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密集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640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密集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密集架,具体是一种电动密集架。



背景技术:

密集架,又称密集柜,是密集型档案装具的一种,是在复柱式双面固定架的底板上安装轴轮,能沿地面铺设的小导轨直线移动的架子,可根据需要将多个架子靠拢或分开,使得库房单位面积上的档案存储量增大、被普遍用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图书资料室、样品室等图书存放资料、档案、财务凭证、货物等。与传统式书柜、书架、货架、档案架相比,密集架存储量大、且更有系统性。然而现有的密集架都是采用底部或者顶部电缆供电,在使用过程中电缆随着密集架来回移动,容易造成破损,影响使用和出现安全隐患,同时现有的密集架在移动过程中容易倾斜,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生命的安全,同时现有的密集架的保险系数也不高,容易造成机密的泄露。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密集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动密集架,包括侧板和底板,所述侧板下方设有蓄电池组,蓄电池组上方设有方向摇柄,方向摇柄上方设有机械键盘锁,机械键盘锁上方设有插标,插标上方设有商标,所述侧板顶部设有报警器,报警器左侧设有摄像头,所述侧板和底板之间设有隔间,隔间外设有隔门,所述底板下方设有地轨,所述地轨上端接触有行走轮,行走轮上方连接有下螺杆,下螺杆上方连接有调整器,调整器上方连接有上螺杆,所述底板下端两侧设有气缸,气缸下端设有支撑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隔门上设有拉手。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蓄电池组上设有电量显示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行走轮连接有异步伺服行走电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螺杆和下螺杆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有调整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地轨通过螺栓组固定在水平地面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行走轮比支撑脚低0.5mm-1mm。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隔门通过铰链连接有侧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所述一种电动密集架,通过设有的蓄电池组单独为行走轮连接的异步伺服行走电机供电,避免了在密集架底部或者顶部拉电缆供电,既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整个密集架系统的安全系数,避免了停电情况下密集架打不开的尴尬局面,所设调整器和支撑脚保证了密集架在行走过程中的水平性,减小了密集架倾斜的风险,所设报警器和摄像头增加了密集架的保密性,同时也为后期追踪提供了证据链。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电动密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电动密集架中行走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动密集架,包括侧板1和底板2,所述侧板1下方设有蓄电池组12,蓄电池组12上设有电量显示器,方便人们知晓蓄电池组12内电量多少,从而及时充电,蓄电池组12上方设有方向摇柄11,方向摇柄11上方设有机械键盘锁10,增加了保密性,机械键盘锁10上方设有插9标,方便人们进行检索查阅资料,插标9上方设有商标8,所述侧板1顶部设有报警器7,报警器7左侧设有摄像头6,所述侧板1和底板2之间设有隔间4,隔间4外设有隔门5,隔门5通过铰链连接有侧板1,所述隔门5上设有拉手,所述底板2下方设有地轨3,地轨3通过螺栓组固定在水平地面上,所述地轨3上端接触有行走轮16,行走轮16连接有异步伺服行走电机,行走轮16上方连接有下螺杆15,下螺杆15上方连接有调整器14,调整器14上方连接有上螺杆13,上螺杆13和下螺杆15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有调整器14,所述底板2下端两侧设有气缸17,气缸17下端设有支撑脚18,行走轮16比支撑脚18低 0.5mm-1mm。

所述一种电动密集架,安装行走轮时,通过调节调整器14与上螺杆13和下螺杆15之间的位置关系使得整个密集架保证在同一水平面上,为整个密集架在移动过程中不倾斜提供了充分条件,通过调节气缸17使得支撑脚18略低于行走轮16,为整个密集架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倾倒提供了必要条件,设有的蓄电池组12单独为行走轮16连接的异步伺服行走电机供电,避免了在密集架底部或者顶部拉电缆供电,既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整个密集架系统的安全系数,避免了停电情况下密集架打不开的尴尬局面,所设报警器7和摄像头6增加了密集架的保密性,同时也为后期追踪提供了证据链。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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