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5312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一种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包装盒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



背景技术:

包装盒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包装产品的盒子,可以按材料来分类比如:纸盒,铁盒,木盒,布盒,皮盒,亚克力盒,瓦楞包装盒、PVC盒等;包装盒的功能:保证运输中产品的安全,提升产品的档次等。

随着现代工业的高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包装盒的需求量将会不断增加,其中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也在广泛使用中,但是现在市场上的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仍然存在不方便携带,给人们的使用带来麻烦,而且密封性差,同时不能够多次使用,容易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包括包装盒体,所述包装盒体的底部四角对称设置有四个支撑木板,且包装盒体的上方设置有吸塑盒盖,所述吸塑盒盖的一端通过转轴圆柱与包装盒体相连,且吸塑盒盖的另一端下侧表面上设置有锁扣柱,包装盒体的相应一端对称设置有与其相匹配的锁扣槽,所述转轴圆柱通过转轴基座与吸塑盒盖相连,吸塑盒盖的下侧表面上设置有封口塑胶塞,且吸塑盒盖的上侧表面设置有把手凹槽,所述把手凹槽内设置有旋转把手,所述旋转把手通过转轴连接有把手基座,所述把手基座固定安装于把手凹槽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转轴和把手基座的数量均为两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封口塑胶塞与吸塑盒盖是胶接的方式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把手凹槽的形状为长方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通过设置旋转把手,能够在转轴和把手基座的作用进行旋转,当不使用时,将旋转把手放置到把手凹槽中,当使用时,将旋转把手旋转出把手凹槽,方便人们进行携带该吸塑包装盒,并且还具有封口塑胶塞,能够塞住包装盒体的内腔,使之与外界空气隔绝开,以保证包装产品的长时间保存,而且通过锁扣柱和锁扣槽,能够控制吸塑盒盖的开关,以方便人们进行长时间的多次使用,给人们的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还具有支撑木板,能够减小磨损,延长该吸塑包装盒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吸塑盒盖结构示意图。

图中:1-包装盒体;2-支撑木板;3-吸塑盒盖;4-转轴圆柱;5-锁扣柱;6-锁扣槽;7-转轴基座;8-封口塑胶塞;9-把手凹槽;10-旋转把手;11-转轴;12-把手基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包括包装盒体1,所述包装盒体1的底部四角对称设置有四个支撑木板2,且包装盒体1的上方设置有吸塑盒盖3,所述吸塑盒盖3的一端通过转轴圆柱4与包装盒体1相连,且吸塑盒盖3的另一端下侧表面上设置有锁扣柱5,包装盒体1的相应一端对称设置有与其相匹配的锁扣槽6,所述转轴圆柱4通过转轴基座7与吸塑盒盖3相连,吸塑盒盖3的下侧表面上设置有封口塑胶塞8,且吸塑盒盖3的上侧表面设置有把手凹槽9,所述把手凹槽9内设置有旋转把手10,所述旋转把手10通过转轴11连接有把手基座12,所述把手基座12固定安装于把手凹槽9中。

优选的是,所述转轴11和把手基座12的数量均为两个,使得旋转把手10的控制更加方便;所述封口塑胶塞8与吸塑盒盖3是胶接的方式相连,使得结构更加稳定;所述把手凹槽9的形状为长方体。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使用方便的吸塑包装盒,在使用之前,先对包装盒体进行检查,以防止有漏洞,接着开始使用;使用时,先将需要包装的东西放置到包装盒体的内腔中,然后通过设置在吸塑盒盖一端的转轴圆柱,将吸塑盒盖盖到包装盒体上,并且通过锁扣柱和锁扣槽,能够控制吸塑盒盖的开关,以方便人们进行长时间的多次使用,给人们的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其中通过设置在吸塑盒盖底部的封口塑胶塞,能够塞住包装盒体的内腔,使之与外界空气隔绝开,以保证包装产品的长时间保存,然后开始转移,通过设置在把手凹槽内的旋转把手,能够在转轴和把手基座的作用进行旋转,当不使用时,将旋转把手放置到把手凹槽中,使得该包装盒美观;当使用时,将旋转把手旋转出把手凹槽,方便人们进行携带该吸塑包装盒,还通过设置在包装盒体底部的支撑木板,能够减小磨损,延长该吸塑包装盒的使用寿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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