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坑道式刮板输送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7476阅读:7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坑道式刮板输送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送设备,尤其是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的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可广泛应用污泥、粮食、煤炭、炉渣等固体物料的输送场合。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工业、农业领域发展迅速,各类企业的生产装置不断新建和扩大,生产装置之间的固体物料输送设备需求也随之增加。为此,输送行业中的刮板输送机也在不断的生产并投入使用当中。刮板输送机可实现水平式输送、倾斜式输送以及垂直输送,现有技术的刮板输送机在使用场合中多为金属外壳,为使用美观和提供巡检人员现场的便利,多将刮板输送机放置在坑道当中,坑道外设置盖板。这种使用方式增加了使用单位的土建投资,维护过程中也给操作人员增加了难度:为维修刮板输送机,首先需要打开坑道的盖板,人员进入坑道中在狭小的空间内施工作业,限制了动作幅度、姿势以及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出一种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的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实现刮板输送机的优化改良,降低设备和用户的整体投资,为用户的维护及检修提供便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一种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包括链条、刮板,机头链轮、机尾链轮、驱动装置、混凝土型的坑道、导轨、盖板、坑道上部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坑道上部延伸位置的机尾装置(11);驱动装置(5)驱动机头链轮(3)、机头链轮和机尾链轮对链条传动,链条固定均匀分布的刮板(1)机尾链轮(4)、链条在导轨(8)上运动、部分导轨置于混凝土型的坑道(7)内,此部分导轨上设有盖板(9),坑道上部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包括机头链轮、坑道上部延伸位置的机尾装置(11)包括机尾链轮。本实用新型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等。

混凝土型的坑道的上平面与地面平行,输送机的进料口的地面水平面上。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下方开孔并设置短节即可形成进料口。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提供了一种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的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只采用小坑道坑道,解决了刮板输送机投资高、维护困难的问题,使用户投资降低40%,维护人员不需进入狭小空间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的截面图;

图2为现有技术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装置作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法:一种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的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其结构如图3所示,一种用于输送固废物料的坑道式刮板输送机,包括固定刮板的链条(1)、刮板(2)、机头链轮(3)、机尾链轮(4)、驱动装置(5)、传动链轮副(6)、混凝土型的坑道(7)、导轨(8)、盖板(9)、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尾装置(11)。刮板(2)采用螺栓螺母固定于固定刮板的链条(1)上。固定刮板的链条(1)行走于固定于坑道中的导轨(8)上。导轨(8)采用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型的坑道(7)两侧。盖板(9)放置于混凝土型的坑道(7)上。坑道延伸位置的金属机壳(10)与混凝土型的坑道(7)末端连接,使刮板输送机能够将物料输送到指定位置。一般通过传动链轮副(6)将驱动装置(5)与机头链轮(3)联接起来,可使刮板输送机沿指定方向运转。刮板输送机的固定刮板的链条(1)运行方向分为送料程和回程,送料程为下方的刮板链条,向着出料口方向运行。回程为上方的刮板链条,向着进料口方向运行。刮板输送机的进料口设置在盖板(9)上,将盖板(9)开孔并设置带法兰的短节即可形成进料口。刮板输送机的出料口设置在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下方,将设置在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下方开孔并设置短节即可形成进料口。

如图1~2所示,现有技术的刮板输送机使用中需建造混凝土型的坑道,坑道上方设置盖板。坑道中的位置狭小,维护工作难度较大,费时费力。盖板(21)、刮板输送机设备(22)、混凝土坑道(23)。

如图3所示,刮板输送机不存在金属外壳,采用混凝土坑道代替原有的金属外壳,并大大减小了坑道的尺寸,降低了用户投资费用。设备维护时可直接打开坑道的盖板,见到刮板输送机内部的部件,维护维修便捷。固定刮板的链条(1)行走于固定于坑道中的导轨(8)上。部分导轨(8)采用螺栓固定于混凝土型的坑道(7)两侧。盖板(9)放置于混凝土型的坑道(7)上。

坑道延伸位置的金属机壳(10)与混凝土型的坑道(7)末端连接,使刮板输送机能够将物料输送到指定位置。

传动链轮副(6)将驱动装置(5)与机头链轮轴(3)联接起来,可使刮板输送机沿指定方向运转。

刮板输送机的进料口设置在盖板(9)上,将盖板(9)开孔并设置带法兰的短节即可形成进料口。

刮板输送机的出料口设置在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下方,将设置在坑道延伸位置的机头装置(10)下方开孔并设置短节即可形成出料口。

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保护范围的限制,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各种的更改和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权利要求书所界定者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