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包括一主车体和设置在主车体上的一前轮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车体包括一前车架(20)、一推杆(30)、一后车架(40)和一后轮架(50),所述的推杆(30)具有一第一连杆段(31),后轮架(50)具有一第二连杆段(51),所述的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和第二连杆段(51)依次首尾相连的枢接在一起而形成一可折叠收合的连杆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连杆段(31)与后车架(40)直线对齐而使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和第二连杆段(51)一起围成三角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和第二连杆段(51)依次首尾相连的枢接在一起而形成一可折叠的双摇杆机构,且当主车体处于收合状态时推杆(30)、前车架(20)和后轮架(50)大致折叠成“Z”字形,此时前车架(20)位于推杆(30)和后轮架(5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架(20)与第一连杆段(31)的长度之和大致等于第二连杆段(51)与后车架(40)的长度之和,推杆(30)的长度大致等于后车架(40)与第二连杆段(51)的长度之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限位装置,所述的限位装置设置在第一连杆段(31)和/或后车架(40)上,用于限制第一连杆段(31)和后车架(40)朝与其折叠方向相反的方向转动的角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装置包括设置在后车架(40)上的一限位件(60),该限位件(60)抵靠在第一连杆段(31)的后端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车体上设置有至少一可解锁的锁紧机构,所述的锁紧机构用于限制主车体的自行折叠收合。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紧机构包括一锁紧件(74)、一联动件(71)、一牵引绳、一转筒(72)和一开关钮(73),所述的前车架(20)上设置有与所述锁紧件相匹配的锁紧槽(21),所述的锁紧件滑动设置在推杆(30)上并插设在所述的锁紧槽(21)内以限制推杆(30)与前车架(20)的相对转动,所述的联动件(71)滑动设置在推杆(30)上并通过所述的牵引绳与锁紧件连接,所述的转筒(72)可转动设置在推杆(30)上,转筒(72)上设置有与所述联动件(71)相抵接的倾斜的导引面(721),当转筒(72)绕推杆(30)转动时,该导引面(721)可推动联动件(71)沿推杆(30)滑动,联动件(71)进而可通过牵引绳将锁紧件拉出至脱离锁紧槽(21),所述的开关钮(73)滑动设置在转筒(72)上,开关钮(73)上设置有一定位块(731),推杆(30)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块(731)相匹配的定位槽(32),该定位块(731)插设在定位槽(32)内,用于限制转筒(72)绕推杆(30)的转动,所述的开关钮(73)可由外力驱动而沿转筒(72)滑动至使定位块(731)脱离定位槽(3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传动杆(80),所述的前轮架(10)枢设在后轮架(50)上,所述传动杆(80)的两端分别枢设在前轮架(10)和后车架(40)上,当主车体折叠收合时后车架(40)可利用该传动杆(80)驱动前轮架(10)绕其枢接轴转动收合至贴近主车体。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折叠手推车,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座位架(91)和一摆杆(93),所述摆杆(93)的上部枢设在前车架(20)上,下部枢设在座位架(91)的前部,座位架(91)的后部枢设在后车架(40)上,从而使得前车架(20)、第一连杆段(31)、后车架(40)、座位架(91)和摆杆(93)依次连接成一可折叠的五连杆机构,且在主车体的收合过程中摆杆(93)绕其上部的枢接轴向后摆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