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视机模组运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
背景技术:
电视机模组不断发展,应用新技术的液晶屏幕开始不断涌现,因此,以更低的成本,更可靠的品质,更时尚的外观,成为领先市场的必需条件。为降低整机成本,目前电视机行业大都采用背光模组的组装方式,因背光模组的结构的特殊性,由于背光模组整体结构相对较弱,其对屏玻璃的保护能力不强,在运输周转途中由于玻璃与塑胶前框的间隙较大,较容易损坏玻璃(屏),且其下部玻璃上的柔性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电路板),更易损坏,需要对其特别保护,故其对周转包装运输的包内容技术目前的包装周转成本很高、不环保、低效,(目前采用的包装大部分是泡沫、珍珠棉+纸箱,这些产品对环境都有污染)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能让台车用来做周转使用,结构简单,节省空间,更环保高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包括:
至少一个万向轮、至少一层底座组件、所述底座组件包括若干套筒和若干支架件,所述套筒设置有若干个不同方向的装配孔槽,所述支架件与所述套筒连接,所述支架件组成底盘所述支架件还包括立柱,中空板设置于所述底盘上,上层叠加的所述底座组件通过所述立柱可拆卸连接下面一层的所述底座组件,套接在所述立柱上端的为一组上刀卡,在所述立柱下端设置一组下刀卡。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底盘上设置有中空板,所述中空板上面设置防震棉,排列具有向上的多个槽口的下刀卡,对应上面一层向下的多个槽口的上刀卡,两层所述底座组件通过若干立柱可拆卸连接,所述下刀卡与所述防震棉固定在所述底座组件的所述底盘上;
两端的外侧设置有活动连接的挡板,所述挡板与所述立柱扣接,所述背光模组安放完毕,所述挡板锁住所述槽口两侧,防止内部的所述背光模组滑出。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上刀卡的所述槽口对应所述下刀卡的所述槽口,所述槽口的两端具有的开口以作为背光模组的推进方向。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每一层的四根所述立柱,对应于上下共八个所述套筒的所述装配孔,所述立柱卡接于所述装配孔槽中;所述底盘是所述支架件构成的栅栏结构,在所述立柱的上端设置限定所述底盘角落的所述套筒的位置的螺杆司筒,所述螺杆司筒与所述立柱螺接。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底座组件包括完全可拆卸连接的所述支架件和所述套筒;或
所述底盘底座组件是与所述套筒固定连接的一体化的栅栏。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防震棉通过扎带固定在中空板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防震棉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防震棉。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在所述上刀卡和所述下刀卡的槽口中,设置有对所述背光模组进行缓冲和固定的塑料条,所述塑料条是聚丙烯条。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台车的顶部设置一层所述底座组件,所述底座组件是吹塑的塑料组件部设置一层所述底座组件,所述台车的底部的四周设置4个所述万向轮,所述万向轮的轮子设置有缓冲路况颠簸的减震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所述底座组件的所述支架件和所述套筒以及所述上刀卡、所述下刀卡设置为吹塑的塑料组件。
综上所述,采用环保吹塑技术生产技术的底座且高效的架构,对目前市场上的台车结构进行优化,使其结构更加简单、方便使用,节省空间,对模组的保护更可靠。借此,本实用新型实现结构简单,在非常方便拆卸节省空间,降低原有包装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的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装卸背光模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结合图示说明,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100,包括:
至少一个万向轮20、至少一层底座组件10、底座组件10包括若干套筒9和若干支架件,套筒9设置有若干个不同方向的装配孔槽,所述支架件与套筒9连接,所述支架件组成底盘所述支架件还包括立柱7,中空板设置于所述底盘上,上层叠加的底座组件10通过立柱7可拆卸连接下面一层的底座组件10,套接在所述立柱7上端的为一组上刀卡6,在立柱7下端设置一组下刀卡2。
台车100优选的是,所述底盘上设置有中空板,所述中空板上面设置防震棉,排列具有向上的多个槽口的下刀卡2,对应上面一层向下的多个槽口的上刀卡6,两层底座组件10通过若干立柱7可拆卸连接,下刀卡2与所述防震棉固定在底座组件10的所述底盘上;两端的外侧设置有活动连接的挡板4,挡板4与所述立柱7扣接,所述背光模组安放完毕,所述挡板4锁住所述槽口两侧,防止内部的所述背光模组滑出。
台车100安放背光模组200,需要从侧面装入,本实施例子为了扩大装载量和减震,采取了上述改进,同时,本实施例中,上刀卡6的所述槽口对应下刀卡2的所述槽口,所述槽口的两端具有的开口以作为背光模组200的推进方向,对于每一层的底座组件10,需要四根立柱7,对应于上下共八个套筒9的所述装配孔,立柱7卡接于所述装配孔槽中;
所述底盘是所述支架件构成的栅栏结构。在立柱7的上端设置限定所述底盘角落的套筒9的位置的螺杆司筒8,所述螺杆司筒8与所述立柱螺接。优选的是通过调节螺纹旋进的位置,可以调节上刀卡6下刀卡2的间距适应不同尺寸的背光模组,同时槽口的深度可以保证适中的接触面积,而包装塑料条,优选PP条(聚丙烯Polypropylene,简称PP),加强减震还包裹一层防震棉,保护背光模组200。
按照可拆分的程度,本实用新型有不同的实施例,具体地,比如底座组件10包括完全可拆卸连接的所述支架件和套筒9,在四个角落设置有限制立柱7和所述底盘角落的螺杆司筒8,分别按次序进行组装,套筒9侧面此时可以插接,这需要横竖的支架件标准化模具生产;或优选的是,如图1~图3中,一部分完全制成标准化的底盘,用金属条或者高强度的吹塑塑料栅栏跟套筒9一体加工,只需套在立柱7上,由于大部分工作节省了,所述底盘底座组件是与所述套筒9固定连接的一体化的栅栏,在四个角落设置有限制立柱7和所述底盘角落的螺杆司筒8也就只剩下调整的工作。优选的是台车100,对于加强防震效果,所述防震棉通过扎带固定在中空板上。本实用新型的背光模组的包装输运的台车100防震棉是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防震棉。
进一步地,在所述上刀卡6和下刀卡2的槽口中,设置有对所述背光模组进行缓冲和固定的塑料条3。
进一步地,台车100的顶部设置一层所述底座组件,底座组件10是吹塑的塑料组件部设置一层所述底座组件10,台车100的底部的四周设置4个万向轮20,万向轮20的轮子设置有缓冲路况颠簸的减震结构。
本实用新型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100底座组件10的所述支架件和套筒9以及上刀卡6、下刀卡2设置为吹塑的塑料组件。
为了明确组装过程的步骤中,每个部件如何装配,以下举例说明,各个部件如何配合,如何运动,分别进行说明。
初始状态下,本实用新型背光模组包装周转的台车100只有一个固定的底盘和四个万向轮20,优选的是,万向轮20设置有受压减震结构,可以是具备屈挠度的弹簧与轮子和转轴结合,在遇到颠簸时,轮子随着万向轮20受力改变角度从而实现高度调整而不会传到震动到上面的底盘上安放的电视机背光模组200包装。然后,安装步骤包括:
1.先在底座组件10上铺上中空板及EVA防震棉(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拉丁学名Ethylene-Vinylacetatecopolymer,简称EVA);
2.再将下刀卡2置于EVA防震棉上,用扎带固定在底座组件10上;
3.将四根立柱7放置于底部底座组件10的装配孔槽中;
4.将组装好的中间位置的底座组件10装配到立柱7上(从上往下套装上),并用限位螺杆司筒8与套筒9固定好;限定四个角落的套筒9无法下滑,螺杆司筒8与所述立柱7螺接;
5.再将上部底座组件10按照步骤4组装好;
6.将背光模组200底部用塑料条3套住保护好,优选采用PP条,必要时需在PP条内增加EVA防震棉,沿着刀卡的凹槽方向轻轻推进组装好的台车100;
7.将台车100上下两层都装满背光模组200后,再将台车100上下的挡板4抬上锁死,防止台车100在推动时背光模组200滑出台车100导致损坏;
8.将标签卡等贴在台车100固定位置上,装配完成。
由于底座组件吹塑过程生产工艺简单,不需要进行表面喷涂等二次加工,模具加工就能使之产品在吹塑成型出来后就满足产品外观要求,生产周期短,效率高,产品强度高,是单一注塑产品的2~3倍;产品外观美观,适合定制高光高亮;生产过程和产品本身都比较环保,没有喷油烤漆等。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多样性,适应不同的客户需求,扩大生产需要。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台车100装配结构简单,在不使用时非常方便拆卸下来节省空间,组装结构改进,台车100应用后在成本上是原有包装成本的20~30%,台车100使用一种新型吹塑技术生产一种高光高亮效果的底座,通过该技术生产的底座,环保高效。
综上所述,采用环保吹塑技术生产技术的底座且高效的架构,对目前市场上的台车结构进行优化,使其结构更加简单、方便使用,节省空间,对模组的保护更可靠。借此,本实用新型实现结构简单,在非常方便拆卸节省空间,降低原有包装成本。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