供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
灯具壳体(1)用PVC塑料制成,是灯具的安装基础件,同下面由环形磁铁(8)和橡胶底座(9)构成的磁性吸附装置用自攻螺丝联接,故可实施灯具与铁制车顶的非永久性安装,透明防护罩(5)同灯具壳体(1)用自攻螺丝硬性联接,将硅橡胶O型密封圈(2)压紧,可以起到防水、防尘,保护发光二极管(3)、(4)和反光膜(11)、(12)的作用,大小不同的七个字体安装框(15)由弹簧(13)、定位导管(14)、定位凸缘(16)组成的定位装置固定在上下周边印刷电路板(6)、(7)上,贴有反光膜(12)、(11),膜上安装发光二极管(4)的字体,印刷电路板(6)软线连通并和下周边印刷电路板(7)的相应部位接触,安装在下周边印刷电路板(7)下侧的控制组件(10)单片机(17)、晶振(18)、电容(19)、(20)、上拉电阻排(22)、驱动器阵列(21)组成,控制组件(10)作用是把电源电缆提供的电流按程序规定的点亮顺序分配给对应的字体安装框(15),从而点燃发光二极管(3)、(4),完成主动发光显示功能。
综上所述,在不超出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前提下,本领域中等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做出多项改进是可能的。
权利要求1.一种警用标志灯是由灯具壳体(1)、防护罩(5)、环形磁铁(8)、橡胶底盘(9)、及控制组件(10)及电源装置所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在透明防护罩(5)及灯具壳体(1)内配置有由弹簧(3)、定位导管(14)及定位凸缘(16)所组成的安装框(15)、在上述安装框(15)内固定有印刷电路板(6)、(7),在印刷电路板(6)、(7)上贴有反光膜(11)、(12),在反光膜上配置有固定在安装框(15)上的发光二极管(3)、(4)所组成的发光字体及发光框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用标志灯,其特征在于上述的控制组件(10)是由单片机(17)、晶振(18)、电容(19)、(20)、上拉电阻排(22)、驱动器阵列(21)所组成。
专利摘要一种警用标志灯是由灯具壳体(1)、防护罩(5)、环形磁铁(8)、橡胶底座(9)及安装框(15)、反光膜(11)、(12)、发光二极管(3)、(4),印刷电路板(6)、(7)所组成,其特点是被动显示方式标志醒目易于识别,识别距离远,与现有的回转闪光式警灯相比,不具有驱逐性、不扰市民、作用明显,另具有磁性底座,随时取下,增加警用标志的严肃性。
文档编号B60Q1/26GK2288875SQ9720250
公开日1998年8月26日 申请日期1997年3月25日 优先权日1997年3月25日
发明者任树元, 阮国新 申请人:任树元, 阮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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