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人飞行器的机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心体,包括底壳;所述底壳上设有安装位,所述安装位设有配合部;
多个机臂,与所述中心体连接,所述机臂用于承载动力装置,所述动力装置用于向所述无人飞行器提供飞行动力;
脚架,设置在所述底壳的安装位,以支撑所述中心体,
其中,所述脚架靠近所述底壳的端部为连接端,所述连接端设有卡合部,以使所述脚架与所述底壳的安装位的配合部卡合连接,使得所述脚架与所述底壳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处设有容置槽,所述脚架部分地收容在所述容置槽内,所述配合部设于所述容置槽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部为设于所述容置槽的侧壁上的卡扣,所述卡合部为设于所述连接端的卡槽,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卡接配合;
或者,所述配合部为设于所述容置槽的侧壁上的卡槽,所述卡合部为设于所述连接端的卡扣,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卡接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具有与所述卡槽相配合的导向面,所述导向面为斜面。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还设有第一定位部,所述连接端设有第二定位部;所述第一定位部与所述第二定位部相配合,以阻止所述脚架在所述容置槽中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为定位槽,所述第二定位部为定位凸台,所述定位凸台的形状与所述定位槽的形状相适配;
或者,所述第一定位部为定位凸台,所述第二定位部为定位槽,所述定位凸台的形状与所述定位槽的形状相适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设于所述容置槽的底壁。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还设有第一限位部,所述连接端设有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限位部与所述第一限位部相配合,以阻止所述脚架从所述容置槽的一侧脱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为限位槽,所述第二限位部为限位凸台,所述限位凸台的形状与所述限位槽的形状相适配;
或者,所述第一限位部为限位凸台,所述第二限位部为限位槽,所述限位凸台的形状与所述限位槽的形状相适配。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与所述第一定位部分别位于所述容置槽的两端;
或/及,所述第一限位部沿平行于所述容置槽的底壁的方向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位还设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向外凸伸并与所述脚架的内侧壁相抵接,所述支撑柱的两侧均设有多个加强筋,多个所述加强筋间隔布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还包括功能扩展模块,在所述脚架由所述底壳上拆卸时,所述功能扩展模块设置在所述底壳的安装位。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架设置在所述中心体的尾部,所述多个机臂包括多个前机臂和多个后机臂,所述多个后机臂设置在所述中心体的尾部,所述多个前机臂设置在所述中心体的首部,所述前机臂上设有前脚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脚架设有两个,且并列设置在所述中心体的尾部。
15.一种无人飞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权利要求1-14任意一项所述的机架;
多个动力装置,设于所述机臂;
飞行控制系统,设于所述中心体,所述飞行控制系统与所述多个动力装置通信连接,用于控制所述多个动力装置提供飞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