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25344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包装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产品包装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包装盒。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商品同质化现象比较明显,商家为了更好的销售自己的产品,除了注重产品本身的价值外,还将重点放在包装的设计上,商家越来越认识到在商品质量相同的前提下,那些包装好的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包装简单地分为包装袋与包装盒两大类,其中包装盒主要用于电子产品、易碎产品等的包装,用于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产品的安全;现有的包装盒大多用纸板翻折制作,主要包括盒盖及盒体,所述盒盖扣在所述盒体上;其结构简单,成本低。

但是,由于现有的包装盒在打开时,盒盖紧密扣在盒体上,打开时需用手抠住盒盖向上拉拔,加之对于材质光滑的盒盖,极容易在打开的过程中从手中滑落,再次落入盒体中,在掀开时不仅费力且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包装盒,能够很轻松方便地掀开盒盖。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包装盒,包括:包括盒盖及盒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设有折边;在所述盒盖上设有舌部,所述舌部包括舌基部和与舌头部,所述舌基部连接在所述盒盖上,所述舌头部为自由端;所述盒盖盖在所述盒体上时,所述折边插入所述盒体内,所述舌基部压在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处,所述舌头部伸出所述盒体。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舌头部和舌基部之间设有折线;所述盒盖盖在所述盒体上时,所述舌基部压在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处,所述舌头部贴靠在所述盒体的外壁上。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舌部为所述折边上的局部区域开挖形成。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舌基部连接在所述盒盖与所述折边的交界处。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盒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所述折边包括第一折边、第二折边、第三折边和第四折边;所述第一折边和第三折边相对,所述第二折边和第四折边相对;所述第一折边固定在所述盒体上;所述舌基部连接在所述盒盖与所述第三折边的交界处。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包装盒还包括套盒;所述盒盖盖在所述盒体上,所述套盒套在所述盒体和盒盖上;所述舌部位于所述套盒的端口处。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盒盖由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制成;所述套盒上设有与所述盒体内的内容物的轮廓相一致的镂空区;所述套盒上的所述镂空区与所述盒盖相对应。

结合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盒体的内壁设有容纳所述盒盖上的折边的容置槽;所述盒盖在扣合过程中,所述折边插入所述容置槽内。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盒体的内壁上贴附有内衬,所述内衬的上边沿低于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所述内衬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折边的厚度,所述内衬的上边沿与所述盒体的内壁形成所述容置槽;或者,

所述盒体的内壁上设有凸起,所述凸起的上边沿低于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所述凸起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折边的厚度,所述凸起的上边沿与所述盒体的内壁形成所述容置槽;或者,

所述盒体的内壁上部设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形成所述容置槽。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七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九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包装盒还包括套盒;所述盒盖盖在所述盒体上,所述套盒套在所述盒体和盒盖上;所述舌头部位于所述套盒的端口处。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八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九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包装盒还包括容置盒,所述容置盒设于所述盒体内;

所述容置盒的外壁设有凸起,所述凸起在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与所述盒体的内壁之间界定出所述容置槽;或者,

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上部设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与所述盒体的内壁相配合形成所述容置槽。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装盒,由于在所述盒盖上设有舌部,所述舌部包括舌基部和与舌头部,所述舌基部连接在所述盒盖上,所述舌头部为自由端;所述盒盖盖在所述盒体上时,所述折边插入所述盒体内,所述舌基部压在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处,所述舌头部伸出所述盒体,当需要打开盒盖时,只需要轻轻拉所述舌部,就能够很轻松方便地掀开盒盖。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一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二中舌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四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五中盒体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五中另一实施例盒体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五中容置盒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五中第二容置盒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应当明确,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图1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一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参看图1,本实施例包装盒,包括:盒盖1及盒体2,所述盒盖1上设有折边11,在所述盒盖1上还设有舌部9,所述舌部9包括舌基部91和与所述舌头部92,所述舌基部91连接在所述盒盖1上,所述舌头部92为自由端;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时,所述折边11插入盒体2内,所述舌基部91压在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处,所述舌头部92伸出所述盒体2。

本实施例中,所述舌部9可以为一拉片,所述拉片一端连接于所述盒盖1上,其余端为自由端,拉片的形状可以为倒圆头矩形、可以是其他形状,本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定。

本实用新型施例中,所述包装盒可以是所述盒盖与所述盒体连在一起形成的掀盖式包装盒,也可以是盒盖能够与盒体相分离的包装盒,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装盒,通过在所述盒盖1上设置舌部9,当需要掀开盒盖时,只需要向上轻轻拉动所述舌部9,就能够轻松方便地打开盒盖。

实施例二

图2为图1中舌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参看图1及图2,本实施例包装盒的结构与实施例一的结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在所述舌头部92和舌基部91之间具有折线93;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时,所述舌基部91扣在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21处,所述舌头部92贴靠在所述盒体2的外壁上。

本实施例中,通过在所述舌基部91与所述舌头部92之间设置折线93,当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时,所述舌基部91扣在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21处,所述舌头部92贴靠在所述盒体2的外壁上,使得盒体2站立时底部平稳,增加套盒时也能平滑接触,使整个包装盒整体上平整无凹凸。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所述舌部9可由所述折边11的局部区域开挖形成,即所述舌部9与所述折边11为一体化结构。

本实施例中,可选地,所述舌基部可连接在所述盒盖与所述折边的交界处,这样既便于拉动所述舌部将盒盖1打开,又便于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时,所述舌基部91扣在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21处,所述舌头部92贴靠在所述盒体2的外壁上,使得盒体2站立时底部更加平稳,增加套盒时也能平滑接触,使整个包装盒整体上平整无凹凸。

实施例三

参看图1,本实施例包装盒的结构与实施例二的结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所述盒盖1为长方形或正方形,所述折边11包括第一折边(图中为标记)、第二折边112、第三折边113和第四折边114;所述第一折边和第三折边113相对,所述第二折边112和第四折边114相对;所述第一折边固定在所述盒体2上;优选地,所述第一折边固定在所述盒体2的内壁上。

参看图2,所述第三折边113上设有所述舌部9。所述舌部9可由所述第三折边113上的局部区域开挖形成,即所述舌部9与所述第三折边113为一体化结构。所述舌基部连接在所述盒盖与所述第三折边的交界处。

本实施例中,通过设置舌部9能轻松方便地打开盒盖,通过在所述舌部上设置折线93,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时,所述舌基部91扣在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21处,所述舌头部92贴靠在所述盒体2的外壁上,使得盒体2站立时底部平稳,增加套盒时也能平滑接触,使整个包装盒整体上平整无凹凸。

本实施例中所述盒盖1的结构,也可应用于实施例一中。

实施例四

图3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实施例四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参看图3,本实施例包装盒的结构与实施例三的结构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装盒,还包括套盒10。所述套盒10的至少一端具有端口,以方便套装在所述盒体2上。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种结构状态,所述盒盖1盖在所述盒体2上,盒盖1上的折边11插入所述容置槽3中,所述套盒10套在所述盒体2和盒盖1上;所述舌头部92位于所述套盒10的端口处。在取下套盒10时,只需轻轻拉住舌头部92即可将套盒10与盒体2及盒盖1顺利分开。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所述盒盖1可由透明材料或半透明材料制成。本实施例中,所述盒盖1由PET胶片制成,其中PET是英文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的缩写,简称PET或PETP。所述套盒10上设有与所述盒体2内的内容物的轮廓相一致的镂空区101;所述套盒10上的所述镂空区与所述盒盖1相对应,透过所述镂空区101及盒盖1可直接看到盒体2内的内容物。

本实施例中所述盒盖1的结构,也可应用于实施例一或实施例二中。

实施例五

参看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五包装盒结构与实施例四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所述盒体2的内壁设有容纳所述盒盖上的折边的容置槽3;所述盒盖1在扣合过程中,所述折边11插入所述容置槽3内。

所述容置槽3可以为开设在盒体2侧壁上的狭缝,也可以是通过轧压的方式在盒体2的内壁上部形成的台阶面。还可以是所述包装盒包括一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盒,所述容置盒设于所述盒体内;所述容置盒的外壁设有凸起,所述凸起在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与所述盒体的内壁之间界定出所述容置槽;或者,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上部设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与所述盒体的内壁相配合形成所述容置槽。

参看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盒体的剖面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所述容置槽3可具体采用如下结构形成,即所述盒体2的内壁上贴附有内衬4,所述内衬4的上边沿低于所述盒体2的开口边沿,所述内衬4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折边11的厚度,所述内衬4的上边沿与所述盒体2的内壁形成所述容置槽3。所述内衬4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折边11的厚度,以使折边11能顺利插入容置槽3中。在实际应用中,可在所述盒体2的内壁周围均贴附所述内衬4,也可以在所述盒体2的内壁的局部贴附所述内衬4。所述内衬4可以由纸板做成,成本低廉。

作为另一可选实施例,所述盒体的内壁上设有凸起,所述凸起的上边沿低于所述盒体的开口边沿,所述凸起的厚度大于或等于所述折边的厚度,所述凸起的上边沿与所述盒体的内壁形成所述容置槽;或者,所述盒体的内壁上部设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形成所述容置槽。

作为又一可选实施例,所述包装盒还包括容置盒,所述容置盒设于所述盒体内;所述容置盒的外壁设有凸起,所述凸起在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与所述盒体的内壁之间界定出所述容置槽;或者,所述容置盒的外壁上部设有台阶面,所述台阶面与所述盒体的内壁相配合形成所述容置槽。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包装盒,由于在盒体的内壁设有容纳盒盖上的折边的容置槽,所述盒盖在扣合过程中,所述折边插入所述容置槽内,以防止挤压到放置于盒体内的产品,从而也能避免所述折边因挤压而变形。进一步地,在所述盒体2的内壁贴附所述内衬4,除了为所述盒盖1的折边11形成所述容置槽3外,还使得盒体2内部更加美观,并可增加盒体2的强度,使其受力不易变形。

图5为本实用新型包装盒中盒体的另一剖面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所述容置盒可包括第一容置盒5,所述第一容置盒5设于所述盒体2内,所述内衬4位于所述第一容置盒5的外壁与所述盒体2的内壁之间;通过所述内衬4在所述第一容置盒5的外壁与所述盒体2的内壁之间界定出一预定宽度的狭缝即所述容置槽3以容纳所述盒盖1的折边11。所述狭缝还可对所述盒体1的折边11起到导向作用。所述第一容置盒5用来放置产品6。所述第一容置盒5为口大底小的敞开口盒体结构,使得在不增加产品6与第一容置盒5的内壁之间间隙的情况下,可使产品6更容易放入第一容置盒5内。当产品6放置到第一容置盒5的底部的时候,产品6与第一容置盒5的内壁紧密接触,易于对产品6形成定位。图6为本实施例中第一容置盒5的展开结构示意图。参看图6,图中的e线段比d线段短,折成容置盒后其底面比开口小。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容置盒5的侧壁可为中空结构,以便于对所述产品6提供更好的缓冲性能。

本实施例中,作为另一可选实施例,在所述第一容置盒5的底部可设有EVA(Ethylene Vinyl Acetate copolymer,简称为EVA)垫片7,中文全称为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垫片;在所述EVA垫片7上开设有槽口71。通过EVA垫片7也可为所述产品提供缓冲作用。所述EVA垫片7上开设的所述槽口71可与产品6底部的凸起结构相卡持,更好地为所述产品6在所述第一容置盒5内提供定位及支撑。

本实施例中,作为另一可选实施例,所述容置盒还可包括第二容置盒8,所述第二容置盒8与所述第一容置盒5并排设于所述盒体内。所述第二容置盒8可用来放置产品的配件等物品。图7为本实施例中第二容置盒的展开结构示意图。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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