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整理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1819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餐具整理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餐具清洗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餐具整理机构。



背景技术:

餐具在使用后容易留有油污及各种残留物,且不易去除,由于大多数餐厅采取手工清洗的方式清洁餐具,极大的加大了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负担。

针对此问题,人们采用餐具清洗机代替人工对使用后的餐具进行清洁处理,其清洗效率大大增加,使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由于现有清洗机没有设计专业的整理机构,清洗完成后需要人工将餐具一个一个从清洗设备整理出来,制约了生产效率,同时也增加了被二次污染的风险。

因此,有必要研究出一种餐具整理机构,可以对清洗完成后的餐具进行自动整理,对于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清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餐具整理机构,可以机械化自动整理餐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餐具清洗完成后需要人工整理餐具导致生产效率低和易被污染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方案实现:

餐具整理机构,包括接料器、设置于接料器出口处的餐具整理箱和对接料器及餐具整理箱作支承作用的底座,所述接料器与餐具整理箱呈倾斜设置,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滑槽和用于驱动盛放箱沿滑槽作水平移动的水平驱动机构。

进一步,所述水平驱动机构包括蜗轮、蜗杆和变频低速电机,所述蜗轮与变频低速电机的主轴固定,所述变频低速电机固定在底座上,所述蜗杆固定在餐具整理箱的侧壁上。

进一步,所述餐具整理箱的两个侧边上等距对应设置有多个条形开口槽,开 口槽内设置有餐具挡杆。

进一步,所述餐具整理箱内设置有用于监控存放餐具数量的报警器。

进一步,所述餐具整理箱的底部设置有可在滑槽内旋转从而实现箱体水平移动的滑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水平驱动机构驱使餐具整理箱作精确的水平移动,使每一餐具能准确进入餐具整理箱内,并有序排列,从而实现对餐具机械化自动有序整理,代替手工操作,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和提高清洗质量。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目标和特征在某种程度上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进行阐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基于对下文的考察研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或者可以从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中得到教导。本实用新型的目标和其他优点可以通过下面的说明书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应当理解,优选实施例仅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所示,具体实用时,将本实施例的餐具整理机构固定在餐具清洗机4的出口处,其包括接料器1、餐具整理箱2和底座3,接料器1的进料口与餐具清洗机4的进口处,出口与餐具整理箱2连通,同时接料器1与餐具整理箱2呈倾斜设置,具体角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使从清洗机上滑出的餐具5可在重力作用下进入餐具整理箱2,底座3上设置有滑槽12和水平驱动机构,本实施例的水平驱动机构包括蜗轮6、蜗杆7和变频低速电机8,蜗轮6与变频低速电机8的主轴固定,变频低速电机8固定在底座3上,蜗杆7固定在餐具整理箱2的任 一侧壁上,餐具整理箱2的两个侧边上等距对应设置有多个条形开口槽9,开口槽内设置有餐具挡杆10,具体的,条形开口槽9的高度低于餐具高度,最优比餐具高度的1/2略高一点,方便取出餐具。当然,必要的时候,可以在餐具整理箱2两侧各设置一套水平驱动机构,使餐具整理箱2水平移动更平稳、顺畅,另外,餐具整理箱内设置有多个报警器13,可以对存放餐具的长度或数量进行监控,当超出一定数量或长度时,发出取走信号。

操作过程:先将餐具挡杆10插入餐具整理箱最前端的条形开口槽9内,启动变频低速电机,驱动蜗轮、蜗杆旋转,进而驱动整个餐具整理箱沿滑槽作水平移动,使餐具整理箱处于接料器的出口处,并使餐具挡杆10处于接料器出口前方的一个适当位置,便于接收餐具,此时,变频低速电机停止工作,已清洗好的餐具滑入餐具整理箱内,受到餐具挡杆10的阻挡,限制固定在一个区域内,完成第一个餐具的整理;接着,在餐具整理箱最前端的第二个条形开口槽9放入餐具挡杆10,启动电机,放入第二个餐具,此后,取下第二个条形开口槽9内的餐具挡杆10,顺次放入第三个条形开口槽9内,如此循环,当餐盘数量聚积到一定数量时,报警器13发出信号,工人取走餐具,完成整理过程。

进一步,餐具整理箱2的底部设置有滑轮11,滑轮11在滑槽4内旋转从而实现箱体水平移动,由平面摩擦改为滚动摩擦,可进一步减少餐具整理箱2与滑槽12的摩擦力。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