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隐身测试载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59108发布日期:2019-03-08 17:49阅读:603来源:国知局
一种隐身测试载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试结构,特别是一种隐身测试载体结构,属于飞机隐身检测领域。



背景技术:

在飞机隐身测试中,需要将飞机模型与二维转顶连接,对飞机模型进行测试,但是在测试中,要总体考虑飞机总体重量和强度,现有飞机模型不含支撑环,增加飞机模型重量,影响测试结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隐身飞机测试载体结构,通过支撑环与二维转顶螺栓连接,既作为与二维转顶连接的对接口,又作为飞机模型中心,降低模型重量的时候提高隐身效果。

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隐身测试载体结构,外框上延中心线方向均匀分布有若干个框板总成,框板总成上下端面分别固定连接有板条,外框两侧外圆面上固定连接有机翼和平尾,平尾位于机翼后方,末端板条上固定连接有尾喷,板条后半部分上设有支撑环,支撑环位于相邻两框板之间,支撑环与机体连接。通过板条和框架总成对飞机模型的支撑,提高模型强度,提高隐身效果的同时提高测试精度。

所述的框板总成由七个框板组成,分别记为框板I、框板II、框板III、框板IV、框板V、框板VI和框板VII,框板IV和框板V之间搭设有附称垫板,附称垫板为两块平行设置,两块附称垫板与框板IV和框板V组成矩形框,矩形框边长小于支撑环直径,支撑环与两块附称垫板、框板IV和框板V上端面均接触,支撑环外圆周与机体内的下边梁I、下边梁II、下边梁III和下边梁IV固定连接。支撑环通过各边梁联合作用,对支撑环进行固定;通过支撑环与二维转顶螺栓连接,既作为与二维转顶连接的对接口,又作为飞机模型中心,降低模型重量的时候提高隐身效果。

所述的框板总成由七个框板组成,分别记为框板I、框板II、框板III、框板IV、框板V、框板VI和框板VII,框板IV和框板V之间搭设有附称垫板,附称垫板为两块平行设置,两块附称垫板与框板IV和框板V组成矩形框,矩形框边长小于支撑环直径,矩形框内扣合连接有阶梯台,支撑环与阶梯台螺栓连接。 矩形框内扣合连接有阶梯台,便于与支撑环连接,提高加工效率。

所述的支撑环边框处设有若干个螺纹孔。

本实用新型带来的有益效果为:通过支撑环与二维转顶螺栓连接,既作为与二维转顶连接的对接口,又作为飞机模型中心,降低模型重量的时候提高隐身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隐身测试载体结构的框架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俯视图。

图3为支撑环与飞机内部连接示意图。

其中,1-框板总成,1-1-框板I、1-2-框板II、1-3-框板III、1-4-框板IV、1-5-框板V、1-6-框板VI,1-7-框板VII,2-板条,3-外框,3-1-机翼,3-2-平尾,3-3-尾喷, 4-支撑环,4-1-螺纹孔,5-下边梁I、6-下边梁II、7-下边梁III,8-下边梁IV,9-阶梯台,10-附称垫板。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隐身测试载体结构,外框3上延中心线方向均匀分布有若干个框板总成1,框板总成1上下端面分别固定连接有板条2,外框3两侧外圆面上固定连接有机翼3-1和平尾3-2,平尾3-2位于机翼3-1后方,末端板条2上固定连接有尾喷3-3,板条2后半部分上设有支撑环4,支撑环4位于相邻两框板之间,支撑环4与机体连接。

所述的框板总成1由七个框板组成,分别记为框板I1-1、框板II1-2、框板III1-3、框板IV1-4、框板V1-5、框板VI1-6和框板VII1-7,框板IV1-4和框板V1-5之间搭设有附称垫板10,附称垫板10为两块平行设置,两块附称垫板10与框板IV1-4和框板V1-5组成矩形框,矩形框边长小于支撑环4直径,支撑环4与两块附称垫板10、框板IV1-4和框板V1-5上端面均接触,支撑环4外圆周与机体内的下边梁I5、下边梁II6、下边梁III7和下边梁IV8固定连接。

所述的框板总成1由七个框板组成,分别记为框板I1-1、框板II1-2、框板III1-3、框板IV1-4、框板V1-5、框板VI1-6和框板VII1-7,框板IV1-4和框板V1-5之间搭设有附称垫板10,附称垫板10为两块平行设置,两块附称垫板10与框板IV1-4和框板V1-5组成矩形框,矩形框边长小于支撑环4直径,矩形框内扣合连接有阶梯台9,支撑环4与阶梯台9螺栓连接。

所述的支撑环4边框处设有若干个螺纹孔4-1。支撑环4与二维转顶之间通过螺钉连接,螺钉与螺纹孔4-1配合连接。

测试过程中,将飞机模型通过支撑环4与二维转顶固定连接,然后对飞机模型进行喷涂导电漆对其进行导电性的检测,检测合格后进行吸波涂料的喷涂,外形控制及导电漆和吸波涂料的结合达到测试所需的隐身效果。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型和改进,也应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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