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91026阅读:3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船用燃料罐,具体是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



背景技术:

低碳已经成为未来全球航运业的发展方向,面对环保以及竞争的压力,液化天然气作为新兴的船用动力燃料日益受到航运业的关注和青睐。目前,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已经在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地区取得成功,推广的步伐有望加快,与传统原油相比液化天然气作为船用燃料具有体积小,热值高、储量大、供应足、排放低、污染小、易运输、更安全以及成本低且市场稳定的优势。现有的LNG船用燃料罐系统,大多以固定式卧罐为主,少量采用可移动式卧罐。由于卧罐体积大、自重大、不易快速栓固、吊装,一般在对船用燃料罐进行充泄液时,采用LNG船舶岸基加注站、趸船或移动加注船的软管式加注臂对接船用燃料罐加注。而无论是选用趸船还是岸基站对船上卧罐充液,都存在着对接困难、管道过长、液源浪费大、充液时间长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包括船体,所述船体的船尾处安装有罐箱和冷箱,所述罐箱包括罐箱A和罐箱B;罐箱A和罐箱B均分别与充液管线、液体使用管线和增压出液管线连接,增压回气管线一端连接充液管线,另一端连接汽化器,增压回气管线汽化器之间安装有开关阀;液体使用管线和增压出液管线均与汽化器连接;汽化器连接有循环进水管和循环出水管;汽化器通过气体使用管线连接缓冲罐;汽化器和缓冲罐均位于冷箱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罐箱的角件通过快速栓固机构固定在船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使得船用燃料罐具有可移动、可换装的便捷充装特性,LNG船舶补充LNG燃料时,在现有的集装箱装卸码头进行,并同时具备软管输送加注燃料的功能;空罐箱卸下,满罐箱吊装至LNG船舶预定位置,替换十分便捷,大大缩短加注燃料时间,减少LNG在加注过程中的损耗,当罐箱出现故障时,可更换罐箱进行维修,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运营,LNG船用燃料罐箱也可作为普通LNG罐箱使用,提高其周转、运营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图。

图中:1-船体,2-罐箱,21-罐箱A,22-罐箱B,3-冷箱,4-液体使用管线,5-增压出液管线,6-增压回气管线,7-充液管线,8-汽化器,9-气体使用管线,10-缓冲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具有替换功能的LNG船用燃料罐箱系统,包括船体1,所述船体1的船尾处安装有罐箱2和冷箱3,所述罐箱2包括罐箱A21和罐箱B22;罐箱A21和罐箱B22均分别与充液管线7、液体使用管线4和增压出液管线5连接,增压回气管线6一端连接充液管线7,另一端连接汽化器8,增压回气管线6汽化器8之间安装有开关阀;液体使用管线4和增压出液管线5均与汽化器8连接;汽化器8连接有循环进水管和循环出水管;汽化器8通过气体使用管线9连接缓冲罐10;汽化器8和缓冲罐10均位于冷箱3内。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罐箱2的角件通过快速栓固机构固定在船上,使得罐箱作为一个可移动的独立模块应用于整个LNG船用燃料罐体统中。

本实用新型将卧式储罐替换为罐箱,并设计罐箱管路系统与后端船用燃料管路系统(简称为冷箱系统,下文同),冷箱系统可以设计为固定在船舶上或集成于罐箱系统内。当冷箱系统集成于罐箱系统内时,要求整体系统的布局、设计满足罐箱的常规脱卸、吊装要求。

当船舶驶靠加气场所、集装箱装卸码头后,脱卸燃料罐箱与船舶系统的管路软连接结构及罐箱栓固机构。利用码头的集装箱吊具将罐箱吊离船舶,换装预先充满液的燃料罐箱,或对该罐箱充液后重新栓固及连接船舶系统。

本实用新型中罐箱为两个仅是一个实施例,也可以设置为其他数量,同时,罐箱和冷箱也可以设计为一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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