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7642发布日期:2018-09-04 19:1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底架(2)的推车(1、1’),所述底架装备有向上延伸的立柱(4),所述立柱支承推动装置(3),并且所述底架(2)具有用于货物或行李的储存区域(5),此外,所述储存区域(5)和所述立柱(4)引入接合件(6),各接合件(6)具有用于支承立柱(4)的紧固区域(6.4)和用于支承所述储存区域(5)的另一个紧固区域(6.5),所述接合件(6)设计有多个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合件(6)由三个部件形成,所述三个部件是两个外部部件和一个中心部件,所述外部部件和所述中心部件彼此装入,且所述外部部件装备有配合到所述中心部件内的齿(7),其中,两个外部部件中的一个外部部件(6.3)装入所述中心部件内由此形成用于支承所述立柱(4)的紧固区域,而两个外部部件中的另一个外部部件(6.1)装入所述中心部件内由此形成用于支承所述储存区域(5)的另一紧固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推车,其特征在于,设有能通过所述推动装置(3)致动的制动装置(8),所述制动装置装备有两个制动杆(9),所述制动杆位于所述立柱(4)中,且在任何情况下在所述制动杆的下端处设置有作用于后轮的制动蹄(10)。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推车,其特征在于,设有制动释放装置(11)。

4.根据权利要求3的推车,其特征在于,设有释放部件(12)。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释放装置(11)和所述释放部件(12)是所述中心部件(6.2’、6.2”)的组成部件。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推车,其特征在于,使用额外的固定装置(13),所述固定装置额外地将所述接合件(6)固定到所述底架(2)。

7.根据权利要求6的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部件和所述中心部件和在每个情况下所述立柱(4)和所述储存区域(5)在相应位置的具有用于容纳额外的固定装置(13)的孔(14)。

8.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部件(6.1)尽可能水平地布置在所述中心部件(6.2、6.2’)上,且配合到所述中心部件(6.2、6.2’)的下半部分内。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部件(6.3)尽可能垂直地布置在所述中心部件(6.2、6.2’)上,且配合到所述中心部件(6.2、6.2’)的上半部分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部件(6.1、6.3)均具有四个齿(7),并且所述中心部件(6.2、6.2’)具有八个开口(15),以使所述齿(7)能配合到所述开口(15)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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