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线轨道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643926发布日期:2022-04-13 19:29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线轨道车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轨道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高空作业条件的棚类直线轨道车。


背景技术:

2.轨道车是指通过自驱动或者被驱动后在轨道上运行的车体,在车体工作处铺设t型面接触轨道,车体沿轨道方向前进或者后退实现移动运输。轨道车具有使用方便、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因其方便、经济、实用等诸多优点,成为建筑场地内部棚类设备的首选运输工具。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场景应用了符合高空作业条件的遮阳棚,遮阳棚按型式分为曲臂式遮阳蓬、摆臂式遮阳蓬以及伸缩式遮阳棚。在伸缩式遮阳棚中,轨道车的技术指标主要有5项:车体外观设计、负载大小、电机选型、轨道长度及轨道间距。其中最重要的指标为负载大小及电机选型,以负载大小确定其规格,型号中可以辅以轨道间距。轨道车普遍以一个平车加4个轮毂组成,要求轨道车的外观设计需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次负载大小,轻型轨道车普遍为10吨以下规格,重型轨道车由于体型庞大,不适用安装在建筑场景的棚类设备上;由于遮阳棚设备点对点的短距离伸缩运动,使对于过重的轨道车在使用时,整体中轨道车的重量增加,放置不平时车体左右容易倾斜,导轨容易产生变形进而在遮阳棚运动的过程中发生危险。另外建筑场地的高空环境对轨道车的力学性能、抗风性能以及高空作业的方式等具有一定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在伸缩式遮阳棚中,轨道车运行容易倾斜发生危险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5.一种直线轨道车,包括轨道车本体以及t型轨道,所述轨道车本体上对称设置有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之间转动连接有主动轮和从动轮,所述轨道车本体上设置有传动系统,所述传动系统的输出端与所述主动轮连接,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的底端设置有方通上子板,所述方通上子板的底端连接有方通上母板,所述方通上母板的底端设置有竖直套筒,所述竖直套筒的一侧固定有第一轨道外轮,所述方通上母板的底端固定有第二轨道外轮。
6.优选的,所述方通上母板上设置有u型滑槽,所述方通上子板上设置有与所述u型滑槽滑动配合的u型卡块,所述方通上母板与方通上子板卡接后通过螺栓连接固定。
7.优选的,所述传动系统包括电机以及减速机,所述电机安装在所述轨道车本体上,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所述减速机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减速机的输出端与所述主动轮连接,所述从动轮的数量有两个,两个所述从动轮分别位于所述主动轮的两侧。
8.优选的,所述轨道车本体上设置有轴套,所述轴套内安装有轴承,所述轴承内设置有主动轴,所述主动轮设置在所述主动轴上,所述主动轴的一端与所述减速机的输出端连接。
9.优选的,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上设置有薄片,所述电机安装在所述薄片上。
10.优选的,所述主动轮与从动轮的结构相同,所述主动轮的内部设置有限位键槽,所述主动轮外包裹有防滑材料。
11.优选的,所述t型轨道包括竖直板以及设置在所述竖直板的顶端的水平板,所述第一轨道外轮竖直设置,所述第一轨道外轮的顶端靠近所述水平板的底端,所述第二轨道外轮水平设置,所述第二轨道外轮的侧壁靠近所述水平板的侧壁,所述第一轨道外轮与第二轨道外轮均为尼龙轮。
12.优选的,所述竖直套筒上设置有u型孔位。
13.优选的,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的顶端通过连接板连接,所述连接板的中部设置有加强筋。
14.优选的,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上设置有多个调节孔位。
1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6.1、本发明中传动系统带动主动轮转动,从动轮同步转动,三轮传动的方式配合方通上母板与方通上子板的稳定连接,拆装方便,并且能够提高直线轨道车运行的稳定性。
17.2、本发明中第一轨道外轮或第二轨道外轮在直线轨道车运行过程中发生偏移时能够与t型轨道发生碰撞,具有预警作用,能够保证直线轨道车在运动过程中的方向性。
18.3、本发明中主动轮的内部设置有限位键槽,所述主动轮外包裹有防滑材料,防化材料采用树脂材料,避免打滑,主动轮与从动轮为键槽铁芯聚氨酯轮,聚氨酯材料具有耐磨、耐老化、硬度高、弹性良好的优点,铁芯轮具有防污、耐磨及高承载的优点,通过三轮传动的方式,提高了直线轨道车运行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在省略t型轨道后的立体图;
20.图2为图1所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在另一视角下的立体图;
21.图3为图1所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的侧视图;
22.图4为图1所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在另一视角下省略部分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后的立体图;
23.图5为图1所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的正视图图;
24.图6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中t型轨道的立体图;
25.图7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直线轨道车中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的立体图。
26.图中:1方通上母板、2方通上子板、3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1调节孔位、4传动系统、41电机、42减速机、5第一轨道外轮、6轨道车本体、7主动轮、8从动轮、9第二轨道外轮、10主动轴、11t型轨道、12轴承、13轴套、14竖直套筒、15薄片、16u型孔位、17螺栓、18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27.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28.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9.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0.请参照图1-7,一种直线轨道车,包括轨道车本体6以及t型轨道,所述轨道车本体6上对称设置有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之间转动连接有主动轮7和从动轮8,所述轨道车本体6上设置有传动系统4,所述传动系统4的输出端与所述主动轮7连接,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的底端设置有方通上子板2,所述方通上子板2的底端连接有方通上母板1,所述方通上母板1的底端设置有竖直套筒14,所述竖直套筒14的一侧固定有第一轨道外轮5,所述方通上母板1的底端固定有第二轨道外轮9。
31.工作时,启动传动系统4,传动系统4带动主动轮7转动,从动轮8同步转动,三轮传动的方式配合方通上母板1与方通上子板2的稳定连接,能够提高直线轨道车运行的稳定性。
32.具体的,所述方通上母板1上设置有u型滑槽,所述方通上子板2上设置有与所述u型滑槽滑动配合的u型卡块,所述方通上母板1与方通上子板2卡接后通过螺栓17连接固定。安装时现将方通上母板1与方通上子板2通过u型滑槽、u型卡块滑动卡接固定,然后再通过螺栓17固定,拆装方便快捷,并且提高了直线轨道车的运行的稳定性。
33.所述传动系统4包括电机41以及减速机42,所述电机41安装在所述轨道车本体6上,调整电机41的位置,对直线轨道车的重心进行优化,所述电机41的输出端与所述减速机42的输入端连接,所述减速机42的输出端与所述主动轮7连接,所述从动轮8的数量有两个,两个所述从动轮8分别位于所述主动轮7的两侧,电机41外设置有保护套。进一步的,所述主动轮7与从动轮8的结构相同,所述主动轮7的内部设置有限位键槽,所述主动轮7外包裹有防滑材料,防化材料采用树脂材料,避免打滑。主动轮7与从动轮8为键槽铁芯聚氨酯轮,聚氨酯材料具有耐磨、耐老化、硬度高、弹性良好的优点,铁芯轮具有防污、耐磨及高承载的优点。启动电机41,电机41通过减速机42将动力输出至主动轮7,进而使得主动轮7转动,从动轮8同步转动。通过三轮传动的方式,提高了直线轨道车运行的稳定性。
34.所述轨道车本体6上设置有轴套13,所述轴套13内安装有轴承12,所述轴承12内设置有主动轴10,所述主动轮7设置在所述主动轴10上,所述主动轴10的一端与所述减速机42的输出端连接。
35.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的顶端通过连接板连接,所述连接板的中部设置有加强筋18,增加组件的稳定性。进一步的,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上设置有多个调节孔位31,便于调节。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为矩形方通。所述轮子处调节模块方通3上设置有薄片15,所述电机41安装在所述薄片15上,薄片15为内圆外方薄片。
36.进一步的,竖直套筒14为矩形方通,所述竖直套筒14上设置有u型孔位16,便于在组装第一轨道外轮5进行调整。
37.所述t型轨道包括竖直板以及设置在所述竖直板的顶端的水平板,所述第一轨道外轮5竖直设置,所述第一轨道外轮5的顶端靠近所述水平板的底端,所述第二轨道外轮9水平设置,所述第二轨道外轮9的侧壁靠近所述水平板的侧壁,所述第一轨道外轮5与第二轨道外轮9均为尼龙轮。具体的,第一轨道外轮5与第二轨道外轮9内通孔处均设有螺纹,第一轨道外轮5栓接固定在竖直套筒14的一侧,第二轨道外轮9栓接固定在方通上母板1的底端,第一轨道外轮5与第二轨道外轮9均不能活动。如果直线轨道车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生偏移,第一轨道外轮5或第二轨道外轮9与t型轨道11发生碰撞,具有预警作用,能够保证直线轨道车在运动过程中的方向性。
38.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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