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23960发布日期:2020-03-31 16:30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属于船舶结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对于拥有大型上层建筑的船舶,诸如汽车运输船(pctc)、客滚船、邮船等。由于其上层建筑尺度较大,主船体的纵向弯曲应力将传递到上层建筑结构之上,进而导致上层建筑结构的损坏。所以目前在此类具有大尺度的上层建筑船舶设计时,通常是在主船体和上建过渡的区域进行局部加强,该类做法一般会造成空船重量增加,减小载重吨。

因此,需要研发一种船舶结构,能既不牺牲载重吨,又不大幅度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避免纵向应力流传递到上层建筑结构之上,这是迫在眉睫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问题中提出的问题,提供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它不仅满足弯矩应力流传递消弱的目的,又可以舱壁风雨密的设计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包括主甲板、上层甲板、上层建筑外围壁和舷侧列板,所述上层建筑外围壁与主甲板之间增设有膨胀节点;

所述膨胀节点由顶部的线型开口和末端的水滴型开口组成;

所述膨胀节点的背侧还贴覆有盖板,所述盖板安装在上层建筑外围壁的外侧。

所述盖板一侧边与上层建筑外围壁焊接,另一侧边紧密贴覆在上层建筑外围壁上。

所述膨胀节点的水滴型开口四周还焊接有面板,所述面板与水滴型开口的形状相匹配。

所述盖板的宽度大于水滴型开口水平方向上的最大宽度。

所述盖板的长度大于膨胀节点的整体长度。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上层建筑外围壁与主甲板之间增设有膨胀节点,该膨胀节点由顶部线型开口加末端水滴型开口组成,该节点的存在确保膨胀节点附近的主船体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度,可以存在结构上的相对运动,使弯矩应力流传递到此水滴型膨胀节点时,传递强度得到削弱甚至是传递的终止。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膨胀节点的背侧还贴覆有盖板,并且将盖板安装在上层建筑外围壁的外侧,进行风雨密性保护。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将盖板一侧边与上层建筑外围壁焊接,另一侧边紧密贴覆在上层建筑外围壁上;这样既保证了上建的水密性又确保前后结构之间存在一定的自由度。

4、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膨胀节点的水滴型开口四周采取匹配焊接面板的形式来避免膨大端开口处自由边的应力集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其结构示意图,其中:

1、主甲板;2、上层甲板;3、外围壁;4、膨胀节点;5、盖板;6、面板;7、舷侧列板;

4.1、线型开口;4.2、水滴型开口。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其中:

8、焊接边。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案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说明:

如图1~3所示,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包括主甲板1、上层甲板2、上层建筑外围壁3和舷侧列板7,所述上层建筑外围壁3与主甲板1之间增设有膨胀节点4;

所述膨胀节点4由顶部的线型开口4.1和末端的水滴型开口4.2组成;

所述膨胀节点4的背侧还贴覆有盖板5,所述盖板5安装在上层建筑外围壁3的外侧。

所述盖板5一侧边与上层建筑外围壁3焊接,另一侧边紧密贴覆在上层建筑外围壁3上。

所述膨胀节点4的水滴型开口4.2四周还焊接有面板6,所述面板6与水滴型开口4.2的形状相匹配。

所述盖板5的宽度大于水滴型开口4.2水平方向上的最大宽度。

所述盖板5的长度大于膨胀节点4的整体长度。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上层建筑外围壁3与主甲板1之间增设膨胀节点4,该膨胀节点4由顶部线型开口4.1加末端水滴型开口4.2组成,它能确保膨胀节点附近的主船体与上层建筑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度,可以存在结构上的相对运动,使弯矩应力流传递到此水滴型膨胀节点时,传递强度得到削弱甚至是传递的终止。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膨胀节点4的背侧还贴覆有盖板5,并且将盖板5安装在上层建筑外围壁3的外侧,从而进行风雨密性保护。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将盖板5的一侧边与上层建筑外围壁3焊接,另一侧边紧密贴覆在上层建筑外围壁3上;既保证上建的水密性又确保前后结构之间存在一定的自由度。

在本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削弱主船体应力传递的结构,在膨胀节点4的水滴型开口4.2四周采取匹配焊接面板6的形式,避免膨大端开口处自由边的应力集中。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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