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体承载托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6022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屏体承载托盘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托盘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屏体承载托盘。



背景技术:

在显示屏生产过程中,托盘装置用于承载并支撑屏体,以实现屏体的运输。

现有的一种托盘装置的表面为平面设计,如图1所示,屏体在搬运过程中,只是简单的放置在托盘装置10中。实践中发现,由于托盘装置10的表面11设计为平面,屏体30会因托盘装置10的晃动而有微小的滑动,这极易导致屏体表面的划伤,使得显示屏进入下一工序进行组装时产生块缺陷(X block)、亮线多发不良等问题。此外,屏体紧贴托盘表面,操作人员不易将光滑的屏体从平整的托盘上取下。

现有的另一种托盘装置采用“蜂巢式”设计,如图2所示,所述托盘装置20由托盘主体21以及与托盘主体一体成型的若干间隔物22组成,通过若干间隔物22将托盘主体21分隔为多个相互独立的容置空间23,可将屏体放置在每个独立的容置空间23内,以此减少屏体晃动的空间,避免屏体在搬用过程中的晃动。然而,这就要求不同大小的屏体要使用相配套的“蜂巢式”托盘,限制了屏体承载托盘的使用范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屏体承载托盘,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屏体由于移动而导致的划伤、屏体紧贴托盘表面造成取用不便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屏体承载托盘,包括托盘主体以及若干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吸盘,所述吸盘安装于所述托盘主体上以吸附屏体。

可选的,所述屏体承载托盘还包括设置于所述托盘主体中的防静电部件,所述防静电部件例如为铺设于所述托盘主体中的防静电纸。

可选的,所述吸盘采用防静电的弹性材料制成。

可选的,所述吸盘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吸盘以阵列的形式均匀的分布在所述托盘主体上,多个所述吸盘的尺寸相同。

可选的,所述吸盘为喇叭状结构,且喇叭开口面向所述屏体方向。

可选的,所述吸盘通过胶剂连接方式安装于所述托盘主体上。或者,所述托盘主体上设置有卡槽或通孔,所述吸盘卡设于所述卡槽或通孔中。再或者,所述吸盘上设置有一螺钉,所述托盘主体上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钉穿过所述吸盘固定于所述螺纹孔中。

可选的,所述托盘主体为一方形盘状结构。所述托盘主体的外侧壁上设置有凹陷部,或者,所述托盘主体的外侧壁上设置有把手,或者,所述托盘主体具有向外延伸的边沿。

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屏体承载托盘中,包括托盘主体以及若干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吸盘,所述吸盘安装于所述托盘主体上并用于吸附屏体。所述吸盘由弹性材料制成,屏体放置在吸盘上时会由于重力使得吸盘变形,吸盘变形产生吸力,使得屏体与托盘的相对位置固定,不易移动,避免屏体由于移动而导致的划伤等问题。并且,由于吸盘与屏体之间仅是通过形变产生的吸附力固定,需要取下屏体上也很便捷,只要稍微撬动屏体即可将其从吸盘上取下。另外,吸盘本身具有一定高度,工作人员可以很容易的将手指伸入屏体之下以撬动屏体,相较于现有技术中从平整的托盘表面上取下屏体来说,更容易操作。此外,可通过调整吸盘的尺寸和/或数量调整吸盘的吸附力,并可通过调整吸盘的位置尽可能吸附更多的屏体,提高屏体承载托盘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示意图;

图2为现有技术中另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屏体承载托盘的俯视示意图;

图4为图3所示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另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又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另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

图1中,10-托盘装置,11-托盘装置表面,30-屏体;

图2中,20-托盘装置,21-托盘主体,22-间隔物,23-容置空间;

图4-8中,100-托盘主体,110-吸盘,120-防静电部件,100a-凹陷部,101-边沿,200-屏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屏体承载托盘作进一步详细说明。根据下面说明和权利要求书,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将更清楚。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例,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实施例一

图3为本实施例提供的屏体承载托盘的俯视示意图,图4为图3所示屏体承载托盘的截面示意图。如图3和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屏体承载托盘,用以承载屏体,所述屏体承载托盘包括托盘主体100以及若干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吸盘110,所述吸盘110安装于所述托盘主体100上并用于吸附屏体200。所述吸盘110由弹性材料制成,屏体放置在吸盘上时会由于重力使得吸盘变形,吸盘变形产生吸力,使得屏体与托盘的相对位置固定,不易移动,避免屏体由于移动而导致的划伤等问题。并且,由于吸盘与屏体之间仅是通过形变产生的吸附力固定,需要取下屏体上也很便捷,只要稍微撬动屏体即可将其从吸盘110上取下。此外,吸盘本身具有一定高度,工作人员可以很容易的将手指伸入屏体之下以撬动屏体,相较于现有技术中从平整的托盘表面上取下屏体来说,更容易操作。

所述吸盘110优选采用防静电的弹性材料制成,以防止产生静电。此外,所述屏体承载托盘底部还可以设置有防静电部件120,例如是铺设一层防静电纸,以进一步提高防静电的效果。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防静电部件并非是必不可少的,在对防静电效果要求不高的场合或者吸盘110的防静电效果足以满足生产要求,可不必额外设置防静电部件。

如图3所示,多个吸盘110以阵列的形式均匀的分布在托盘主体100上,实际使用时,可依据需求将若干屏体放置在吸盘上并通过吸盘固定,更为有效的利用空间,容置更多的屏体。当然,吸盘的排布形式不受限制,可以根据实际的容置要求相应调整吸盘的排布方式,例如,只在托盘本体100的中心区域设置吸盘,或者,在托盘本体100的中心区域设置相对密集的吸盘,而边缘区域设置相对稀疏的吸盘,再或者,在托盘本体100的中心区域设置相对稀疏的吸盘,而边缘区域设置相对密集的吸盘。总之,本实用新型中对于吸盘的数量和排布方式并不限制。图3种仅示意性的表示出三个屏体200,但实际上,所述屏体承载托盘所能承载的屏体数量既可以是一个或者两个,也可以是大于三个。

本实施例中,所有吸盘110的尺寸均相同。但应认识到,这些吸盘110之间的尺寸实际上也可以不完全相同,比如,一部分吸盘的高度较高,而另一部吸盘的高度较低,再比如,一部分吸盘的宽度比较大,而另一部分吸盘的宽度比较小。实践中,可通过调整吸盘的尺寸和/或数量调整吸盘的吸附力,并可通过调整吸盘的位置尽可能吸附更多的屏体,提高屏体承载托盘的利用率。

如图4所示,所述吸盘110采用喇叭状结构,喇叭开口面向屏体方向,所述吸盘110的纵截面(沿托盘主体100厚度方向的截面)大致呈倒梯形,屏体放置在吸盘120上时其重力使得吸盘变形从而吸附住屏体200,使得屏体200与承载托盘的相对位置固定。可以理解的是,所述吸盘110的形状并不局限于喇叭状,也可以采用其它形状,例如圆盘状结构(圆盘开口面向屏体方向),只要可在发生形变时产生吸附力从而固定屏体200即可。

本实施例中,所述吸盘110通过胶剂连接方式安装于托盘主体100之上,以使吸盘110与托盘主体100相对固定。在屏体承载托盘中设置有防静电部件120的情况下,可在防静电部件120上设置若干孔洞,吸盘110穿过防静电部件120上的孔洞进而固定于托盘主体100之上。

结合图3和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托盘主体100为一方形盘状结构,所述托盘主体100的尺寸可根据实际要承载的屏体变化。

为了更好的取放托盘主体100,如图5所示,可以在所述托盘主体100的外侧壁上设置凹陷部100a,以便于通过凹陷部100a手持托盘主体100。或者,如图6所示,所述托盘主体100上也可以具有向外延伸的边沿101,操作人员可借助边沿101取放屏体承载托盘。再或者,可以在托盘主体100上设置把手,以便于取放屏体承载托盘。

实施例二

如图7所示,本实施例中,屏体承载托盘包括托盘主体100以及若干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吸盘110,所述若干吸盘110安装于所述托盘主体100上并用于吸附屏体。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区别之处在于,所述屏体承载托盘采用卡口式结构固定吸盘,具体如图7所示,所述托盘主体100用于安装吸盘110的表面上具有卡槽,由弹性材料制成的吸盘110嵌入到托盘主体100的卡槽中得以固定,不易脱落。

除了上述提及的吸盘固定方式之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固定吸盘,比如,在托盘主体100上设置贯穿托盘主体100的通孔,如图8所示,吸盘110嵌入到托盘主体100的通孔中,以此固定吸盘。再比如,吸盘110上设置有一连接件,例如是一螺钉,托盘主体100上相应设置有螺纹孔,该螺钉穿过吸盘110和托盘主体100,将吸盘110与托盘主体100固定连接,螺钉的数量可根据紧固效果设定。

综上所述,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屏体承载托盘中,具有如下优点:所述吸盘由弹性材料制成,屏体放置在吸盘上时会由于重力使得吸盘变形,吸盘变形产生吸力,使得屏体与托盘的相对位置固定,不易移动,避免屏体由于移动而导致的划伤等问题。并且,由于吸盘与屏体之间仅是通过形变产生的吸附力固定,需要取下屏体上也很便捷,只要稍微撬动屏体即可将其从吸盘上取下。另外,吸盘本身具有一定高度,工作人员可以很容易的将手指伸入屏体之下以撬动屏体,相较于现有技术中从平整的托盘表面上取下屏体来说,更容易操作。此外,可通过调整吸盘的尺寸和/或数量调整吸盘的吸附力,并可通过调整吸盘的位置尽可能吸附更多的屏体,提高屏体承载托盘的利用率。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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