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77821发布日期:2019-07-13 10:25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渣土运输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一种渣土运输车包括车厢及车架,该渣土运输车在作业过程中,渣土运输车的车厢需要不断吊起、卸渣和落车,循环往复,目前存在车厢在落车过程中不易与车架对中定位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不足,提供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解决现有技术中车厢在落车过程中不易与车架对中定位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厢、车架、起吊轴、主旋转座轴、行走部,所述车厢包括第一箱体及第二箱体,所述第一箱体包括第一侧板、第二侧板及第一底板,所述第一侧板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侧板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底板的前后两侧;所述第二侧板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侧板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底板的左右两侧,两个所述第二侧板、两个所述第一侧板和所述第一底板合围形成一上端开口的所述第一箱体;所述第一底板的中部开设有一连接口;所述第二箱体包括第三侧板、第四侧板及第二底板,所述第三侧板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三侧板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二底板的前后两侧,且两个所述第三侧板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所述第四侧板为两个,两个所述第四侧板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二底板的左右两侧,且两个所述第四侧板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并且两个所述第三侧板、两个所述第四侧板和所述第二底板合围形成一上端开口的所述第二箱体,所述第二箱体的上端开口周缘与所述连接口的周缘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箱体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第一底板布置;所述车架包括车架本体及第三箱体,所述车架本体的上表面的前后两端支撑于所述第一底板的下表面;所述第三箱体固定连接于所述车架本体的中部,且所述第三箱体的上端开口,所述第三箱体的上端与所述车架本体的中部上表面相平齐,所述第三箱体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车架本体布置,且所述第三箱体套设于所述第二箱体;所述行走部为两个,两个所述行走部分别安装于所述车架本体底部的前后两侧;所述起吊轴为两个,两个所述起吊轴一一对应垂直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一侧板的外表面中部;所述主旋转座轴为两个,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一一对应垂直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一侧板的外表面下侧,且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均靠近同一所述第二侧板布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包括:该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中的所述车厢包括第一箱体及第二箱体,所述第二箱体设置于所述第一箱体的底部,并且所述第二箱体上的两个所述第三侧板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两个所述第四侧板外表面之间的间距也由上至下逐渐缩小,从而使得所述第三侧板及所述第四侧板的外表面对所述第二箱体落入所述第三箱体的过程起到对中导向的作用,便于所述车厢与所述车架的快速定位;所述第三箱体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车架本体布置,从而降低了所述车架的重心,提高了所述车架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所述第二箱体设置于所述第一箱体的底部,这种下凸的结构设计使得所述车厢的重心从所述第一箱体重心下移,使得所述起吊轴下移安装至所述第一侧板的外表面的中部时,满足起吊过程的安全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减少起吊高度,提高作业效率;并且这种设计结构最大限度利用了车架占有空间,提高了运载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1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1中车架与行走部的立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侧视面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1中车厢、起吊轴、主旋转座轴、辅旋转座轴的第一视角立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1中车厢、起吊轴、主旋转座轴、辅旋转座轴的第二视角立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2的侧面局部透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6,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厢1、车架2、起吊轴3、主旋转座轴4、辅旋转座轴5、行走部6。

所述车厢1包括第一箱体11及第二箱体12,所述第一箱体11包括第一侧板111、第二侧板112及第一底板113,所述第一侧板111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侧板111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底板113的前后两侧;所述第二侧板112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侧板112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底板113的左右两侧,两个所述第二侧板112、两个所述第一侧板111和所述第一底板113合围形成一上端开口的所述第一箱体11;所述第一底板113的中部开设有一连接口;所述第二箱体12包括第三侧板121、第四侧板122及第二底板123,所述第三侧板121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三侧板121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二底板123的前后两侧,且两个所述第三侧板121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所述第四侧板122为两个,两个所述第四侧板122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二底板123的左右两侧,且两个所述第四侧板122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并且两个所述第三侧板121、两个所述第四侧板122和所述第二底板123合围形成一上端开口的所述第二箱体12,所述第二箱体12的上端开口周缘与所述连接口的周缘固定连接,所述第二箱体12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第一底板113布置。

所述车架2包括车架本体21及第三箱体22,所述车架本体21的上表面的前后两端支撑于所述第一底板113的下表面;所述第三箱体22固定连接于所述车架本体21的中部,且所述第三箱体22的上端开口,所述第三箱体22的上端与所述车架本体21的中部上表面相平齐,所述第三箱体22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车架本体21布置,且所述第三箱体22套设于所述第二箱体12;所述行走部6为两个,两个所述行走部6分别安装于所述车架本体21底部的前后两侧;所述起吊轴3为两个,两个所述起吊轴3一一对应垂直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一侧板111的外表面中部,且两个所述起吊轴3同轴布置;所述主旋转座轴4为两个,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4一一对应垂直固定于两个所述第一侧板111的外表面下侧,且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4均靠近同一所述第二侧板112布置,并且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4同轴布置;该窄轨隧道建设用运渣车中的所述车厢1包括第一箱体11及第二箱体12,所述第二箱体12设置于所述第一箱体11的底部,并且所述第二箱体12上的两个所述第三侧板121外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两个所述第四侧板122外表面之间的间距也由上至下逐渐缩小,从而使得所述第三侧板121及所述第四侧板122的外表面对所述第二箱体12落入所述第三箱体22的过程起到对中导向的作用,便于所述车厢1与所述车架2的快速定位;所述第三箱体121的下端向下凸出于所述车架本体21布置,从而降低了所述车架2的重心,提高了所述车架2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所述第二箱体12设置于所述第一箱体11的底部,这种下凸的结构设计使得所述车厢1的重心从所述第一箱体11重心下移,使得所述起吊轴4下移安装至所述第一侧板111的外表面的中部时,满足起吊过程的安全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减少起吊高度,提高作业效率;并且这种设计结构最大限度利用了车架2占有空间,提高了运载量。

本实施例中,所述车架本体21包括两个支撑架,两个所述支撑架分别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三箱体22的前后端,所述支撑架的中部向上突起并支撑于所述第一底板113的下表面;两个所述行走部6一一对应安装于两个所述支撑架的中部下方;优选的,两个所述支撑架均为倒v型;所述第三箱体22包括第五侧板221、第六侧板222及第三底板223,所述第五侧板221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五侧板221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三底板223的前后两侧,且两个所述第五侧板221内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所述第六侧板222为两个,两个所述第六侧板222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三底板223的左右两侧,且两个所述第六侧板222内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并且两个所述第五侧板221、两个所述第六侧板222和所述第三底板223合围形成一上端开口的所述第三箱体22。

本实施例中,一所述第二侧板112的外表面的前后两侧向内凹陷形成两个容置槽112a;所述辅旋转座轴5为两个;两个所述辅旋转座轴5一一对应固定内置于两个所述容置槽112a,且两个所述辅旋转座轴5与两个所述主旋转座轴4均同轴布置,使倒渣安全便捷,为施工安排提供便利。

实施例2:

请参阅图7,与实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两个所述第五侧板221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多组由上至下依次纵向水平布置的第一辊筒221a;两个所述第六侧板222的内表面均设置有多组由上至下依次横向水平布置的第二辊筒222b,所述第一辊筒221a及所述第二辊筒222b的外周面均为弹性材料制成,所述第一辊筒221a及所述第二辊筒222b对所述第二箱体12相对所述第三箱体22上下运动过程中起到导向作用,提高了对中定位的稳定性;优选的,所述第三侧板121与所述第二底板123的连接部位通过一圆弧面光滑连接;所述第四侧板122与所述第二底板123的连接部位也通过一圆弧面光滑连接;优选的,两个所述第三侧板121内表面之间的间距由上至下逐渐缩小;两个所述第四侧板122内表面之间的间距也由上至下也逐渐缩小,便于倾倒时排渣;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箱体22可去除所述第三底板223,从而使得所述第三箱体22上下两端开口,对所述第二箱体12的底部进行让位,从而可以增加所述第二箱体12的设计深度,进一步提高所述车厢1的运载量及所述车厢1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构思所做出的各种其他相应的改变与变形,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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