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及其支撑防倒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5275发布日期:2018-12-07 22:17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及其支撑防倒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非机动车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及其支撑防倒结构。



背景技术:

非机动车特别是共享非机动车的推广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关于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乱停放的非机动车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容易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其次,对于非机动车即使配置了用于停车辅助撑地的脚撑,当遇到其他物品碰撞后极易翻倒,对于翻倒在地的非机动车如果没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即使维护,不仅占用的停车面积较大,而且长时间的倒地容易使得非机动车受损进而影响使用,因此维护成本较大。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设计不仅可以用于将非机动车锁定于固定的位置,而且具备防止非机动车在碰撞后翻倒的装置具有非常实用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节约停放空寂,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非机动车长期倒地导致的损坏问题,节约维护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目的是提供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以解决非机动车停放后的防翻倒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是提供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以解决非机动车停放后的防翻倒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包括:

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适于分别位于非机动车的车轮两侧;所述自适应调节杆的一端与非机动车的停靠桩转动连接以形成转动端;

夹持轮,设于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相对于所述转动端的另一端之间且与自适应调节杆均相连,适于夹持非机动车的车轮;以及

车轮引导架,与所述非机动车的停靠桩相连固定且位于对称设置的所述自适应调节杆的正下方。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夹持轮包括相连的且镜像设置的左翼轮和右翼轮;

所述左翼轮与右翼轮相对的侧端面均为椎体,所述左翼轮与右翼轮的椎体相连;以及

所述左翼轮与右翼轮的椎体相连处的纵切面呈上下互为镜像的“V”形结构;

所述左翼轮和右翼轮上的椎体上沿周向间隔均匀排布有若干圈轮环。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自适应调节杆包括转动连接于非机动车的锁车器第一调节杆、与所述第一调节杆相连的中转调节杆,以及与所述中转调节杆相连的第二调节杆;其中

所述第一调节杆和第二调节杆位于中转调节杆的同一侧;

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之间的横向间距大于车辆轮毂外侧宽度;

所述夹持轮设于第二调节杆的端部。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车轮引导架包括适于撑地的基杆,以及分别设于所述基杆两端的镜像设置的均与所述支撑架相连固定的左翼杆和右翼杆。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基杆的两端相对于撑地部斜向上延伸,所述左翼杆和右翼杆分别与基杆斜向上延伸的两端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包括:停靠桩,以及设于所述停靠桩上的所述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停靠桩包括一适于非机动车的车轮嵌入的停靠豁口;

所述停靠豁口位于对称设置的所述自适应调节杆之间。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所述停靠豁口的内壁上设有一对弧口相对的半弧形的卡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及其支撑防倒结构在实际使用中,当非机动车的车轮被锁车器锁定后,通过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从非机动车的车轮两侧止挡支撑车轮,结合设于自适应调节杆端部的用于夹持非机动车的车轮的夹持轮,使得当非机动车被他物碰撞后,被锁车器锁定的车轮的两个侧面均具有来自于自适应调节杆的支撑作用,以及来自夹持轮的夹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非机动车的在碰撞下的防倒性。

又通过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正下方的车轮引导架,该车轮引导架的分别凌空于地面一定的高度设置的左翼杆和右翼杆辅助地从非机动车的底部从两侧产生当非机动车被碰撞后的支撑力,即自适应调节杆、夹持轮和车轮引导架三位一体地提高非机动车停放于停靠桩后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停放有车轮时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停放有另一尺寸的车轮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停靠桩200;停靠豁口202、卡爪205;

自适应调节杆300、第一调节杆303、中转调节杆305、第二调节杆307;

夹持轮400、左翼轮402、右翼轮403、轮环405;

车轮引导架500、基杆502、左翼杆504、右翼杆505;

车轮60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包括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300和一夹持轮400,以及车轮引导架 500。

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300,适于分别位于非机动车的车轮600两侧;自适应调节杆300的一端与非机动车的停靠桩200转动连接以形成转动端。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300可采用例如但不限于一对,也可以设置为多对,结合说明书附图,本实施例就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为例。

具体的,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的转动端分别与支撑架100的一相对的两侧端面转动连接。可选的,本实施例的转动端采用例如但不限通过一转动关节与停靠桩200内腔相连,具体的转动关节设于停靠桩200内腔,因此附图中未作标注。

夹持轮400,设于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相对于转动端的另一端之间且与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均相连,适于夹持非机动车的车轮600。

车轮引导架500,与非机动车的停靠桩200相连固定且位于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的正下方。

具体的,请参阅图4所示,夹持轮400包括相连的且镜像设置的左翼轮402 和右翼轮403。左翼轮402与右翼轮403相对的侧端面均为椎体,左翼轮402与右翼轮403的椎体相连。以及左翼轮402与右翼轮403的椎体相连处的纵切面呈上下互为镜像的“V”形结构;左翼轮402和右翼轮403上的椎体上沿周向间隔均匀排布有若干圈轮环405。具体的,左翼轮402的椎体上的若干圈轮环405 的直径由左翼轮402向右翼轮403方向依次减小,以及对应的,右翼轮403的椎体上的若干圈轮环405的直径由右翼轮403向左翼轮402方向依次减小。设计的若干圈直径依次减小的轮环405用于适应不同尺寸的非机动车的车轮600,例如可以适应18寸、20寸或者24寸等几种常用的不同尺寸的车轮。

可选的,轮环405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材质制成,以提高轮环405与车轮 600之间的摩擦性。

再具体的,自适应调节杆300包括转动连接于非机动车的锁车器第一调节杆303、与第一调节杆303相连的中转调节杆305,以及与中转调节杆305相连的第二调节杆307;其中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之间的横向间距大于车辆轮毂外侧宽度,为了使得本实施例的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可以适用于不同尺寸的轮胎,一般的,例如,非机动车的车轮尺寸有16寸、18寸以及24寸,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之间的横向间距大于24寸轮胎的轮毂外侧宽度。第一调节杆303 和第二调节杆307位于中转调节杆305的同一侧;夹持轮400设于第二调节杆 307的端部。

本实施例的自适应调节杆300具体的实施方式为,常态下,当非机动车停放锁车装置上没有非机动车停放时,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由于转动端与停靠桩200之间的转动连接关系,自适应调节杆300处于自然垂放状态。当需要停放非机动车时,抬起自适应调节杆300,使自适应调节杆300上的夹持轮400从车轮600的外侧夹持车轮600,从而使得自适应调节杆300从两侧形成为车轮 600的止挡和支撑作用。

具体的,车轮引导架500包括适于撑地的基杆502,以及分别设于基杆502 两端的镜像设置的均与支撑架100相连固定的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即车轮引导架500采用U型结构的车轮引导架500。

为了使得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除了具备引导车轮600停放的作用,还具备从车轮600的两侧形成对于车轮600一定的防倾倒作用,基杆502的两端相对于撑地部斜向上延伸,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分别与基杆502斜向上延伸的两端相连,以使得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分别凌空于地面一定的高度设置,进而提高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对非机动车的车轮600两侧的支撑作用。即本实施例的车轮引导架500不仅用于引导非机动车的车轮600对准停靠桩200 的停靠豁口202停放,而且,车轮引导架500的分别凌空于地面一定的高度设置的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辅助地从非机动车的底部从两侧产生当非机动车被碰撞后的支撑力,即自适应调节杆300、夹持轮400和车轮引导架500三位一体地提高非机动车停放于停靠桩后的稳定性。

可选的,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平行设置,且左翼杆504和右翼杆505 之间的横向间距等于一对自适应调节杆300之间的横向间距。

实施例2:

请参阅图1至图3所示,在实施例1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非机动车停放装置,包括:停靠桩200,以及设于停靠桩200上的非机动车停放装置的支撑防倒结构。

本实施例的停靠桩200可以适用于本身自带锁具的非机动车停靠使用,还可设计带有锁车功能的停靠桩200,以适用于不带锁具的非机动车停靠使用。

在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中,停靠桩200包括一适于非机动车的车轮600 嵌入的停靠豁口202,停靠豁口202位于一对对称设置的自适应调节杆300之间。

为了适应非机动车的车轮600的轮胎的弧形结构,停靠豁口202的内壁上设有一对弧口相对的半弧形的卡爪205。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的术语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水平”、“竖直”、“悬垂”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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