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42464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保护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护壳,尤其涉及数码产品的保护壳。
背景技术
现有的数码产品大多都有保护壳,例如平板电脑便有保护壳,但是现有的保护壳仅能起到保护的作用,功能较为单一。

实用新型内容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保护壳功能单一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保护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保护壳,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为活动连接,所述壳体内表面用于放置数码产品,所述盖体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内表面或所述壳体外表面。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盖体包括至少两个硬性板体,所述硬性板体之间通过软性材料连接,所述支架由所述硬性板体相互支撑形成。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支架呈V形,两个所述硬性板体相连处设有卡钩,所述卡钩将两个所述硬性板体固定在一起。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硬性板体为四块,所述支架由四块所述硬性板体折叠形成三角形。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形状相同,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尺寸相同。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为所述盖体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内表面或所述壳体外表面,所以该盖体不但可以发挥其盖体的作用,而且在使用平板电脑或其他数码产品时,该盖体还可以折叠成支架来支撑壳体,从而方便用户使用数码产品, 即该保护壳具有多种功能。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盖体扣合在壳体上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盖体未扣合在壳体上的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支架支撑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保护壳,包括壳体2和盖体1,所述壳体 2与所述盖体1为活动连接,所述壳体2内表面用于放置数码产品,所述盖体1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2内表面或所述壳体2外表面。所述壳体2与所述盖体1通过铰链进行连接。可以将平板电脑或其他数码产品放置在壳体2内表面,然后将盖体1扣合在壳体2上便可以对放置在壳体2上的数码产品进行保护。在使用平板电脑时,可以将平板电脑放置在壳体2上,然后将盖体1折叠成支架,通过支架支撑壳体2,从而方便使用平板电脑。所述盖体1包括至少两个硬性板体11,所述硬性板体11之间通过软性材料连接, 所述支架由所述硬性板体11相互支撑形成。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支架呈V形,两个所述硬性板体11相连处设有卡钩,所述卡钩将两个所述硬性板体11固定在一起,支架的V形开口向下,因为两个所述硬性板体11相连处设有卡钩,所以使两个所述硬性板体11固定在一起形成支撑结构,从而便于对壳体2的支撑。如图3所示,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所述硬性板体11为四块,所述支架由四块所述硬性板体11折叠形成三角形。所述壳体2与所述盖体1形状相同,所述壳体2 与所述盖体1尺寸相同。因为所述盖体1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2内表面或所述壳体2 外表面,所以该盖体1不但可以发挥其盖体的作用,而且在使用平板电脑或其他数码产品时,该盖体1还可以折叠成支架来支撑壳体2,从而方便用户使用数码产品,即该保护壳具有多种功能。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保护壳,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为活动连接,所述壳体内表面用于放置数码产品,所述盖体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内表面或所述壳体外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盖体包括至少两个硬性板体,所述硬性板体之间通过软性材料连接,所述支架由所述硬性板体相互支撑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呈V形,两个所述硬性板体相连处设有卡钩,所述卡钩将两个所述硬性板体固定在一起。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硬性板体为四块,所述支架由四块所述硬性板体折叠形成三角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保护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形状相同,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尺寸相同。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保护壳,包括壳体和盖体,所述壳体与所述盖体为活动连接,所述壳体内表面用于放置数码产品,所述盖体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内表面或所述壳体外表面。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因为所述盖体能够折叠成支架,所述支架支撑所述壳体内表面或所述壳体外表面,所以该盖体不但可以发挥其盖体的作用,而且在使用平板电脑或其他数码产品时,该盖体还可以折叠成支架来支撑壳体,从而方便用户使用数码产品,即该保护壳具有多种功能。
文档编号B65D43/02GK202054285SQ201120148618
公开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请日期2011年5月11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11日
发明者王明, 谢卫才 申请人:深圳市中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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