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骨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58974阅读:6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婴儿车骨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婴儿车骨架,尤其涉及可防止其发生意外折收的婴儿车骨架。
背景技术
目前可见有关婴儿车、婴儿床或者是婴儿用餐桌椅等产品,都是利用复数支管件来组成一架构,就以婴儿车为例,由复数支管件彼此枢接来构成一车架,于车架上设置织类布垫提供一个婴幼儿可以乘坐的空间,而于车架上枢接轮子则便于使用者推动前进,这些利用管件所组成的产品都有一个共同的设计,即是在不使用的状态下,为了节省收藏时所占用的体积,管件间彼此是可以相互的收折靠拢,使由管件所组成之架构体积可以缩小,因此管件彼此是可以相对活动的,当然为了确保管件可以被固定在使用状态(如第1图所示),通常在二管件间会设一栓锁结构,使用者必须释放栓锁的限制才能使管件彼此收折。
再以美国专利第6,464,242号专利案为例,此专利案揭露了一种婴儿推车,其中该婴儿车之手把握持部具有一可释放关节组之释放机构而为避免操作者在使用时错误的收折婴儿车骨架,因此于该婴儿推车之释放机构同时设计有一锁定机构,使用时必须先行释放该锁定机构后,再操作释放机构然由于此专利案的锁定机构系与释放机构设计在同一位置,操作者仍可单手将其操作,完整地收折骨架,当操作者不熟悉操作程序时,仍然会有意外收折或不当收折骨架的情形发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可防止意外收折或不当收折骨架的情形发生的婴儿车骨架,在其折收的骨架当中包括有一第二关节组,藉由该第二关节组提供骨架折收时的二段式安全限制,使其避免操作者意外的折收婴儿车骨架而发生危险。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披露的婴儿车骨架,其主要系藉由第一关节组连接于手推架与前支架之间,后支架则枢接于手推架,而座架则枢接于前支架与后支架之间,本实用新型之婴儿车骨架主要系利用连接于手推架与前支架间之第一关节组,使婴儿车骨架呈现一锁定展开状态以及得以释放而呈可折收状态,欲折收婴儿车骨架时,则释放第一关节组,俾使各管架间形成可转动折收状态,当转动至一角度时,则造成第二关节组的锁定限制,使各管架间无法再朝折收的方向转动,必须将第二关节组释放后才得以将婴儿车骨架完全的折收,藉由婴儿车骨架中之第二关节组予以防止意外的骨架收折,以此达到安全之效果者。


图1为公知之婴儿车骨架展开状态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之婴儿车骨架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连动片与驱动片于展开俯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之第二关节组折收动作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之婴儿车骨架折收后示意图。
图中10婴儿车骨架 11手推架12前支架 13第一关节组2前轮组 3后支架4后轮组 5座架51前座杆 52后连杆6第二关节组 61连动片62驱动片 63释放件64卡掣部 1前支架组131上关节 132下关节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系为一种婴儿车骨架,主要系提供操作者一个具有二段式收折功能之婴儿车骨架10,藉以防止操作者意外折收骨架而发生危险,其中该婴儿车骨架10包括前支架组1、一后支架3、一座架5及一第二关节组6。
如图2、5所示,前支架组1,系包括有一手推架11、一前支架12以及一可锁定与松释之第一关节组13,其中该第一关节组13进一步的包括有一上关节131与一下关节132,在本实用新型当中,第一关节组13系属常用的结构,可利用不同的锁定机构予以达成锁定或释放之动作,尤如美国第5,460,398号专利案或台湾第248148号公告案该第一关节组13主要系连接于手推架11与前支架12间,藉以控制两杆架之锁定与释放折收,另于该前支架12下端连接前轮组2。
后支架3,其上端系枢接于前支架组1,下端则连接后轮组4,配合该前轮组2共同承载婴儿车骨架10,在本实施例当中,后支架3系枢接于手推架11,另亦可依骨架尺寸不同的变化要求而枢接于第一关节组13上。
座架5,包括有一前座杆51与一后连杆52,其中该座架5藉由前座杆51与后连杆52而分别枢接于前支架12与后支架3之间,藉以展开或收折前支架12与后支架3。
第二关节组6,系装置于座架5与后支架3之间,包括有一连动片61、一驱动片62以及一释放件63,其中该连动片61与驱动片62系彼此枢接且于该驱动片设有一卡掣部64,如图3所示,而该连动片61与驱动片62系分别枢接于座架5与后支架3之间,另该释放件63系连接驱动件62之另一端,并可滑动的装置于后支架3上。当然,该第二关节组亦可采用常用的关节组结构,其锁定与释放由一释放结构控制,该释放结构与第一关节组的释放结构亦可分置于不同部位。
敬请续参考第4图之所示藉由上述的构件,当释放第一关节组13后,婴儿车骨架10之各杆架得以朝折收方向转动,由于第二关节组6系为骨架10组成的一部份,故第二关节组6亦随婴儿车骨架10同时转动,而当骨架10转动至一定角度时,由于各枢接点间之直线距离产生改变,因此会使第二关节组6之连动片61与驱动片62会朝收折转动方向之反向而向下掉落,并经由该卡掣部64的阻挡卡掣,如图4中实线所示位置,此时则造成婴儿车骨架10于收折转动方向之死点,俾使婴儿车骨架10之各杆架间无法持续朝转动方向转动,当欲持续收折时,则利用释放件63带动该驱动片62转动,俾使连动片61与驱动片62再反向转动而形成倒V字形,如图4中虚线所示位置,此时之连动片61与驱动片62则与骨架10之收折转动方向相同,使其骨架10得以持续的被折收至完全收折状态,如图5所示,藉由前述二段式之骨架收折,而使其达到安全之效果。
惟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之范围;即凡一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为本实用新型之专利范围所涵盖。
权利要求1.一种婴儿车骨架,包括一前支架组,包括一手推架、一前支架以及一可锁定与松释之第一关节组,该第一关节组系连接于该手推架及前支架之间;一后支架,其一端系枢接于该前支架组;一座架,系枢接于该前支架组与该后支架之间;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可锁定与松释之第二关节组,该第二关节组枢接于所述座架与所述后支架之间,与所述前支架组、后支架及座架共同构成一三角形。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婴儿车骨架,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关节组锁定装置之释放结构与第一关节组之释放结构分置于不同部位。
3.依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婴儿车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关节由一连动片、一驱动片以及一释放件组成,其中该连动片与该驱动片系彼此枢接,该连动片之一端枢接该座架,而该驱动片之一端则枢接于该后支架者;该释放件可滑动的连接于该后支架,该驱动片的一端连接该释放件;该第二关节还包括锁定所述连动片与驱动片之一卡掣部。
4.依据权利要求3所述之婴儿车骨架,其特征在于该卡掣部系由该驱动片一体延伸出。
5.依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婴儿车骨架,其特征在于该座架进一步地包括有一前座杆与一后连杆,其中该座架藉由该前座杆与该后连杆而分别枢接于该前支架与该后支架之间。
6.依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之婴儿车骨架,其特征在于该前支架组与该后支架下端系分别连接一前轮组与一后轮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系为一种新型的婴儿车骨架,尤指该骨架包括有第一关节组以及第二关节组,其中当婴儿车骨架欲收折时,主要系释放第一关节组,使该骨架包含第二关节组之各管架得以开始朝收折方向相互的转动,当转动至一定角度时,则该婴儿车骨架受到同样转动之第二关节组之限制而阻挡骨架持续的收折,藉以防止操作者因不当操作或者第一关节组失效时,婴儿车骨架意外的收折而发生危险;而欲持续收折骨架,则释放第二关节组,俾使婴儿车骨架完整的收折。
文档编号B62B9/10GK2671902SQ20032011907
公开日2005年1月19日 申请日期2003年12月11日 优先权日2003年12月11日
发明者黄保山 申请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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