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57219发布日期:2018-06-22 22:46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输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属于建筑施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土木工程的各种材料的总称,可分为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装饰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特殊效果的玻璃等;专用材料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学科的“建筑材料”是指对不同建筑材料的物理和化学特性进行研究的学科,在建筑施工时,建筑材料往往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传统的运输装置在运送过程中不具备减震性能,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建筑材料的掉落,且传统的运输装置无法将建筑材料运输向高空作业的地方,所以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本运输装置通过设置有滚轮,使得本运输装置移动方便,通过设置有减震弹簧,使得本装置具有很好的减震性能,通过设置有二号板,使得本装置在运输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别面建筑材料掉落,通过设置有伸缩架和液压杆能够使得本装置的一号板进行升降,使得本装置更具实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两侧连接有推手,所述底板上方设置有减震底板,所述减震底板上方设置有减震弹簧,所述减震底板两端连接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上连接有液压杆,所述液压杆上连接有伸缩架,所述伸缩架下端连接有支撑杆,所述伸缩架上端连接有一号板,所述一号板两侧设置有竖板,所述竖板上端连接有铰链,所述铰链一侧连接有二号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二号板上设置有把手,所述把手上设置有防滑橡胶圈。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伸缩架由若干连接架组成,所述连接架之间通过旋转铰链连接,所述连接架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减震瘫痪上方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与所述减震弹簧连接方式为焊接式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板下方连接有若干滚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运输装置通过设置有滚轮,使得本运输装置移动方便,通过设置有减震弹簧,使得本装置具有很好的减震性能,通过设置有二号板,使得本装置在运输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别面建筑材料掉落,通过设置有伸缩架和液压杆能够使得本装置的一号板进行升降,使得本装置更具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推手;3、减震底板;4、减震弹簧;5、液压缸;6、伸缩架;7、连接架;8、一号板;9、竖板;10、铰链;11、二号板;12、把手;13、连接板;14、液压杆;15、支撑杆;16、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材料用运输装置,包括底板1,底板1两侧连接有推手2,底板1上方设置有减震底板3,减震底板3上方设置有减震弹簧4,使得本装置具有很好的减震性能,减震底板3两端连接有液压缸5,液压缸5上连接有液压杆14,通过液压杆14使得伸缩架6进行伸缩,液压杆14上连接有伸缩架6,伸缩架6下端连接有支撑杆15,伸缩架6上端连接有一号板8,一号板8两侧设置有竖板9,竖板9上端连接有铰链10,铰链10一侧连接有二号板11。

二号板11上设置有把手12,把手12上设置有防滑橡胶圈,伸缩架6由若干连接架7组成,连接架7之间通过旋转铰链连接,连接架7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减震弹簧4上方连接有连接板13,连接板13和减震弹簧4连接方式为焊接式连接,底板1下方连接有若干滚轮16。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通过把手12打开二号板11,将建筑材料装在一号板8和竖板9之间,在闭合二号板11,通过减震底板3上设置的减震弹簧4,在运输过程中,一号板8抵住连接板13,使得在运输过程中具有更好的减震效果,通过推手2和滚轮16使得本装置移动方便,移动到指定地点后,若需要运输到高空,通过液压缸5使得液压杆14向上伸,带动伸缩架6 伸缩,带动一号板8上移,使得建筑材料能够向高空进行运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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