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倒车行驶情况中驾驶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5170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在倒车行驶情况(S1、S2、S3)中驾驶机动车辆(1)的方法,其中,如果满足预先确定的启动标准(32),则所述机动车辆(1)的控制单元(6)启动倒车驾驶模式(23),其中,所述倒车驾驶模式(23)包括:

计算路径(33),所述路径(33)为直线和/或与至少一个参考对象(35)对齐,

在显示器(8)上提供显示所述机动车辆(1)的后方区域或周边环境(18)的视图(7),

验证满足继续标准(32’),

仅当满足所述继续标准(32’)时,通过控制所述机动车辆(1)的转向(11)、加速(13)和制动(12)执行所述机动车辆(1)的驾驶,使所述机动车辆(1)沿所述路径(33)行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启动标准(32)包括:

检测倒车档位(5)被启动,以及

检测开关元件(19)被致动和/或节气门(22)和/或制动踏板(21)和/或方向盘(20)被释放。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路径(33)与所述周边环境(18)中的至少一个外部对象(35)对齐和/或与来自先前向前行驶情况的先前行驶路径(34)对齐。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外部对象(35)选自下列中的至少一个:车道标线(36)、栅栏、驻停车辆(28)、路缘、电线杆列或其他静态对象。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显示器(8)上提供的所述视图(7)示出后视图和/或具有大于120°视角的全景视图或所述机动车辆(1)上的360°俯视图(40)。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路径(33) 被显示在所述视图(7)中。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继续标准(32’)包括仅当驾驶员(2)致动失知开关元件(19)时,使所述机动车辆保持移动。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继续标准(32’)包括如果检测到至少一个下列停止事件,则中断所述驾驶:

检测到节气门(22)和/或制动踏板(21)和/或方向盘(20)和/或门(25)和/或安全开关的致动,和/或

检测到正在接近和/或穿过所述路径(33)的移动对象,和/或

检测到阻挡所述路径(33)的对象,和/或

所述机动车辆(1)到达所述路径(33)的一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驾驶已经被中断后,如果每个检测到的停止事件再次不存在,则继续所述驾驶。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驾驶所述机动车辆(1)的过程中将所述路径(33)适配于挡道的对象,如果该适配小于阈值的话;或其中,如果曾用于计算所述路径的以前的静态对象移开了,则适配所述路径(33)。

1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1)的控制单元(6),其中,所述控制单元(6)被设计为控制所述机动车辆(1)的转向(11)、加速(13)和制动(12)且其中,所述控制单元(6)被设计为执行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方法。

12.一种机动车辆(1),所述机动车辆(1)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控制单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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