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潮且透气的FFS包装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1988阅读:7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潮且透气的FFS包装袋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装袋,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防潮、排气功能的FFS包装袋;属于塑料包装袋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FFS(Film制袋-Fill灌装-Seal热封一体化)灌装所具有的高效性使其在化工、食品、建筑等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其应用比例远高于我国;而对于食品级或特种功能塑料等防潮性能要求极高领域的塑料包装袋,一般只能采用未打孔或单通道排气孔的塑料包装袋,然而未打孔的塑料包装袋几乎无法排出因灌装而进入的气体,以及使用单通道排气导致包装袋本身防潮性能降低等风险极大限制了其在高防潮物料领域的包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采用未打孔的FFS包装袋灌装后无法排气,而使用普通单通道排气又降低了包装袋本身防潮性能,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防潮且排气的FFS包装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防潮且透气的FFS包装袋,包括袋身,所述袋身包括两个平侧面;所述两个平侧面中的其中一个平侧面上设有重叠区域;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叠区域包括外层结构及内层结构;所述内层结构、外层结构上均设有排气结构;所述重叠区域内设有排气通道;所述排气结构与排气通道相连接;所述重叠区域内还设有防粘结构和粘接结构;所述粘接结构包括连续性粘接结构和非连续性粘接结构;所述连续性粘接结构设置于重叠区域的边缘处,所述内层结构通过该连续性粘接结构与外层结构相连接;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设置于重叠区域内部;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上设有用于形成排气通道的防粘涂层。

进一步改进,所述袋身还包括两个“M”型结构的侧面;所述侧面与平侧面粘接链接。

进一步改进,所述重叠区域的宽度为20~200mm,长度为300~1200mm,重叠区域的长度具体视包装袋长度而定。

进一步改进,所述平侧面上设有防滑结构;所述防滑结构为压花结构或防滑涂层。

进一步改进,所述防滑结构为单条防滑结构、多条防滑结构、连续性防滑结构或间断性防滑结构。

进一步改进,所述排气结构由若干个排气孔组成;所述排气孔为刀口型排气孔、微孔型排气孔、十字孔型排气孔、梅花型排气孔或多边形排气孔。

进一步改进,所述防粘结构为通道压花结构、防粘涂层结构或通过在通道内放置填充物而形成的防粘结构。

进一步改进,所述袋身为聚乙烯袋身、聚丙烯袋身或复合膜袋身。

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的重叠区域利用两层袋身通过在特定位置进行加工形成排气孔,袋身重叠区域利用热封或热封胶的非连续粘接形成双排气通道,袋身进行防粘处理以防止通道粘黏;应用该结构的包装袋具有较高的防潮功能的同时,具有一定的排气功能,同时解决因单通道排气导致防潮性降低而未打孔的包装袋无法排气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非连续性粘接结构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防粘结构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袋身;1-1、外层结构;1-2、内层结构;1-3、第一排气孔;1-31、第二排气孔;1-4、第三排气结构;1-41、第四排气结构;1-5、连续性粘接结构;1-6、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7、防粘结构;1-8、防粘涂层;1-9、第一防滑结构;A、B、排气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4所示,一种防潮且透气的FFS包装袋,包括袋身1,优选的,所述袋身为聚乙烯袋身、聚丙烯袋身或复合膜袋身。

所述袋身1包括两个平侧面;所述两个平侧面中的其中一个平侧面上设有重叠区域。

所述重叠区域为平侧面的大小页重叠区域;优选的,所述重叠区域的宽度为20~200mm,长度为300~1200mm,重叠区域的长度具体视包装袋长度而定。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所述袋身1还包括两个“M”型结构的侧面(图中未标记)。

所述两个平侧面分别为前平侧面(图中未标记)、后平侧面(图中未标记);所述“M”型结构的侧面分别于前平侧面、后平侧面粘接链接。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重叠区域位于前平侧面上。

进一步的,所述重叠区域包括外层结构1-1及内层结构1-2;所述外层结构1-1设置于内层结构1-2的外侧,且与内层结构1-2粘接连接。

所述外层结构1-1的顶部位置与底部位置均设有排气结构,分别为第一排气结构1-3、第二排气结构1-31;所述第一排气排气结构1-3设置于外层结构1-1的顶部位置;所述第二排气结构1-31设置于外层结构1-1的底部位置;所述第一排气结构1-3、第二排气结构1-31均由若干个排气孔组成;优选的,所述排气孔为刀口型排气孔、微孔型排气孔、十字孔型排气孔、梅花型排气孔或多边形排气孔;优选的,排气孔的数量大于或多于2个。

所述内层结构1-2的顶部位置与底部位置均设有排气结构,分别为第三排气结构1-4、第四排气结构1-41;所述第四排气结构1-41设置于内层结构1-2的顶部位置;所述第三排气结构1-4设置于内层结构1-2的底部位置;所述第三排气结构1-4、第四排气结构1-41均由若干个排气孔组成;优选的,所述排气孔为刀口型排气孔、微孔型排气孔、十字孔型排气孔、梅花型排气孔或多边形排气孔;优选的,排气孔的数量大于或多于2个。

进一步的,所述重叠区域内设有排气通道;所述第一排气结构1-3、第二排气结构1-31、第三排气结构1-4、第四排气结构1-41均与该排气通道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重叠区域内还设有防粘结构1-7和粘接结构;所述防粘结构1-7为通道压花结构、防粘涂层结构或通过在通道内放置填充物而形成的防粘结构;所使用的填充物为绳线、片状物;之所以选用这些物品,是因为这些物品不会阻碍气体通过通道;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防粘结构1-7为压花结构,这样能快速将袋内气体排出。

所述粘接结构包括连续性粘接结构1-5和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6;所述连续性粘接结构1-5设置于重叠区域的边缘处,所述内层结构1-1通过该连续性粘接结构1-5与外层结构1-相连接;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6设置于重叠区域内部;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6上设有用于形成排气通道的防粘涂层1-8。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连续性粘接结构1-5通过热封或热熔胶的方式形成。

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6也是通过热封或热熔胶的方式形成;且非连续性中粘接结构1-6设置为两排,且通过覆着在该非连续性粘接结构1-6的防粘涂层1-8在重叠区域内形成双排气通道A、B。

除了采用防粘涂层1-8实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外,还可以通过间断性上胶或热封形成非连续性粘接结构;而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是采用防粘涂层1-8实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如图2所示。

非连续性中粘接结构1-6为1处或多处,具体数量视包装袋的排气需求而定。

进一步的,所述前平侧面上设有防滑结构,为第一防滑结构1-9;所述第一防滑结构1-9为压花结构、软绳防粘结构或防滑涂层;具体的,所述第一防滑结构1-9为单条防滑结构、多条防滑结构、连续性防滑结构或间断性防滑结构;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滑结构1-9为两条连续型的压花结构,所述压花结构对称设置于前平侧面的两侧;所述第一防滑结构1-9也可以采用软绳防粘结构;之所以采用压花结构或软绳防粘结构,是因为这两种结构均能快速将袋内气体排出。

进一步的,所述后平侧面上设有防滑结构,为第二防滑结构(图中未标记);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压花结构或防滑涂层;具体的,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单条防滑结构、多条防滑结构、连续性防滑结构或间断性防滑结构;优选的,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为两条连续型的压花结构,所述压花结构对称设置于前平侧面的两侧;所述第二防滑结构也可以采用软绳防粘结构;之所以采用压花结构或软绳防粘结构,是因为这两种结构均能快速将袋内气体排出。

在本实施例中,物料连同部分空气进入包装袋后,随着口部封闭后,包装袋内仍残留部分气体,此时通过物料本身重量及外力(码垛后受压),使得袋内部气体通过第三排气结构1-4、第四排气结构1-41进入排气通道A,并通过非连续性中粘接结构1-6的防粘涂层1-8处,进入排气通道B,并从第一排气结构1-3、第二排气结构1-31排出;而外界气体由于本身袋身受压力而很难进入,且由于双通道中与外部连接的通道口较窄,外界气体很难进入包装袋内。

在本实施例中,重叠区域的排气通道为单条单出口所形成的双通道排气,同样也可采用多条多出口所形成的多通道排气,原理相同,不做赘诉。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非连续性粘接结构采用非连续性上胶方式形成,以实现重叠区域内的双通道单出口的排气结构,从而实现包装袋的双通道单口排气方式。

本实施例的其他部分于实施例1相同,故此不在累述。

实施例3

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包装袋为A边型FFS包装袋,即包装袋的袋身1只包括两个平侧面;没有侧面;所述重叠区域位于其中一个平侧面上。

本实施例的其余部分与实施例1相同,故此不在累述。

本实用新型中的重叠区域利用两层袋身通过在特定位置进行加工形成排气孔,袋身重叠区域利用热封或热封胶的非连续粘接形成双排气通道,袋身进行防粘处理以防止通道粘黏;应用该结构的包装袋具有较高的防潮功能的同时,具有一定的排气功能,同时解决因单通道排气导致防潮性降低而未打孔的包装袋无法排气的问题。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体的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从上述构思出发,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所作出的种种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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