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一体设置的第一分体和第二分体,所述第一分体和第二分体成大于零的角度,所述主体内侧设有供水槽顶部边角端嵌入的沟槽,所述沟槽底部与所述主体底部的距离大于水槽顶部到底部的距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槽顶部边角端包括边角,所述沟槽包括供所述边角嵌入的第一分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槽顶部边角端还包括位于边角下方的槽钢,所述沟槽还包括供所述槽钢嵌入的第二分槽,所述第二分槽与所述第一分槽邻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槽的槽底与所述主体的外侧壁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二分槽的槽底与所述主体的外侧壁的距离。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槽和第二分槽的宽度相同。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槽的宽度小于所述第二分槽的宽度。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槽、第二分槽均包括两段成大于零角度的条形槽。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体和所述第二分体成90度角。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内侧设有弧形段,所述弧形段位于所述第一分体与所述第二分体的交接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槽防护泡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沟槽底部与所述主体底部的距离大于所述沟槽顶部与所述主体顶部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