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玩具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包括车体、电源模组及驱动模组,所述电源模组及驱动模组均设置于所述车体内,所述电源模组与所述驱动模组电连接,用于给所述驱动模组提供电能,所述车体上开设有安装槽;
警示组件,所述警示组件包括反射板及灯条,所述反射板设置于所述安装槽的底部,所述灯条围绕所述安装槽的内侧壁设置;
限位坐立组件,所述限位坐立组件包括支撑架、坐垫及背靠垫,所述支撑架包括两个支撑底座,各所述支撑底座的第一端分别设置于所述车体上,各所述支撑底座的第二端分别与所述坐垫连接,所述背靠垫的一端与所述坐垫的边缘连接,所述坐垫远离所述车体的一侧面设置有弧面,所述坐垫在其与所述背靠垫的连接处设置有限位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垫的两端分别设置有扶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弧面为凸形弧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坐垫内部填充有织物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底座具有扭曲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条具有方形环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