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9070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收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



背景技术:

地埋式垃圾箱,这种新式的垃圾箱与普通露天垃圾箱大小差不多,但是传统的塑料材质,上面还加了把锁,地埋式垃圾箱是将垃圾箱埋入地下,只有箱盖在地面上,市民扔垃圾的时候只需轻轻拉一下垃圾箱旁的拉手,垃圾箱的盖子会自动打开,市民可将垃圾扔进去,方便快捷,传统的地埋式垃圾箱采用的是塑料材质,该材质脆弱、且易老化,由于长期暴露在地面上,经常会有人不注意踩上去,导致该垃圾箱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极易破损,人们还需换新,费时费力,且传统的地埋式垃圾箱设置的是拉手,人们丢垃圾时还需要蹲下拉开箱盖,这种设计对老年人带来了许多不便,且传统的地埋式垃圾箱在内筒的下方未设置缓冲装置,当人们猛然向桶内丢入垃圾时很可能将内筒砸破,且传统的地埋式垃圾箱未设置标示牌,无法给人以醒目的提醒,由于该垃圾箱是安装在地面上的,人们可能无心的踩上去,损坏垃圾箱,且传统的地埋式垃圾箱在箱身上未涂抹防腐材料,由于箱身长期处于地下可能会被一些化学物质腐蚀,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包括垃圾箱盖、箱颈、缓冲装置、内筒和滑块,所述垃圾箱盖与箱颈之间通过铰链连接,且垃圾箱盖设置在箱颈的上方,所述箱颈与箱身之间通过焊接连接,所述垃圾箱盖的上方设置有观察窗,且垃圾箱盖的右侧外壁上固定有连接杆,所述垃圾箱盖与标示牌之间通过连接杆连接,所述标示牌设置在垃圾箱盖的右侧,所述箱身的外壁上设置有防腐材料,所述缓冲装置安装在箱身的内壁上,所述内筒安装在缓冲装置的上方,且内筒的外壁上设置有加强筋,所述滑块安装在内筒的左右两侧,且滑块与导轨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箱身设置在地面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垃圾箱盖的外壁上固定有踏板。

优选的,所述内筒的外边缘上设置有挂钩。

优选的,所述导轨安装在箱身的内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垃圾箱采用的是金属材料,相比于塑料材料金属具有更高的结构强度与更稳定的化学性质,即使人们踩上去也不会将该垃圾箱踩烂,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该垃圾箱的使用寿命,且该垃圾箱设置有踏板,倒垃圾时人们可轻踩踏板,箱盖即会自动抬起,方便了老年人的使用,且该垃圾箱在内筒的下方设置有缓冲装置,当人们向桶内投入重物时,缓冲装置会起到很好的缓冲保护的作用,内筒不会被砸烂,且该垃圾箱设置有标示牌,会给人们以醒目的提醒,人们不会踩上去,保护了该垃圾箱,且该垃圾箱在箱身上涂抹有防腐材料,即使箱身长期处于低下,该箱身有了防腐材料的保护也不会被化学物质腐蚀,这也提高了该垃圾箱的使用寿命,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箱身的剖视图。

图中:1-地面;2-垃圾箱盖;3-箱身;4-观察窗;5-铰链;6-防腐材料;7-踏板;8-箱颈;9-连接杆;10-标示牌;11-挂钩;12-缓冲装置;13-内筒;14-加强筋;15-滑块;16-导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改进的地埋垃圾箱,包括垃圾箱盖2、箱颈8、缓冲装置12、内筒13和滑块15,垃圾箱盖2与箱颈8之间通过铰链5连接,且垃圾箱盖2设置在箱颈8的上方,箱颈8与箱身3之间通过焊接连接,垃圾箱盖2的上方设置有观察窗4,且垃圾箱盖2的右侧外壁上固定有连接杆9,垃圾箱盖2与标示牌10之间通过连接杆9连接,标示牌10设置在垃圾箱盖2的右侧,箱身3的外壁上设置有防腐材料6,缓冲装置12安装在箱身3的内壁上,内筒13安装在缓冲装置12的上方,且内筒13的外壁上设置有加强筋14,滑块15安装在内筒13的左右两侧,且滑块15与导轨16滑动连接,箱身3设置在地面1的内部,垃圾箱盖2的外壁上固定有踏板7,内筒13的外边缘上设置有挂钩11,导轨16安装在箱身3的内壁上。

工作原理:当人们倒垃圾时,轻踩踏板7垃圾箱盖2会自动抬起,人们可将垃圾丢入内筒13中,缓冲装置12会对内筒13进行缓冲保护作用,倒完垃圾后松开踏板7即可,使用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可通过观察窗4观察垃圾箱内的垃圾堆积情况,若已经堆满,工作人员可用长棍与挂钩11扣合,将内筒13通过滑块15与导轨16的滑动作用轻松拉出,清理桶内垃圾再放入箱身3中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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